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金融经济的眼重看历史》
第19节

作者: 谁是谁非任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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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已经发生的流寇,对付他们的方法是首先要围剿,不给他们继续抢劫的空间,他们不生产,时间一长一定会物资不足,不是自己内部发生内讧,就是一定要突围逃跑,只要流寇放弃自己的据点开始逃跑,那么就好办了。
  流寇的发展靠流动,消灭也在流动中,历史上最长的流寇流动是黄巢,两次攻克长安,但是内容是截然不同的,黄巢的流动有好几万公里,远远多于长征,流寇无论是逃跑还是滚动发展,都冠以征讨的名目,这也就是成王败寇而已。
  对于逃跑的流寇,打流寇的铁律就是只追不拦!因为流寇跑在最前面的是最精锐的部分,如果你拦截他们,他们没有生路,就会产生兵法中的置之死地而后生了,这是没有谁能够拦截得住他的,谁要拦截一定是损失巨大,除非有特别的天险,如当年石达开那样。
  而追击逃跑的流寇,就大大地不同了,流寇们争先恐后的逃跑,跑在最后的一定是老弱病残,而且他们只有逃跑之心,没有抵抗的意志,很容易歼灭,同时这样的追击还是发大财的机会,不仅仅是流寇抢劫来的财物一般会掉在后面,更主要的是可以继续的搜刮,中国民间有这样的民谚流传,叫做:匪过如梳子,兵过如筛子,官过如剃刀。因为流寇的抢劫是很仓卒的,只能抢走表面的浮财;而剿匪的兵来了,对于参与流寇俄人进行所谓的追赃,就可以从容的把当地老百姓的财物均以赃物的名义收缴再据为己有;而官来了,对于老百姓还可以加以通匪的罪名,让老百姓把所有能够拿的、能够借的钱都敲诈出来行贿,免除自己通匪掉脑袋的罪名,所以流寇对于社会恶危害还不仅仅在于流寇本身。

  这个道理到了民国期间是各个军阀都明白的东西,对于打流寇都是争先恐后,只要有机会参加就好,而且不要中央的军饷,只有一个东北的年轻军阀不知道,开始时好大喜功的搞迎头痛击,别人都是发大财的事情,而他结果是损失惨重,不但得不到军饷抚恤,还遭大家嘲笑,让他让开别人来打流寇发财,最后此君面子上实在是下不来,年轻孟浪从而反被别人利用。

  对于流寇的追击,还有一个要点就是不能间断,绝对不能给流寇以喘息的时间,因为流寇一有时间和机会,就又会重新开始当初滚雪球的抢劫和裹胁人口的发展过程,而且这个重来的过程会更加疯狂,因为经历了生死打击留下的流寇骨干分子的经验和团结使重建的流寇组织更加牢固高效,当年迫于满清的威胁放弃对于李自成18骑的最后围剿,结果证实李自成这些人的威胁远远大于满洲铁骑。

  对于已经足够壮大的流寇,最重要的打击方式就是不给他掠夺的空间,他们在自己的地方掠夺完后,没有新的地方可以掠夺,一定是发生内部的叛乱,比如清朝使用两个大营钳制造成洪杨的内乱,清初围困四川,致使张献忠如困兽,内部开始杀人吃人,实力自然减退,很容易剿灭了,后来打埝军用河防也是这样,埝军就分裂了。这里需要的是以静制动,以静待乱,流寇本来是乌合之众,但是要真打他们,他们就成为了亡命徒,但是只要给他们空间,他们的内斗也是极其惨烈的,这样的斗争的结果,一定就离灭亡不远了,那时候就都盼望着被招安了,至于招安后,成为宋江的例子很多的。

  当然流寇也有反击的办法,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利用政府军的守土有责,流寇是可以不计较一城一地的得失的,流寇洗劫过的地方对于流寇没有再把守的意义,但是对于官军就不同了,它不可能留下城市给流寇让流寇自由的掠夺杀人,而分兵把守就必然分散自己的力量,在运动中自己的机动作战兵力处于不利的地位,从而被各个击破,而放弃城市与流寇运动战,想一下流寇进城就是即使不屠城也要洗劫一空,就知道放弃城市的运动战、野战在政治上不允许了,这就是政党与乱党的最大区别。

