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皇帝真有病——朱元璋的正面与侧面》
第32节

作者: 宗承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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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12-14 23:00:45
  我并不是有意炫耀自己卑微的出身,如果可以选择去做官二代、富二代,那么谁愿意承认自己是草根四代、五代呢?我在当了皇帝以后,曾经也为自己的底层身份感到苦恼。我不是天生贵胄,也不是中产阶级,而是彻头彻尾的草根阶级。古今中外的帝王中,唯独我是含着草棒子来到这个世界。
  我曾经也暗示过身边的那些文臣儒士,能不能给我想想办法,让我与前朝的王侯将相或者名士大儒攀上关系,毕竟我是做了皇帝的草根。我提示他们,我们老朱家不是出过一个理学大家朱熹吗?只要能够与朱熹那样的大人物攀上关系,自己就成了圣人之后。圣人之后当皇帝,那就是符合天道神意的事。
  可是有一件事却改变了我的这种想法,有一次我接见一位姓朱的本家,他是一个县教育局局长(教谕),我问他是否是朱熹的后代。这位小小的教育局局长却说,自己虽然仰慕朱老夫子,但朱熹并不是自己的祖上,不能乱认祖宗。

  这件事对我的内心触动很大,连小小的教育局局长都不肯乱认祖先,何况自己这个一朝天子。从那以后,我就打消了先前的想法,坦承自己是一介布衣。这样一说,自我感觉还是很满足的。不靠祖宗不靠天,老子凭自己的能耐给老朱家打下了一份江山。起点越低,说明自己越有能耐。我相信,很多年以后,那些朱姓的后人,都会寻根朔源来争着抢着认我朱元璋做他们的祖宗。
  日期:2013-12-14 23:01:17
  “布衣”这个词虽然是我们这些平民百姓的代名词,但是这个词蕴含着我们的一种骄傲感。“布衣”的原意是指那些没有官职的士人。当然我承认自己是“布衣”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可以以此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我虽然进城做了皇帝,可我的内心还藏着一个泥腿子,藏着一个比农民身份还要卑微的游民。对于成功者而言,最初的身份越低微,经过奋斗所获得的社会身份越高,卑微与显赫的落差就成为他炫耀的资本。
  作为一个没有多少传统文化教养的游民,我在用“淮右布衣”界定自己身份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模糊了游民与士人的界限。其实严格划分,我们朱家的雇农身份是乡村社会里的赤贫阶层。农民还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而我连埋葬自己父母的方寸之地都没有。
  元天历元年(1328),对于我们朱家而言,可谓双喜临门。七月,大哥重四娶妻王氏,我们家添了第一房媳妇;九月十八,我来到这个世界。大嫂在我出生两个月前就进了我们家的门,可以说是看着我长大成人。

  穷人家的孩子一个接一个地出生,添丁进口只会使原本艰难的生计更加雪上加霜。在传统农业社会阶段和传统农村生活方式下,生育抚养孩子的成本和机会成本都较低,家庭抚养孩子的成本也较低,而孩子较早地投入经济活动,能给家庭带来收益。加之传统农业社会中,孩子由于饥饿、营养不良、疾病、战争等原因,死亡率较高,不容易存活,孩子稀缺,因此,孩子成了收益较高的资源。
  穷人的孩子出生本没有多少值得记录的,可是由于我后来成了皇帝,原本平淡无奇的出生就被史官和民间各种版本的传说演绎成了一起灵异事件。《明太祖实录》中记载:母亲神奇受孕,我出生的时候满室红光。
  我投胎于朱家,也就注定了自己从娘肚子里刚一钻出来,就成为社会最底层人群中一员。我出生的时候,父亲已经是年过半百之人,也算得上老来再得子。当然这个新出生的孩子在当时并没有表现出改变这个家庭窘境的迹象,反而在一串嗷嗷待哺的小生灵中又增加了一个负担而已。当然对于乱世中的社会底层人群来说,孩子又何尝不是一个家族,一个家庭在艰难世道这场轮盘赌中的一个筹码?

  日期:2013-12-14 23:03:08
  虽然父母育有四子二女,但是在一起过日子的只有我和重四。大哥婚后有了二子一女:长子圣保,二子驴儿(即朱文正),女儿就是后来的福成公主。这样算来,我们一家这时候有八口人。
  元顺帝至元三年(1337),在我年满十岁那年,为了逃避沉重的赋役,父亲又举家迁往钟离县西乡,依然靠租地耕种,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条件。西乡的土壤较差,加上当地的灌溉条件也不行。一年忙到头,缴了租子就所剩无几,没办法父亲只好第二年带着全家再次搬迁。这一次搬到了太平乡的孤庄村,为一个叫刘德的地主做佃户。
  上无片瓦,下无立锥,最基本的生活来源都要仰赖主人。刘德是那种与我们想象并无多大出入,为富不仁的地主,对佃户尤其苛刻。如果碰到大灾之年,即使皇恩浩荡,专门发下减免租税的诏书,所起的作用也是极其有限的。地主刘德以减税不减租为由,逼着佃户缴全租。佃户们缴不出,他就放高利贷。通常是借别人一百,先扣出利息,实际上别人只能拿到八十,等到好年景,他会连本加利和租谷一起催缴。一家人辛辛苦苦忙碌一年,等于是为地主家忙活。不种地连活下去都难,种地反倒欠下不少债,这就是当时的社会现实。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不是穷人的孩子喜欢当家,而是迫于生计。我在六岁以后就帮着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后来又作为小长工帮地主家放牛以贴补家用。有一次,几个放牛的孩子饿极了。我就自作主张把财主的牛杀了,然后和小伙伴们一起将牛煮了吃。吃完后,我又吩咐伙伴们把小牛的皮骨埋了,将牛尾巴插在山上石头缝里。财主问起,我说是小牛钻进山洞去了只留下尾巴,拉了半天拉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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