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明月在:广州刑警重案录》
第10节

作者: 没有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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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催不催,我们都要做,但是你天天到信访部门催,这难免让人不得安生了——一方面正在为你干活,一方面你拿着个鞭子到处扔。再说,办案不是办私事,必要的程序要讲啊,不能说拉谁就拉谁。美国人民都认为辛普森杀了自己的妻子,但是举证无效,人家还是无罪的。法外无恩,法外无情,臆想不得。
  最后我们用了全力又追了两个,后面实在无法举证了。不能因为你信访就乱抓人啊。精疲力竭,可这女人还是不满意。前后两年,折腾不完。这就让我很生疑惑了:你执着的到底是正义的结果呢,还是纠缠的过程呢?
  我真希望她好好面对将来的生活。爱情的忠贞,她已经充分甚至过头的体现了。生活,还要继续啊。
  另一个普通的抢劫杀人案中,我们顺利的抓到了疑犯。死者的父亲在来广州处理后事的过程中,不知道从那个好事者的口中听说“现场有枪声”的谣传,大为不满。他认为,自己的儿子肯定不是被刀捅死的,一定是枪杀的。而公丨安丨机关为了包庇疑犯,大事化小,故意把枪改成了刀。
  我的妈呀,死者的遗体就明晃晃的摆在哪里,创口是枪伤还是刀伤甚至都不用法医来解释,这怎么造假呢?

  迫不得已,我们破例把他请到解剖室,现场由法医主刀,细细说明(天知道他怎么能忍心眼睁睁得看着儿子第二次解剖)。
  但就是这样,他居然还是不信!他认为,我们办的案子,我们解剖当然会有所偏袒,要换人!
  于是,他直接去了公丨安丨部信访。最后,公丨安丨部、省公丨安丨厅会同市公丨安丨局的法医组成强大的专家组,再一次(第三次啊,体无完肤)为他亲自演示解剖的过程,每个创口都详细用数据说明成因。
  看着儿子无处下刀的遗体,他终于同意入土为安了。
  唉。先入为主的偏见,造成了执着的追求,已经声张的正义,还要多点哀伤的眼泪。何必啊。

  (秃笔抗踢牛……)

日期:2009-11-16 15:54:06

  18、连锁反应
  我最喜欢的演员摩根弗里曼演过一部叫做《连锁反应》的影片。讲述一个谋杀案引发的一系列阴谋。
  在我的印象里,很多大要案的侦破,起因也是因为一些很不起眼的小事。
  08年10月,我们破获了本警队历史上最大的贩枪、贩毒团伙,缴获各类枪枝31支,子丨弹丨1000余发,麻黄碱、氯胺酮、咖啡因、**因等丨毒丨品及原料近10公斤,制毒机械一批,汽车2台,总价值数千万。这个特大案件的破获,却是因为一次例行的查车。
  某日,本辖区一派出所民警在例行的查车过程中,发现一名乘坐出租车的男子神色慌张,很对对劲。仔细一查,在车辆的后尾箱中发现了一把仿六四枪。
  移交刑警处理后,通过对枪支的痕迹鉴定和对疑犯本人的审查,我们确定这家伙正是本辖区一宗持枪故意伤害案的在逃犯。根据这个家伙的供述,我们在他的住处又搜查出4支枪械以及未组装的枪械零件。那宗伤害案件虽然可以结案,但是这么多的枪械背后,肯定还有更大的问题。

  通过深入挖线,我们发现这些枪械是一个专门从事贩枪、绑架团伙的,上次的持枪伤害案不过是冰山一角。随后的两个月,我们顺藤摸瓜,先后拘捕了5名该团伙成员。
  战果出来了,但是枪支的来源问题没有解决。疑犯供认枪支是从H区某街道一个专门从事贩枪贩毒叫做“老刘”的人手里买来的,“老刘”手里还有两只冲锋枪。
  那里不是我们的辖区,怎么办?转给别人推掉责任还是继续?做刑警,责任感很重要。工作不靠天,不靠地,要靠自己。我们决定挖下去。事后证明,老天爷对得起认真的人。
  进一步的侦查后,我们惊讶的发现“老刘” 所在的士多店竟是一个颇具规模、专门制贩枪支的黑窝点。经过精心准备和长期伏击,我们一举端掉了这个制贩枪团伙,缴获了大量枪支和弹药。
  按理,连续打掉两个案中案牵扯的团伙,战果已经很辉煌了,线索也挖的够深够尽了,可以凯旋了。

