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我屌丝逆袭路上拱过的那些白菜们》
第54节作者:
安木昂嗨皮 那天晚上,她家里包了饺子,炒了几个菜。可加的父母都非常热情,不停地给我夹菜吃,本来我是有点饿了,可是看到自己面前小碟里的菜,已经堆成了一个小山的样子了,我就吃不下去了。但他们仍然不停地给我夹菜,劝我吃吃吃。北方人的热情和善良有时让你受不了,他不是用那种感情拥抱你,而用那些家伙轰炸你。那是我第一次跟可加父亲一起喝酒,他喝了八两多白酒,脸不红不白,仍然很黑。我却喝成了一个大红脸。因为要做出全神贯注听她父亲说话的样子,我没吃多少东西。他话渐渐多起来,很有点谈笑风生的意思。可加父亲话里话外都有供养两个大学生的坚忍和自豪。同时他还给我讲了不少有关造船厂的事情,像说到艾家的亲戚一样谈论《三国》里的所有人物以及故事,而且反复吁叹着使用一句半生不熟的成语:“唉,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啊。”每说两句话,就一定要加上这句感叹,像用逗号一样频。到最后我都不明白这句话的本意究竟是什么了。
晚饭后,大家又谈了一会儿,我就起身到可加房间里。我心怀叵测地问可加:“今晚咱们一起住吗?”谁想可加立刻就变了脸色,像盯着一条毒蛇般地看着我。
“你说什么!?”
我心里很尴尬,很不是滋味儿,才认识到自己刚才是误解了他父母说“今晚住下别走了”的意思。细想是我自己笨,在她父亲眼皮底下怎么可能呢?我们毕竟还没结婚。只是可加像给蛇咬了一口的样子让我心寒。我再次发现自己不太了解北方的道德意识。即便我说的话有多么过头,在我的理解里,她也不应该是那种表现。我们毕竟已经谈婚论嫁很久了嘛。她干吗不开个玩笑,推挡过去呢?我白在北方生活了那么久。
等我的尴尬消散得差不多了,我指着写字台玻璃板下面的一张纸条问她:“这里干吗写着我家里的地址呢?”
“我爸妈怕你哪天把我拐跑,拐到南方找不着我。”她认真地说。
这时她妈妈抱着一床被褥走进来,给女儿使了个颜色。可加冲我说:“你去吧,跟我爸一个房睡。”
到这时,我才真正开始后悔在她家里留宿。那天夜里,我睡在可加父母那张大床上(占了她妈妈通常的位置),听她爸打了一夜呼噜,鼾声如雷。他每翻一次身都仿佛一次强烈地震。我神经衰弱,失眠了。
半夜的时候,我感觉自己饿了,肚子咕咕直叫。我爬起身来,轻轻下床,去了厨房。为了不惊醒房里睡觉的人,我没开灯,摸黑找到放冰箱的地方。打开冰箱的拉门,果然见到里面放着当晚吃剩下的饺子。我抓了几个出来,也顾不得多冰多凉,狼吞虎咽起来。就在这时,我听见身后有脚步声,还不等我将嘴里的食物完全吞咽下去,回头看见可加瞪大双眼站在我身后,一只手捂着张大的嘴巴。我知道,如果不是那只手的帮助,她会发出怎样一声石破天惊的叫喊。
这件事使可加甚觉丢脸,被她及其家人定性为“偷饺子事件”。我不明白,在未来岳丈家里肚子饿了,半夜起来吃几个饺子能算偷吗?北方人怎么这规矩?
