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话太宗——皇二代的千秋家国梦》
第44节

作者: 日月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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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世纪英国有一位大马贩霍布森,他的马圈最大,马匹最多,买主都希望从他的大马圈里买走最好的马。按说马贩会根据马匹的质量标上不同价码,什么马标什么价决定权在马贩。但大方的霍老板却宣布:跟我做生意,决定权在买主。我不给每匹马标价,我们先谈好一个价,然后买主自己到马圈去选马。
  那我们先按一般的马跟他谈一个价,然后到大马圈里去选一匹最好的马,不就赚大发了吗?资本主义社会,竟有这样的活雷锋?一时霍大侠古道热肠的名声传遍英伦,买主纷至沓来。
  但这样做生意他不亏本吗?当然不会,因为他还有一个附加条件:买主只能选离门最近的那匹马。

  这不是坑爹吗?别着急,你现在是旁观者清,但如果你是身在其中的买主,就会觉得至少决定权在我手中,我做了回主,总比被动接受马贩的定价好。然而这样做霍老板权力才更大,因为标价毕竟要以马匹质量这个客观条件为准绳,而哪匹马站门边就全凭他安排了。
  这就叫——霍布森选择陷阱。
  洪武大帝正是为自己设下了这个陷阱,并且严令子孙必须义无反顾的跳进去:他废除了宰相理政的传统(给每匹马标价的惯例),皇帝牢牢掌握批红的权力(由买主定价),大学士只能提建议(安排哪匹马站在门口)。当然,关键还是在于那个附加条件:皇帝诏令必须通过内阁收发(只能选离门最近的那匹马)。那明朝的内阁制有这个附加条件吗?应该说太祖还真不是这样设计的,他确实是直辖各部门(到大马圈里看够了才选出最满意的一匹)。但你是得了张教主真传,正常人类不可能把这种工作方式当做体系来传承。他的儿孙在两百多年的实践中,极少干涉内阁平章,总是各部和内阁形成决议后机械的盖上御印——也就是所谓的橡皮图章。

  可能有人要问:“是皇帝忙不过来才放权,但权力毕竟是他的,只要他愿意,还不是一句话就收回来。”是这样吗?那你的身体是你自己的,各个器官怎么运作应该是你自己说了算吧?那你一句话让血压降下来看看,血糖?血脂?甘油三酯?运行规则一旦形成,就算是自己的身体,也不能以主观意志为转移。明帝一开始就只有内阁这一条合法的公文渠道(只选离门最近的那匹),很快就会形成依赖习惯,被动接受内阁的“建议”。

  内阁大学士处理奏章的主要方式是“票拟”,有些人望文生义,认为是指几位阁员针对某个意见来投票。你这不骂人家是王莽么?票拟是指阁员收到奏章或准备发出的草诏后,在面上贴一张纸,写上自己的意见呈送给皇帝,由皇帝批红正式生效,其实和唐宋中书舍人(中书省的几名中层干部)“五花判事”很类似。而各部门在收到内阁发出的文件时,就以票拟上的批红为生效的依据。按说这不是法定工作程序,但正由于明朝没有明确法定工作程序,人们自然而然就要去寻找,就找到了票拟批红这个程序。某天谁接到一份诏书,没有票拟,皇上直接批红。那对不起,这就只能算是皇上您的私人书信,不能算政府公文。其实这也有个学名:中旨。

  那问题的关键就来了,如果职能部门收到中旨,该怎么办?
  其实明朝人有现成的例子。宋太宗在雍熙北伐中,绕开宰相直接和枢密院制定作战方案并直接指挥前线将领,便是犯了擅发中旨的忌讳,后来差点被弄得下不了台。而在绍兴北伐中,首相秦桧以朝廷名义发出撤军的诏令,宋高宗却发中旨要求诸将继续进攻。诸将均奉诏撤军,只有岳飞奉中旨继续进攻。结果大家都知道,岳飞免官下狱,甚至死在狱中。尽管众所周知此事是秦大汉奸弄权,但从法理程序上讲,他还真才是有理的一方。此事给了后人一个血淋淋的教训——如果奉中旨不奉诏令,皇帝最多丢下脸,奉旨的人就算是民族英雄,也难逃丢官甚至丢命的下场,皇帝也保不了你。那你说,如果你接到中旨尤其是与朝廷诏令相违的中旨,该奉旨还是该封还?

  所以,各部报批—内阁票拟—皇帝批红就成为实际上的固定工作程序。那在这样一套工作程序中,各方扮演什么角色?或者直接点说,谁才是真的权力核心?
  日期:2012-06-20 20:53:01
  宋高宗=皇帝
  岳飞=宋高宗的心腹大将
  秦桧=权相,同时也是金国安插在南宋的卧底。

  其实这三人的关系本不复杂,真正复杂的是秦桧和金国的关系。金国放归秦桧,对秦桧没有直接的约束力,秦桧并不是真怕金国,相反,金国还应该怕他。因为秦桧一声令下,金国会被轰杀至渣。但秦桧不会这样做,因为金国有他巨大的利益。秦桧并不怕金国,而是在利用金国。本书恰恰讲的就是皇帝和宰相的关系。到宋朝,权臣已经无法像前朝一样操持权柄,秦桧是一种新式的篡权方法——养寇自重。保持宋金相对均势,两边都需要仰仗秦桧的调解,秦桧才能发挥最大的价值。如果宋高宗和岳飞三下五除二就把金国给灭了,秦桧就失去了价值,也就当不成权臣了。所以秦桧要力保金国,想灭金的他就要镇压。这其中岳飞最激进,所以下场也最极端——命都丢了。

  绍兴十一年,朝廷诏令撤军时,司农少卿李若虚到岳飞军中颁诏,岳飞便是出示了高宗手札(私人书信,不是朝廷公文),李若虚也据此支持岳飞继续进军。后来岳飞撤军是因为其余诸部都撤了,他孤军深入也没有意义,并不是遵诏。后来岳飞下狱后审理此事,岳飞出示了大量高宗手札作为皇帝支持他进军的物证,李若虚则是重要人证。然而秦桧一党却销毁物证,并让李若虚人间蒸发,使岳飞陷入非常不利的境地。而宋高宗也因为岳飞“出卖”他非常不爽,所以没有花大力气救他出狱。拖了一段时间,岳飞在狱中中毒身亡。

  之后,宋朝失去了最好的一次灭金机会,从此宋金均势,秦桧成为权相。有一次秦桧私自调动殿前司(御前近卫)的部队去打了一仗,而殿前都指挥使杨存中(宋高宗第二号亲信)却毫不知情。这是秦桧在告诉宋高宗和杨存中:老子随意可以把你两爷子拿下。从此宋高宗更加惧怕秦桧,甚至在面见秦桧时要在靴子里藏刀壮胆。
  所以,现在有些人跟秦桧翻案,说什么秦桧是宋高宗的执行人,宋高宗才是真正想杀岳的真凶,完全是胡说八道。
  日期:2012-06-21 10:13:31
  3.明廷的权力运行本质
  可能多数人还是会认为,掌握最终生效权的人才是权力的最终核心——就像很多人落入了霍布森选择陷阱还以为自己做了回主,美得不行。
  在这个权力链条中,部门有草拟方案和具体执行的权力,皇帝有使方案法定生效的权力,内阁则掌控着两者间的通道。那么我建议您想想,在您熟悉的行政决定机制中,负责草拟方案并具体执行的行政部门和负责法定生效的那个法理上的最高权力机关谁实权更大?抑或是两者之间那个委员会?这是个非常真诚的建议,请您停下来好好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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