  但是,这个团伙一名疑犯的供述让我们又来了兴趣——他们制造的枪支,除了流向各地外,有相当数量是销给了在P区某个团伙。
  什么样的犯罪团伙需要批量的枪支呢?这个问题很严重,不能停下侦查的脚步。但是由于该案已经大大超出了我们的管辖范围,做起来就得更加小心谨慎,避免兄弟单位的不满。
  经过长期的秘密跟踪和监控,我们最终确定了位于P区某大型小区的一间别墅正是这个团伙的活动窝点。凑巧的是,我们的一位当地的同行,正好就住在隔壁,他早就对邻居车辆众多,来往频密产生了怀疑,私下对该别墅的车辆出入进行了详细的记录。这为我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最终,通过特殊手段,确定该团伙为制贩毒团伙,别墅正是他们的加工厂。

  抓捕的过程花费了大量的心机——疑犯拥枪自重,又在大型小区,方式方法必须讲究。
  最后在特警和武警的协助下,我们兵不血刃,神速抓捕,成功了结了此案。
  这个case,一个枪案,扯出3个关联的案中案,环环相连,先后落网的关联疑犯多达15人,过程峰回路转,战果极其骄人。本来值得大书特书,却没有在媒体上宣传。毕竟办的是人家地盘上的案子,倒查起来,别人还要背责任,还是要考虑兄弟单位的感受,有成果就好了,别把什么都占全了。
  我想这些最后落网的家伙到死也想不到,他们的落网,居然是因为一次遥远的毫不相关的查车。正所谓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秃笔抗踢牛……)

日期:2009-11-17 17:43:28

  19、枪
  没有枪的丨警丨察是不可想象的。但在实战中没开过枪的(包括我),那一抓一大把,比超女还多。
  警匪片里面开枪那简直就跟玩似的,潇洒的很,子丨弹丨管够,而且长眼。
  但实际中开枪那可是大麻烦事。即便是面对凶恶的疑犯,要开枪那也得有点勇气,这一扳机下去,可是人命关天啊。而且,根据规定,又要鸣枪,又要示警,最后还要写报告。
  当然,大多数情况下,是根本用不着开枪的——谁不怕死啊,枪拔出来,疑犯还敢动的,不多。而且,我们抓捕疑犯,通常都是在绝对优势或突然袭击之下手到擒来,轮不到开枪。

  正因为实战中用枪的机会少,这笑话也就多了。
  我们一次抓捕一个敲诈勒索疑犯,这活因为取证比较难,最好就是抓现行,一了百了。碰巧哪个被敲诈的老板穷得很,没钱。咋办啊,我们的一个兄弟“水哥” 破案心切,自己掏卡取了3000块,给事主权当“道具”。结果在交钱给疑犯的时候,老板太慌,让疑犯看出了马脚,疑犯那是撒腿就跑,大家还在楞着呢,“水哥”大叫一声:我的钱!!!如离弦之箭,奔了出去,大家跟着追。追了一条街疑犯还是不停,水哥眼看自己的3000块就要打水漂,掏枪朝天连鸣5响(真是急了),后面的兄弟一听枪响,不知道咋回事啊,还以为疑犯有家伙拘捕,跟着掏枪就朝疑犯射击,后面总共又放了7枪,总算有颗长眼的钻进了疑犯的屁股。

  事后水哥和开枪的同事受到了领导严厉的批评。领导倒不是批他开枪,而是愤然的说:他妈的,浪费了12颗子丨弹丨,才中了一个屁股,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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