  流寇取得了政权,对于全国人民痛苦才真正的开始,流寇会以各种方法掠夺老百姓,常见的就是把老百姓的某些资产法定为不能私有,收归国家,比如朱元璋,他以禁止白银流通为由发行宝钞,最后滥发宝钞,导致社会的破产,为此他基本上杀尽了全国的有一定资产的人,并且开始了内部的屠杀,后来又开始了内战,直到几十年后社会才恢复稳定。

  等到稳定后流寇成为正统的统治者,新的流寇作乱就又开始了,老百姓的好日子可难有了。
  日期:2008-06-19 22:20:10
  另外不让讲的帖子
  《劳动合同法强制增加企业人力成本8%贡献50%的通货膨胀》
  马上劳动合同法就要实施了,这个法律是劳动部门强力维护劳动者的一个法律,中国没有一个维护企业的机构,所以在立法和执法上企业是弱势群体,而现实中虽然大多数情况下企业比劳动者强势,但是对于高技术企业,人是最关键的,企业是弱势的,这本来应当通过行业协会或者与工会谈判解决的事情,成为了法律,必定会是高技术企业的灾难,将来谁也不会花成本培养新人了。

  而针对这个法律,我们发现企业的负担加重了很多,合同到期还要给员工每工作一年要给一个月的工资,没有到期强行解除这个赔偿还要加倍,因此这一年一个月的支出是肯定要给的,那么就不如换一个角度看,把它当作肯定支付给劳动者的费用,每年就应当予以预提,作为企业将要支出的预提费用,这样算一下,每年的费用增加大约8%。

  一旦把它当作是肯定支付的费用了,我们再考量一下不支付这个费用的情况,一种情况是劳动者主动辞职,怎样的情况下劳动者愿意放弃这个费用走人,多半是收益要好得多,企业的实际损失应当比支付这个费用要高,少支付这个费用弥补不了损失,所以这个预提是合理和保守的;另外一种情况是劳动者合同期满不愿意签约,这样的情况企业的损失也不小,理由与上面的情况类似,劳动者不要这个续约,企业隐性损失一样的大。最后一种情况就是劳动者达到了退休年龄,这样的情况是比较少的,因为一个人一生不换工作是基本没有的,而企业把劳动者养到退休,他临近退休的几年中的劳动效率远远低于他青壮年的时候,而工资却不能比年轻时少,虽然没有直接给钱,暗含的补偿只多不少。而劳动者如果企业要解约,还要双倍支付,所有相抵计算下来,这个费用是必须支付的最小数额了,这就等于增加了企业8%的人力成本支出,只是这个支出不是马上发生而已。

  企业的人力成本增加8%,将来一定要反映到企业的产品价格上来,而这个增加是以法律形式的让全体企业增加的成本,结果一定是全国的物价上涨,以中国产品价格中人力成本占12-19%计算,再考虑各种成本的利润分担,这个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应当对于国内物价的涨幅贡献2%。我们以年通货膨胀4%来计算,这里就贡献了50%的涨幅,这个涨幅是人为强加的,背后并没有市场助推得背景,按照经济学的观点,通货膨胀后涨工资,涨工资后再通货膨胀,经济就会走上恶性循环。

  我们再看一下这支出的8%的实际意义,这8%实际上是员工失业养老所得的一部分,应当是社会保险或政府承担的,现在全部由企业承担,如果再换个角度,这个就是应当按照税收来看了。企业生产增值要交17%,再刨除费用和人力成本后又是33%(明年25%),股东收回投资要20%所得税,同时房产税租金的10%,附加在人力成本上的社保为24%,还有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等税费,现在再增加这个8%,企业的负担好重啊!这样的重压下,什么企业能够不短视?

  日期:2008-06-20 11:49:58
  二十二、宦官专权为什么一定是黑暗
  中国有多次的宦官专权的历史时期,而这些时期也是中国古代统治最黑暗的时期,那么大家是否仔细考虑过宦官专权就一定是黑暗的时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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