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梦》
第38节作者:
躺不平啊! 傍晚收工早,丁海突然拽着邓鑫元往镇上跑,双军叼着根草跟在后面。“听说录像厅放《少林寺》,去不去?”丁海的运动鞋沾着泥,跑起来像只刚从田里捞出来的泥鳅,“我表哥说这片子可火了,打戏看得人热血沸腾。”
鸣玉镇的录像厅在供销社隔壁,帆布门帘上印着“欢度佳节”的字样,已经褪成了浅粉色。掀开帘子,一股汗味混着烟草味扑面而来,昏黄的灯泡下,长条凳上坐满了人,嗑瓜子的声音比电影台词还响。屏幕是块拉平的白布,上面正演着觉远和尚在少林寺练功,拳脚生风,看得人眼睛发直。
“就这儿了!”丁海拉着他们往最后排挤,刚坐下就被人撞了胳膊肘。“不好意思啊。”一个女生的声音,细声细气的,像山涧的泉水。邓鑫元抬头,看见个梳马尾辫的姑娘,蓝布褂子洗得发白,手里攥着块手帕,正对着丁海笑,两个酒窝盛着灯光,亮闪闪的。
“没事没事。”丁海的脸突然红了,说话都磕巴了,“你…你也来看电影?”
姑娘点点头,往旁边挪了挪,给他们腾出些位置:“我在卫校上学,放假回来帮忙。”她说话时,辫子梢轻轻扫过丁海的胳膊,像片羽毛在挠,丁海的耳朵瞬间红得像庙里的关公。
电影放到觉远和白无瑕在湖边定情,屏幕上的月光洒在两人脸上,录像厅里突然安静下来。邓鑫元眼角的余光瞥见,那个女生悄悄往丁海这边靠了靠,肩膀快碰到一起了。丁海攥着拳头,手心全是汗,连呼吸都放轻了,像怕惊飞了落在肩头的蝴蝶。
散场时,丁海自告奋勇送姑娘回家。“我叫王红芩。”姑娘走在前面,辫子在身后甩来甩去,“卫校在县城,离这儿不远。”丁海跟在后面,话痨的人突然变哑了,只在姑娘回头时“嗯”一声,像只被驯服的小狗。邓鑫元和双军跟在后面,听着两人的脚步声在石板路上敲出“哒哒”的响,像在数着什么秘密。
接下来的几天,丁海修课桌椅时总走神。螺丝刀好几次戳在手上,他却咧着嘴笑,像不疼似的。王红芩每天都来学校,有时送壶凉茶,有时帮着给孩子梳头,总能“碰巧”出现在丁海干活的地方。双军偷偷对邓鑫元说:“你看丁海那傻样,魂都被勾走了。”
离别的那天,天还没亮,王红芩就背着包来送他们。她穿了件新做的碎花衬衫,辫子上扎着红头绳,手里拎着个布包,里面是给他们煮的鸡蛋。“路上吃。”她把包往丁海手里塞,指尖碰着他的手,像触电似的缩了回去。
到县城车站时,火车还没到。王红芩蹲在铁轨边,给他们讲卫校的事:“解剖课可吓人了,但想到能治病救人,就不怕了。”丁海蹲在她旁边,听得格外认真,时不时点点头,像在记笔记。双军拽着邓鑫元往远处走,“给他们留点空间”,两个大男人背着手,假装看远处的山峦,耳朵却竖得老高。
火车开动时,丁海扒着窗户,眼圈红得像兔子。王红芩站在月台上挥手,红头绳在风里飘得老远,渐渐缩成个小黑点,最后消失在铁轨尽头。丁海还扒着窗户,手在玻璃上划出歪歪扭扭的线,像在写什么,又什么都没写出来。
“苦了。”丁海坐回座位,半天憋出这俩字,声音哽咽得像被砂纸磨过。他从口袋里掏出个东西,是颗用红绳系着的纽扣,“她衬衫上掉的,我捡起来了。”纽扣在晨光里泛着光,像颗小小的星星。
邓鑫元拍了拍他的肩膀,没说话。双军从包里掏出个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用复写纸写起来,笔尖划过纸面的声音很轻,却像在每个人心里刻着什么。窗外的鸣玉山往后退,绿得像要流下来,邓鑫元突然想起鸣玉镇小学墙上的红漆标语,想起录像厅里的光影,想起丁海手里的纽扣,觉得这些日子像场梦,却比任何课本都教给他更多——原来成长不仅是铁锹下的泥土,红漆里的希望,还有那些说不出口的牵挂,像铁轨一样,把远方和牵挂连在了一起。
