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梦》
第41节

作者: 躺不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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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下掌声雷动,像潮水一样涌过来,撞在礼堂的穹顶上,又折回去,带着回音。邓鑫元看见唐老师在用手帕擦眼睛,双军举着相机拍他,闪光灯亮得像星;丁海咧着嘴笑,露出两颗小虎牙,使劲地鼓掌,手掌都拍红了。

  典礼结束后,大家在操场合影。双军站在邓鑫元左边,刘小玲站在右边,三人的胳膊搭在一起,学士帽抛向空中时,邓鑫元听见双军喊:“南京见!”丁海挤过来,把红绳解下来,塞进邓鑫元手里:“给你,辟邪,别总让膝盖疼。”
  刘阳没有来合影。有人说看见他背着书包出了校门,红布条在风里飘得老远,像面迷途的小旗。苏晓冉的位置也空了,只有风吹动着空椅子上的学士帽。
  后来每个变天的日子,邓鑫元的膝盖都会隐隐作痛。尤其是阴雨天,疼得厉害时,他就坐在办公室的藤椅上,摸出丁海送的红绳,缠在手腕上。绳子磨得发亮,带着股淡淡的艾草味,是当年赵磊给的那包药草留下的。
  他总想起那个从开县驶来的长途客车,375公里的路程,十个钟头的摇晃,发动机的轰鸣像头哮喘的老牛。想起母亲缝在裤腰里的500元钱,蓝布手绢裹着,带着母亲的体温,硌得皮肤发疼。想起刚进校园那天,迎新点的白炽灯下,“兵工系统人才的摇篮”那行烫金大字,亮得让人不敢直视。
  这些疼痛里藏着的,是一个农村青年在时代浪潮里,用汗水和坚持刻下的年轮。像峦堡山的老槐树,每年都长出新的圈圈,把风雨、阳光、泥土的气息,都悄悄藏进纹路里。
  某天傍晚,邓鑫元在整理旧物时,翻出了双军送的复写纸。他铺开一张,拿起笔,突然想写点什么。笔尖划过纸面,“沙沙”的声音像回到了当年的办公室。他写下:“今天的阳光很好,像四年前那个报到的日子。膝盖有点疼,但心里很踏实。”
  写完才发现,蓝墨水透过复写纸,在下面的白纸上印出淡淡的字迹,像个温柔的影子。他把复写纸揭下来,夹进当年的录取通知书里,突然明白,不管是留校还是去工厂,不管是写报告还是造摩托车,兵工院校教给他的,从来不是某个具体的位置,而是像峦堡山一样,稳稳扎根的力量——扛得起事,经得住疼,守得住心里的光。

  窗外的黄葛树沙沙作响,像在重复他说过的话。邓鑫元摸了摸膝盖,那里的疼痛还在,却让他觉得格外踏实。这疼痛里,有清江河的水,有峦堡山的风,有兵工园的年轮,还有一个年轻人,在时代里稳稳追求梦想的脚步。
  四十六
  留校后的第一个月,邓鑫元领到了二百五十六块钱工资。崭新的纸币裹在牛皮纸信封里,边角挺括得像他刚熨过的衬衫。他揣着信封在邮局门口站了片刻,最终填了张汇款单,给家里寄去一百五十块——够母亲买两袋化肥,再给小妹扯块做新袄的布。剩下的钱攥在手里,他拐进五金店买了个黄铜锁头,回到宿舍时,借着昏黄的台灯把床底的皮箱重新锁好。
  皮箱是大学报到时表舅送的二手货,边角的皮革早已磨得发白。箱子里的咸菜坛子早在上学期就扔了——那次双军来借东西,撞见坛子里发霉的萝卜干,硬拉着他去食堂吃了顿红烧肉。现在箱子里垫着旧报纸,整整齐齐码着四年里得的奖状:三好学生、优秀党员、兵工部奖学金……最底下压着苏晓冉送的那个笔记本,蓝封皮被摩挲得发亮。
  他成了系里最年轻的助教,办公室在教学楼三楼最西头。每天抱着厚厚的《机械原理》备课到深夜,窗玻璃上常映出他伏在案前的影子。学生们私下说邓老师太严格——有次课代表少画了条尺寸线,他拿着图纸在讲台上站了半节课,直到那学生红着脸改对才罢。他们不知道,邓鑫元办公桌的抽屉里,总放着两包最便宜的方便面,有时忙得忘了去食堂,就着自来水啃两口,继续在教案上画红圈。

