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话太宗——皇二代的千秋家国梦》
第43节

作者: 日月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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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权臣渐少,但在南宋出现强势反弹。隋唐把宰相的地位降得很低,品级定成了三品,还常不实授。但后来又出现了反弹,宋朝后期将尚书左、右仆射改称左、右丞相,品级猛升至正一品。若这还只是正虚名,后来的“平章军国事”职务更从实质上恢复了丞相。明初沿袭元制,以中书省为中央政府,设中书左、右丞相,下辖各部门。但仅仅第二任左丞相胡惟庸便企图架空皇帝篡权,于是明太祖废中书省,由皇帝直辖各部,并留下祖训:子孙后代不得再恢复丞相,提都不能提,违者处死。

  二、经济路径依赖,动员成本太高。宋朝的动员成本太高,国家要花太多钱聘请公民来当兵,所以蒙古(元)不急于灭宋,耗上个几十年,你自己就经济崩溃了。于是明太祖设立世袭户籍制。将国民划分为军户、匠户、医户等专业户籍,比如军户有参军的义务(当然国家也有发饷的义务),匠户就要当一辈子匠人,而且户籍世袭,后代不得随意脱籍。这不就是西方封建社会的阶级划分吗?而且明太祖应该不是学自西方,而是参照了蒙古落后的世袭奴隶。序篇西哲哈哈大笑:“我们欧洲马上就要文艺复兴了,中国还在玩儿这一套,我说中国历史周而复始,这话可不是用括约肌发出来的!”

  三、单一主权,风险太大。宋朝将所有鸡蛋集中到一个篮子里,中华帝国首次上演全盘崩溃。明太祖恢复分封,但他一死燕王立即造反,可见通过社会倒退来掩盖新问题绝非解决之道。
  四、唐宋胡乱扩张,需要确定扩张秩序。唐宋皇帝都极度热衷于扩张,宋朝绝非内向保守的“弱宋”,而是一个非常好战的帝国,而且不太乐意接受异族领主仅在名义上称臣,而是要剥夺领主主权,纳入中国特色的公民社会。那这样部族领主就更要死硬抵抗,一个西夏就死扛了上百年,商量的余地都没有。明太祖确定了直辖汉区、军事占领民族地区、羁縻民族地区、藩属国、称臣外国、友好外国等几个层次,并规定子孙后代永远不准打破这种层次,主要是不准像宋朝打西夏那样攻打自己的藩属国。

  当明朝的太宗真的很郁闷,太祖不但活得长,把所有工作揽了,还定下各种“永世不易之法”,不准太宗行使正当职权。
  然而,这又是不现实的。
  明朝不是你朱氏一家一姓之私国,而是中华帝国演进至此的一个朝代。明太祖固然伟大,但终究大不过历史。若说你定这些是符合历史前进方向的好东西,或许还能让人用一段时间,但他的很多设计却是否定唐宋的进步,大开历史倒车,那就不能怪子孙不守祖训了。
  首先明太宗废黜藩王实权,扭转了分封的趋势,而本章要说的是行政组织结构,这也是全书的重点。
  皇帝是名义上的国君,宰相负责行政,这早已成为中国人的思维定势。尽管历代君主绞尽脑汁削弱、分化、制衡宰相的权限,但似乎从未有人想过取缔宰相这个概念——直到明太祖。但他也只是不再任命“丞相”,原来宰执的工作不会凭空消失,实质上是他自己兼了宰相而已。平行管理的中华帝国和层层人身依附的西方封建小国可不是一个概念,就算李斯、高颎这样大师级的管理学家,尚需一个宰相班子,你朱八八又是何方神圣,竟妄图一力承担?这个问题你就问对了,朱八八是最后一任明教教主,据传得到前任教主张无忌的真传,有九阳神功护体,精力之旺盛,是常人的九倍,那原本几个宰相的工作量加在他头上也是应付得来的。即便如此,他还是写过一首诗抱怨工作量太大:

  百僚未起朕先起,百僚已睡朕未睡。
  不如江南富足翁,日高丈午犹披被。
  然而《九阳真经》并没有传下来,他的儿孙就不能像他那样少睡点觉就把政务处理了。建文帝虽未颁宰相之名,实际上是把齐泰、黄子澄、方孝孺当宰相用。明太宗先是按明太祖的工作方式当了几天皇帝。然后……然后他当然就发现上当了。
  怎么办?第一,朱老四肯定会想,官僚不准用,就拉些亲戚来帮忙,也就是藩王……这个还是算了。第二,用宦官帮着处理政务。
  你放心,你爹早知道后代会起这样的念头,所以不准复设丞相的同时规定:宦官不许干政,违者斩。爹呀!你还真会为儿子考虑周全啊!这本书满篇都是坑爹的角色,这次好像有人要被爹坑了。不过话说回来,在选择看朱老四的笑话还是看中华帝国走上正轨的问题上,我还是宁愿选择后者——毕竟,序篇西哲的儿子并没有放弃对我的括约肌虎视眈眈。我们还是来看看明太宗是怎样重新设计明朝的组织结构体系,让这个集汉唐宋之大成的新文明让人类享用(他爹设计那个是打算给神类享用的)。

  日期:2012-06-19 15:39:24
  1.明式“宰相”——内阁大学士
  明太宗很清楚,他和后代不可能像他爹那样工作,必须找几个人来辅政。不能设丞相,又不能用宦官,但秘书总是可以用的。明帝本有秘书,即文渊阁大学士。文渊阁是奉天门西侧的一间馆阁,隶属于翰林院,相当于皇家图书馆。最初明太宗也将文渊阁大学士当秘书用,首批选取了解缙、黄淮等七位年轻低品级干部入值文渊阁,从此便有了“内阁”之称。相信他并未料到,文渊阁,这间不起眼的小阁,今后会成为唐宋政事堂一样的政权核心。

  翰林官本是介于皇帝讲师和朝廷官员之间的一种实习官员,以讲学为主,兼顾研究时政,在实权部门出缺时选翰林官出任。明太祖的大学士只管帮皇帝收发文件,最多代笔草拟一些文字。太宗则要求这七位翰林官兼任的大学士认真研究进出文件,批上自己的意见。这样皇帝的工作量就小多了,他实际上不用仔细看奏章,只需大致看一眼是什么事,如果很重要,当然可以花点时间看看;如果是不重要或者不了解的事,就直接批一个:“同意按某某大学士意见办理”即可,这样就把处理奏章的工作分解给了大学士。但是——处理奏章,不就是“平章”吗?这和同平章事有什么区别?应该说还是有点区别,首先大学士的品级低,对各部门也没有管辖权,关键大学士协助皇帝平章,只是代劳而没有法理依据。唐宋同平章事掌有政府大印,一道诏令不但要由皇帝加盖御印,还要由宰相加盖府印才能生效,明朝大学士就没有这样一个法定程序保障权力。这样看来明太祖将相权收归皇帝个人的努力似乎是成功了。

  然而事实远没有这么简单。
  文渊阁(内阁)长期代理皇帝职权,久之便会成为惯例,形成这样一种公文办理程序:
  各职能部门(诸部、院、寺、监、府)草拟工作方案,形成奏章→由通政使司呈报给内阁→内阁商议后呈报给皇帝→皇帝用红笔批示意见后发还给内阁→内阁发还给通政使司→通政使司将批示后的奏章发还给呈报部门→部门得到批示授权,依法执行。
  我们观察一下这个行政审批权力链条:
  先说新来的通政使司,这是明朝新设的一个机构,职能是公文传递的法定渠道,同时它也会将公文抄送给都察院(御史台)、翰林院、国子监等,以供学习研究和舆论监督,但通政司本身不平章。

  再说各职能部门,唐朝中期其实已经废除了位高权重的六部尚书,宋朝将六部分解为二十四司,但明朝重拾六部尚书的设置,尚书为正二品。监察机构方面,唐宋不实授御史大夫,以御史中丞(从三品)主持御史台工作。明朝则改御史台为都察院,长官设左、右都御史各一员,正二品。其余台、院、寺、监大致仿宋制。应该说废除丞相后,明朝的中下层官员地位还有所提高。

  然后就是敏感的皇帝和内阁(宰相)了。
  按理说,皇帝握有最终决策权,内阁只是给他提建议的。但是,如果“建议”必须接受呢?
  日期:2012-06-19 15:42:55
  2.明朝皇帝的霍布森选择
  管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理论:霍布森选择(Hobson Ch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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