可加说:“这证明你这人不诚实,我妈还反复跟你说,可得吃饱啊吃饱啊,结果你自己半夜起来偷饺子吃。”
后来,我自己也接受了这是一个重要“事件”的说法。甚至直到今天,当我想起这个“事件”,仍然感觉有些伤自尊。这也就是为什么,直到后来成为艾家的正式女婿,也仍然跟她家里人亲近不起来的主要原因,我甚至同意海明威在《流动的圣节》里的说法:“回忆爱情,是饥饿的感觉。”
那天夜里吃完了几个饺子,我重新回到床上躺下。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我才算迷迷瞪瞪睡着了,睡眠里布满了恶梦,天上电闪雷鸣,我拉着可加四处奔跑,躲避一场暴风骤雨。最后我们委身在一截儿残垣断壁旁边,还不等站稳脚跟,就听嘣的一声,墙塌了,我给压在墙根底下,喊不出声儿,透不过气儿。满头大汗醒来以后,发现是可加父亲那铜墙铁壁般的后背正死死地顶靠着我。
日期:2016-07-08 1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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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便又发生了另外一起事件,我们和可加后来都叫它“招待所事件”。是紧接着“偷饺子事件”之后没几天发生的。
那天白天,我就事先约好了可加晚上见面。然后我去港湾桥附近的一家小旅馆订了一间房。这家旅馆给我印象不错,又便宜又干净,两年前我父亲从南方来蓝城看我,就住在那里。实际上那是一家招待所。两年前一间房只要十四元钱,现在已经涨到三十二元了。
我去蓝城报社大楼,等可加下了班,天已经落黑了。我先跟她一起找了一家小饭店吃了饭,然后就乘电车去了那家小旅馆。没用我多解释,可加就基本明白我的用意。开始她看上去还算配合,只是看不出乐意不乐意。我是下定决心要这么干了,也不想管她乐意不乐意。进房间的时候她有点犹豫,我就跟她说,我先上楼,十分钟以后她再跟进去。她点点头同意了。我又跟她说了一遍房间号,三楼的307,生怕她记错了,走差房间。
三楼服务台前服务员的目光让我感觉有些鬼祟,也许是因为我自己心里有鬼。是我心里的鬼跑出来,附在服务员脸上。自己落在走廊里的脚步仿佛踩在自己心上,咯噔咯噔响得厉害。我目不斜视地找到靠近洗漱间的307房,临进门前回了下头,见那个服务员的目光竟一直尾随着我。
我在房间里等了将近半个小时,可加才战战兢兢地上来。我见门的上方竟然有块透明的玻璃,路过走廊里的人只要稍稍跷足向里张望,就什么都看得一清二楚。我后悔白天没注意到这个,现在天黑了,走廊里的灯亮了,这个问题才反映出来。我急忙找来一张废报纸,把那块玻璃挡死了。当然,这些工作是在等可加上来之前完成的。后来我仔细回忆,感觉事情的发生大概正跟这张倒霉的报纸有关,是我自己弄巧成拙,把事情搞糟了。此前,我还尽量想在房间里做些小的布置,使它看上去起码有点新房的味道。可是我除了把窗前那条廉价的暗花窗帘来来回回拉死又拉开以外,什么也做不了。那张写字台的两只抽屉都给我翻遍了,除了一只看不出颜色的鞋垫以外,还有一个用空了的化妆品盒。房间里有股难闻的潮湿气味,像经年不见阳光的储藏室。写字台上摆着一台“飞跃牌”电视机,负责调台的那个转扭不知掉到哪里去了,只露着里面的转芯儿,像一只给人戳瞎的眼睛。
走进房间以后,可加东瞧西看,一惊一乍的样子,像只贸然闯进猫的住所来偷粮食的耗子。
“你干吗不开灯?”她脸很黑,可是眼睛放光。
“没必要开灯吧?”我在黑暗中紧紧地抱住了他,悄悄地说话,像守在猫的房间同她里应外合的另外一只耗子。
“打开打开,”她不耐烦地推开了我,好像突然发现抱住她的并不是同类,而是陌生的猫。我沮丧地走到门边,把灯打开。有了光明,可加似乎自在多了。我好脾气地陪她聊天,甚至有点卑躬屈膝的。谁让自己有所图谋呢。那年头,因为自己年轻,不懂得男女之事,以为只有男人一方快活,女人完全是被动地陪练。所以对女友别别扭扭的情态,一般都视为正常。后来才知道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整个晚上艾可加都无法将自己放松下来。而我的故作轻松更是把自己累得够戗。好不容易又捱过了一两个小时,我对她说:“咱们该熄灯休息了。”这回她没再提反对意见。她坚持让我去洗漱间打水回来,我都一一照办。临了,她还仔细检查了一遍床上的床单。从她脸上我看不出满意还是不满意。事实上我是不知道她的标准,因为我们都没有住招待所的经验。因此,只要她没在床单上看见鼠屎之类太明显的脏物,我想她就不会太挑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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