  深秋时林伟来重庆出差,穿件锃亮的皮夹克,在教研室门口把他堵个正着。“你还穿这件?”林伟扯着他洗得发白的蓝衬衫直皱眉——这是大四那年双军送的毕业礼物,领口早磨出了毛边。没等邓鑫元反驳,林伟硬拉着他往商场走,花八十块买了件深灰色夹克,套在他身上时直叹气:“你这日子过得也太苦了。”
  那天林伟在他宿舍留宿,帮着整理衣柜时,从床底拖出了那个旧皮箱。锁头“咔哒”一声打开,林伟翻着里面的奖状直咋舌:“你可真行,当年让你跟我去深圳闯,偏要留校当老师。”
  “习惯了。”邓鑫元笑着把箱子塞回床底,布面上的裂纹又多了几道,像老人额头的皱纹。他没说的是,每次上课看见学生们睁着亮闪闪的眼睛,就想起四年前的自己——那个扛着皮箱站在兵工院校门口的农村青年,眼里也藏着这样的光。
  、春节前夕,收发室的大爷喊住他,递来个牛皮纸信封。信封上没写寄信人地址,只在右下角画了颗小小的星星。邓鑫元拆开一看,是张彩色照片:苏晓冉站在深圳国贸大厦前,穿件米白色职业套装,头发剪短了,笑容比当年在图书馆初见时更明媚。照片背面用钢笔写着行小字:“这里的星星也很亮。”
  他把照片夹进那个蓝封皮笔记本里,塞进书架最上层。窗外的香樟树已经长得很高了,枝叶在月光下摇晃,叶缝漏下的银辉落在书脊上,像无数双眼睛在轻轻眨动。
  又是一个四年过去,邓鑫元成了系里的骨干教师,带的学生拿了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金奖。他在学校附近买了套两居室,把母亲接来常住。搬家那天,307宿舍的兄弟们都来了——林伟开了家外贸公司,手腕上戴着金表;赵磊成了公务员,挺着微胖的肚子;王强在本地做了建材生意,嗓门还是那么大

  “这破箱子还留着?”王强踢了踢角落里的皮箱笑,锁扣上的铜锈蹭了他一裤脚。
  邓鑫元蹲下来擦了擦箱面上的灰尘,锁扣已经锈得厉害,打开时发出“嘎吱”的刺耳声响。箱子里的奖状早被他取出来挂在了书房,现在只剩下几件洗得发白的旧衬衫,还有那本翻卷了页的《英汉词典》——是大二那年省吃俭用买的,扉页上还写着“1993.9.10”。
  “留着吧,”他慢慢合上箱盖,指腹蹭过皮革上的裂纹,“算是个念想。”
  那天晚上,他做了个梦。梦见1992年的夏天,自己扛着皮箱走在重庆的街头,蝉鸣聒噪得能掀翻屋顶,阳光刺得人睁不开眼。他走了很久很久,突然看见前面有个穿碎花连衣裙的女孩在等他,辫子上的红丝带在风里飘啊飘,像团跳动的火苗。
  醒来时,月光正透过窗户洒在地板上,像一条银色的路。他轻手轻脚走到书架前,取下那本笔记本,翻到夹着照片的那页。苏晓冉的笑容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清晰,旁边的空白处,不知何时多了几行字,是他自己的笔迹:
  有些路,注定要独自走完。
  有些债,要用一生来偿还。

  有些年轮,会永远刻在皮箱深处。
  窗外的香樟树叶沙沙作响,像是谁在轻轻翻动物理课本的纸页。邓鑫元合上笔记本,贴在胸口,仿佛又摸到了当年母亲缝在裤腰里的钱——那沉甸甸的温暖,早顺着岁月的纹路,融进了骨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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