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侧面——关于两千年来中国“社会制度”演变的那些事儿》
第7节作者:
一阵疯818 如果你有幸穿越回古代,当着秦始皇的面直接称呼他为“封建皇帝”,那么,他会气得从宝座上跳起来。因为他自诩为彪炳史册的一项“伟大功绩”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废封建,置郡县”。
爷干的就是“废封建”的活儿,你居然说我是“封建皇帝”,赶紧拉出去,腰枪毙一小时!
类似这样的说法,在史书上不绝于耳,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是我在这里信口胡诌,凭空捏造,毫无理由地瞎掰,具体的证据我们会在后面一一地列举出来。
除此之外,还有所谓的“封建迷信”、“封建官僚”、“封建包办婚姻”……,也大都属于无稽之谈,与“封建”一词儿,根本就搭不上边儿。
因为“迷信”这个东西从原始社会就有了,并且盛行于各个时代,并非封建时代所独有。而且,阵疯可以打保票地说,“迷信”这东西不仅过去有,现在有,将来一定还会有。只要人类社会不灭亡,“迷信”这东西就会一直存在下去,与人类社会共存亡,永远也不可能被彻底的清除掉。
而“包办婚姻”这种说法就更胡扯了,因为“打包处理姑娘”这种事儿,可不是从秦朝以后才开始的,而是在秦朝之前就已经大量存在,甚至在原始社会就曾经存在过,并非封建时代所独有的东西。只不过到了秦朝以后,由于文化习俗的原因、以及文学艺术的发达,很多案例被记录在案,导致包办婚姻的数量达到了一个高峰,但它并非封建时代所独有的新鲜事物,与“封建”一词也是八竿子打不着。
换句话说,它们根本就不是一个时代的东西,属于典型的“关公战秦琼”。
可以这样说,“封建”一词自打它被滥用的那天起,就与它的本意相差甚远,成为一个似是而非、模棱两可、而又让人不明所以的贬义词,代人受过,无缘无故的躺枪!就如侯外庐先生所说的那样,是一种“语乱天下”的暴行。
“封建”一词也逐渐成为落后、反动、腐朽、守旧的代名词,满满都是血泪!
实际上,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之前,如果有人在正式场合下结论说:秦朝之前是“奴隶社会”、秦朝以后是“封建社会”。那么他这个极端另类、极端怪异的学术主张,将会招来学术界普遍的嘲笑。人们不是认为他脑筋秀逗了、就是认为他疯了,要不就是脑袋让驴给踢了,或者脑残片吃多了导致大脑受损,神经错乱。反正是精神不太正常。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
日期:2018-09-03 16:10:49
《历史的侧面》(26)
因为,但凡有一点儿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史书上清清楚楚写着秦始皇“废封建,置郡县”,将商鞅变法之后在秦国普遍实行的“郡县制度”推广到了全国,在全天下范围内废除了商、周时期那种典型的封建制度。
比如,《史记》上说,“今皇帝(指秦始皇)并一海内,以为郡县。”
《三国志》上说,“异哉,魏氏之封建也。不度先王之典,不思藩屏之术。”
意思是说,魏国搞的那一套封建制度太不地道了,不像西周封建那样典型,中央从来不考虑让地方的藩国势力来拱卫中央,做中央的屏障,替中央挡枪子。其结果,只能被司马氏那帮孙子给钻了空子!
等到唐朝中期,大文豪柳宗元针对当时甚嚣尘上的藩镇割据势力,写下了千古名篇——《封建论》,对于当时四处泛滥的“封国土,建诸侯”之议,给予了有力的回击。
按照他的说法,秦朝之前的封建并非“圣人之意”,而是形势所迫,也就是所谓的“势也”,非人力所能扭转。等到秦朝建立以后,秦始皇“革其制”,使“封建废”而“郡县立”,而郡县制的发端,正是从秦朝开始。
日期:2018-09-03 17:17:28
《历史的侧面》(27)
再到明清之交,鉴于那个“天崩地解”的年代,一些思想家在总结明亡教训时,开始深入探讨“封建制”与“郡县制”的优劣。当时的大学问家王夫之说:
“封建毁而选举行。”【2】(这里的“选举”指的是“科举”,古代的科举不叫“科举”,叫“选举”)
黄宗羲说:
“封建之弊,强弱并吞,天子之政教有所不加。郡县之弊,疆场之害苦无已时。”【3】
意思是说,封建制的弊端在于:国家内部比较混乱,强大的诸侯国总是想方设法吞并弱小的诸侯国,中央那位“共主”根本管不了事儿,就是个摆设;而郡县制的弊端在于:内部虽然稳定,但对外就比较弱鸡了,内战内行,外战外行,总是在外战当中吃亏。
这显然是将“封建”作为“郡县”的对立面来看待的。
而明末清初的大儒顾亭林说:
“封建之废,非一日之故也,虽圣人起亦将变而为郡县。”【4】
意思是说,封建制度的废除,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儿,即使是圣人重生,也很难复辟成功,任何大神到了这个历史节骨眼上,都只能顺应潮流,废封建,立郡县。
其实直到近代,“封建”的概念依然没有发生混淆。比如,清末民初的严复先生在谈论“教育与国家的关系”时,曾经说过,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乃吾国数千年来”之“大举动”,如果要“言其重要”性,无异于“周秦之际的废封建、开阡陌”【5】。
而另一位国学大师梁启超先生则说的更加直接。他说:
“秦废封建、置郡县以后,二千年循其轨而不易。”【6】
……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例子,我们在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说来也很奇怪,既然古人一直认为秦朝以前的制度是封建制,秦朝以后的制度是郡县制(这几乎是一个铁案),那么,为什么到了现代,在我们的教科书里却把秦朝以前的制度称为“奴隶制”、将秦朝以后的制度称为“封建制”呢?
难道古代人都疯了吗?或者,现代人都疯了?
好像不是。
要不就是大家集一齐都疯掉了?
好像也不是。
据阵疯的估计,大家一齐疯掉的可能性似乎不大,其中必有一种观点是错误的。
那么谁正确、谁错误呢?
为了深入探讨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回到故纸堆里将一些陈芝麻、烂谷子都刨出来,重新折腾一番,对“封建”这个词儿,进行一个粗略的考证。
日期:2018-09-03 22:06:28
《历史的侧面》(28)
历史上关于“封建制”的描述,最早出现在《诗经》里。《诗经商颂》上说:
“命于下国,封建厥福”。
意思是说,君王给四方的诸侯下达命令,管理地方,这是他们的福份,应该好好珍惜才是,千万不要老想着犯上作乱。
而《史记》上说:
“契为子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殷氏、来氏、宋氏、空桐氏……”
意思是说,商朝的祖先叫“契”,他是子姓,他的后代以封国为氏的有:殷氏、来氏、宋氏、空桐氏……
到了宋朝,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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