火车穿过隧道时,车厢里一片漆黑。邓鑫元听见丁海把纽扣放进铁盒的声音,“叮”的一声,很轻,却在黑暗里格外清晰。他知道,有些东西,比《少林寺》的打戏更让人热血沸腾,比复写纸的情诗更让人难忘,它们像鸣玉镇的红漆,会永远留在心里,亮得像团火。
四十二
大三那年的春风刚吹绿操场边的黄葛树,学校的布告栏就贴出了新通知:学生会机构调整,学习实践部一分为三,邓鑫元任综合实践部部长。红纸上的字迹还带着新鲜的墨香,他站在公告前,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胸前的口袋——那里揣着刚领到的党员发展对象通知书,硬纸壳的边角硌着心口,像块滚烫的烙铁。
成为全年级最早入党的学生,是意料之外,又像在情理之中。唐老师找他谈话时,窗外的玉兰花开得正盛,花瓣落在老师的教案上。
“组织考察你很久了,”老师推了推眼镜,镜片反射着阳光,“不仅是成绩,更重要的是你身上那股子踏实劲。”邓鑫元想起那些擦黑板的清晨、整理资料的深夜,想起学习小组里关于“为谁读书”的争论,突然觉得脚下的路格外清晰。
在党旗下宣誓那天,邓鑫元特意穿了件洗得发白的蓝衬衫。这是他考上大学时母亲扯布做的,领口磨出了毛边,袖口补过两块补丁,却被他熨得笔挺。站在鲜红的党旗下,看着“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金色大字,他的声音格外响亮,每个字都像砸在石板上的榔头,掷地有声。宣誓完毕,他摸着衬衫第二颗纽扣——那里正对着心脏的位置,突然想起父亲在峦堡山的地里说的:“人活着,得有个主心骨。”
日子照旧被课程和学生会工作填满,只是邓鑫元的眼睛里多了些东西。他瞅着校园里偶尔有情侣在柳树下搂搂抱抱,女生的长发缠在男生的手腕上,旁若无人地说笑;看见食堂的餐桌上,半碗半碗的米饭被倒进泔水桶,白花花的米粒混着菜汤,像撒了一地的银子。每次撞见这些,他心里总觉得不得劲,像吞了颗没熟的柿子,又涩又堵。
“这风气不对。”某天巡逻时,他对着双军念叨。双军正给刘小玲写情书,复写纸的蓝墨水染了满手:“你管这干啥?谈恋爱、扔剩饭,多大点事。”
“这不是小事!”邓鑫元的嗓门突然拔高,惊飞了树上的麻雀,“咱是兵工院校,将来要去造武器、保家卫国的,现在就这么散漫,以后能指望啥?”他想起鸣玉镇小学墙上的红漆标语,想起那些扛着铁锹平整操场的日子,突然有了个主意。
他转身就往学生处跑,球鞋踩在柏油路上“噔噔”响。学生处的王老师正趴在桌上改文件,看见他气喘吁吁地闯进来,吓了一跳:“鑫元?出啥事了?”
“王老师,能不能成立个文明督导队?”邓鑫元扶着桌沿,胸口还在起伏,“就抓‘五讲四美’,让校园风气正起来!”
老师愣了愣,摘下眼镜擦了擦:“你想怎么搞?”
“分片巡逻!看见乱扔垃圾的就劝导,发现浪费粮食的就提醒,情侣在公共场合太亲密的也得劝劝。”邓鑫元的眼睛亮得像星,“咱兵工院校的学生,就得有兵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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