《大唐轶事第二部:千古女皇》
第20节

作者: 小六如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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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唐有四个大才子,号称“初唐四杰”,有必要介绍介绍。
  日期:2018-07-29 16:51:48
  十九章 王勃挥毫笑儒夫
  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一个六岁的小孩儿在写文章。别看人只有六岁,写文章可一点儿也不含糊,这个小孩儿就是王勃。被人称作神童,神童小时候都是特别牛叉的那种,司马光七岁砸缸,骆宾王七岁写诗,康熙八岁登基…反正都是牛逼的要抖的一群人,不然怎么会是神童。
  唐高宗乾封年间,十六岁的王勃就在长安任职,因为文章写得好,被沛王李显赏识。到了沛王府伴读,李显从小没读过什么书,对王大才子佩服的五体投地。而且李显比较贪玩,叫了个大才子天天跟他斗鸡。
  大概在王勃十七岁的时候,有了一次与老友分别的经历。当年,他的好友要前往蜀州任职,那人姓杜,名字不详,任职少府(县尉),暂且叫他杜少府吧。
  临行前,王勃要去送送这位好友,看着气势磅礴的长安城,前路茫茫,不禁“执手相看泪眼”。王勃感叹了,多好的长安城,为什么要离开呢?
  王大才子感触之下挥毫写诗送别友人,就是初中必背的古诗文之一《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了。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王勃:糗事一箩筐
  王大才子在沛王府,李显好吃好喝供着,只要每天来斗斗鸡,这小日子何等舒服。斗鸡是唐朝一个比较流行的游戏,唐高宗的几位王子都喜欢斗鸡。
  这天,王子们斗鸡的时候,王勃突然手痒痒,手痒不是他忍不住要去和王子们斗一把,沛王李显经常与他斗鸡,这个时候手痒是想拿笔写文章,于是一篇《檄英王鸡》问世。本来大家都是年轻人,十几岁的少年,平时一块儿玩一玩有什么,谁还不是这么过来的,可是这篇文章被唐高宗李治看到了,他说王勃在挑拨王子之间的关系,把他罢免了。
  被炒鱿鱼了,那就去旅游。王勃游遍了蜀中,诗文大进。后来,又有机会当了个虢州参军。王勃这人写文章很厉害,做官还真不怎么样,任职虢州参军的时候恃才傲物,老子天下第一,被同僚记恨。
  上元元年,王勃匿杀曹达犯了死罪,遇大赦而免死罪,又被罢免,连他的父亲也被贬到了交趾(今属越南境内)当官。要是按照今天的中国版图,这都算是被逐出境了。
  第二年(675年),王勃前往交趾看望父亲,路过南昌,恰逢九月九日滕王阁新修竣工,都督大宴宾客,当真是高朋满座,王大才子也去凑了个热闹。
  阎公大宴宾客,让他的女婿给滕王阁作序。他女婿假意谦让,说自己文采不行,所以让在坐的人帮忙写。谁都知道东道主在假意推辞,没有人接这活。王大才子不知道是装糊涂还是真糊涂,一点儿也不推辞,还拍着胸脯说这么点小事算的了什么。
  阎公弗然不悦,以更衣(上厕所)为由先行离开。在坐宾客都对王勃这个不识好歹的年轻人投去责备的眼神。王大才子不管这些,你们不是都不写吗,那就我来了。王勃这人有才,从不谦虚,滕王阁中,很有一种“对不起,我没有针对你,我是说在坐各位,都是垃圾”的感觉。这回,阎公的女婿下不来台,王勃是非写不可了。

  写就写,先帮我磨几升墨,我先睡会儿。然后倒头便睡,不管别人怎么说,我睡我的,你们说你们的。
  阎公更衣回来,看到这个狂妄的年轻人在睡觉,气的吹胡子瞪眼,哪里来的竖子,赶出去!
  醒了,笔墨伺候!
  “豫章故郡,洪都新府…”
  “不过老生常谈!”阎公冷笑。
  “星分翼轸,地接衡庐,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物华天宝…”

  阎公一直注视着宣纸上的字。
  当王勃写到“台隍枕夷夏之交,宾主尽东南之美”的时候,阎公已经说不出话来,只有看着目瞪口呆的份儿了。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看着这一句,阎公直拍大腿,顾不得老成持重的形象,惊叹道:“天才!天才呀!”
  从开始到写完,王勃文不加点,一气呵成,当时的人说他早就有了腹稿,也有人说是睡觉的时候神仙托梦而成…说什么的都有,在坐各位议论纷纷,对这个年轻人刮目相看。
  作序完成,也就是现在的《滕王阁序》,听说背诵《滕王阁序》免滕王阁门票,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再加一首诗在后面吧:
  滕王高阁临江渚,珮玉鸣鸾罢歌舞。
  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暮卷西山雨。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听说王勃写《滕王阁诗》最后一句的时候特意把“空”字留白,然后大摇大摆出去。滕王阁顿时人头攒动,都提高嗓门赶紧问他,“槛外长江什么自流”,王勃头也没回,笑道:“槛外长江空自流!”(王勃写诗留白是笔者听说,没考证得到,觉得有意思就写出来了)真是技惊四座,骄傲有骄傲的资本。
  不过天妒英才,王勃看望他父亲的路上不幸失足掉水里,虽然没有淹死,但上来之后被吓死了(惊悸而卒),年仅二十六岁。

  关于《滕王阁序》的争议
  有史料记载,王勃作《滕王阁序》之时十四岁,那年他父亲可能担任六合县(今属江苏)县令,王勃前往六合县看望父亲,路过南昌,写下这篇《滕王阁序》。背的出这篇文章的朋友知道,里头有一句“童子何知,躬逢胜饯”。王勃当年十四岁,称自己为“童子”。
  还有一种说法便是上面提到的,上元二年(675年),王勃二十六岁,父亲被贬交趾,王勃去探望父亲的时候路过南昌,恰逢都督阎公大宴宾客,王勃凑了个热闹,写下这篇传世之作《滕王阁序》。
  我更愿意相信这是他二十六岁写的,十四岁写出这么牛逼的文章,害的高中生背起来都难,那可真是神仙托梦了。你们更愿意相信哪一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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