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冕之皇——多尔衮》
第13节

作者: 皇甫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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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在年号纪元的问题上碰到了麻烦,自明朝以后,一个皇帝一般就用一个年号,死后新皇登基再改年号。可总不能让每个皇帝都在年三十的晚上死,第二年正好改年号吧!所以老皇帝一死,新皇帝的年号当年还不能用,要到第二年才开始用。现在的问题是当年是万历四十八年,第二年才改为泰昌元年,但是朱常洛也在当年去世了,第三位皇帝登基,这三个年号应该怎么纪年就成问题了。有的说干脆去掉泰昌年号,有的说第二年为泰昌元年,第三年再是天启元年,最后御史左光斗的建议被大家采纳。1620年八月以前是万历四十八年,以后是泰昌元年,第二年是天启元年,也就是1620年,明朝上、下半年有两个年号。

  最后一个是陵寝问题,一般新皇登基后就开始修造陵寝,至少建造个几年差不多修好,等皇帝一死,往里面一放就行了。现在泰昌才当了一个月的皇帝,加上还要忙活万历皇帝的葬礼,什么都来不及弄。于是,决定把景泰帝朱祁珏在位时建造的陵寝,让给泰昌,景泰帝的陵寝后来荒废了,所以里面没人,修一修就能用。这三个问题解决了,又来了新问题。

  也就是“明末三案”当中的最后一案,“移宫案”。我简单点说,万历皇帝病重的时候,皇后王氏已经病逝,郑贵妃抓住这个时机,以照顾皇帝为由,搬进了皇帝居住的乾清宫。后来万历辞世,但是郑贵妃并不打算离开乾清宫,只是迫于群臣的压力,才不得不离开,于是,她把本钱就全压在了李选侍身上。李选侍也学郑贵妃,以照顾泰昌帝为由搬进了乾清宫,之后也赖着不走。挟持朱由校,打算封郑贵妃为太皇太后,自己为太后,以此达到垂帘听政的目的。但是,在杨涟、左光斗等朝臣坚持不懈地斗争下,加上太监王安的帮助,李选侍还有她的智囊李进忠终于妥协了,离开了乾清宫。这个李进忠后面还要出来,不过改名——魏忠贤。

  九月六日,朱由校顺利登基。至此,万历死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一幕幕光怪陆离的政治闹剧暂时告一段落。而明朝的皇帝也从万历皇帝,变成了他的孙子天启皇帝。“明末三案”是否暗藏更深的玄机,也只能靠每个人自己猜测了。而杨涟、左光斗等东林党人在天启初年担任各要职,所谓“众正盈朝”,应该也不算是太坏的政局。
  这些政治斗争实际都围绕着一个问题,就是皇位的继承和权利的掌控,两代帝王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相继离世,继承的天启又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在这种情况下,是很容易发生权力真空的,其他的势力完全有机会来干涉皇权。但是,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尽管道路崎岖,总算也是有惊无险,皇帝的权威仍然保持在合法继承人的身上。这当然离不开杨涟、左光斗等人的斗争,问题是为什么这些人都义无反顾地如此去做。

  再看,整件事情并没有经过大规模的动荡,而是相对平稳地过渡,换而言之,整个事件完全是郑贵妃和李选侍等人螳臂当车。这些事件之所以会如此这般发生,自然不能简单看某几个人,这是一种文化,是一种思想,当整个国家和民族——至少官僚阶层——接受这种思想的时候,有几个跳梁小丑想要去改变,就变得非常可笑了。这种思想正是汉族两千年来所信奉的儒家思想。

  日期:2012-09-22 17:04:30
  要说为了解决明末的皇位更迭问题就要把儒家的思想单独拿出来讲,倒也没有这个必要。只不过如果现在不讲清楚,那么后面发生的事情便没有办法理解,只好让大家勉为其难了。
  首先看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什么?有人说是“仁”,这个当然不能说错,但绝不是最核心的,儒家思想最核心的是“礼”,这个礼不是礼貌的“礼”,而是礼法的“礼”,礼教的“礼”。
  封建时期的政治制度正是以礼法为核心的,天子是最高一等的贵族,是天的儿子,代天行政,天子再把土地分给诸侯,诸侯再分给大夫,大夫分给士。天子、诸侯、大夫、士,这四等贵族构成了封建的等级,但是如前文所述,这些贵族在其各自的封地里面都是“土皇帝”,也看不出天子和诸侯、大夫之间有什么区别。如何体现贵族等级的尊卑呢?周公想了一套办法,每一个贵族等级都有其配套的礼法,不能用错了,否则就是“僭越”,以此来表明权利的从属关系。

  因而有“周礼三千”的说法,什么样的等级就要用什么样的礼法,不许用高了,也不许用低了。但是后来发生问题了,周天子慢慢弱小了,诸侯们慢慢强大了,就不买周天子的账了,开始慢慢“僭越”起来。鲁国的季氏就“八佾(yì)舞于庭”(《论语?八佾》),佾就是每行八人,八佾就是有八行,总共六十四人。季氏在庭院中观看八排人跳舞,这个就是违礼了,按照礼法应该是天子八佾,诸侯六佾,大夫四佾,士两佾,人数自己一算就明白了,也有其他关于人数的算法,我们不去管他,反正季氏是违礼了。连诸侯都不能看的舞蹈,身为卿的季氏却看得津津有味,这种性质属于双重“僭越”。难怪孔子听说后愤怒地说:“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果这个能忍受,还有什么不能忍受的?)

  故而礼乐经常连用,因为“乐”本身就是一种政治,是一种伦理,其艺术性估计是比较差的。这套礼法制度在各个方面充斥在西周的政治之中,衣食住行、娶妻生子、婚丧嫁娶都要按照礼法来,一句话,所有的人做事都要按照自己的等级来,如果违反,那么就是“非礼”了,要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非礼”就是从这里来的,不过考虑到“男女授受不亲”,今天要是有男人对女人毛手毛脚,倒也可以属于“非礼”了。

  有一个孔子剕侏儒的事情,很能说明这个礼法。此事在《史记?孔子世家》中就有记述,鲁定公十年,鲁、齐会盟,齐国的官员请求演奏宫中的乐曲,于是令侏儒艺人表演舞乐。前面说过,“乐”本身就是一种政治,是非常严肃的事情,然而齐国官员却令侏儒艺人表演,明显就是为了增加娱乐的成分,这种行为就属于“非礼”了,罪名叫做“营惑诸侯”,“罪当诛”。艺人们何罪?身份极其卑微,依附于诸侯们只不过是为了混口饭吃,却被处以了极刑。

  这就是礼法!
  当然,因为孔子是“至圣先师”,所以不少人出于为尊者讳的原因也断定此事是假的。我认为是真是假还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既不能因为出于“打倒孔家店”的目的而断定此事是真,也不能出于鼓吹儒家思想的目的而断定此事是假,总之不能先入为主地断定真假,然后千方百计地去证明,毕竟讨论历史不是做数学证明题。正确的程序应该是先读材料,再下判断。

  我认为此事应该是真的,毕竟记载的地方比较多,而且司马迁可不像后来的一些人,为了推崇“至圣先师”而信口开河。其实就算是假的又能说明什么,因为此事非常能够说明孔子的思想。反正就是要按照礼法来,至于死几个人才算不上大事。
  但是从春秋时期开始,天子不像天子,诸侯不像诸侯,总之是“礼坏乐崩”。所以天下大乱,怎么办?儒家的思想家们就提出,要恢复到西周时期的状况,也就是恢复“礼”。
  可怎么恢复,就没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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