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梦》
第6节

作者: 躺不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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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他在区中学的第三个月,食堂的价目表早已刻进了他脑子里,比课本上的乘法表还熟:烧白两毛五一份,肉片汤两毛,素炒白菜五分,最便宜的菜汤两分。每天吃饭前,他都要在心里反复盘算——母亲每个月只能凑出两块钱生活费,这钱要管三十天的菜钱,还得留着应急。要是每天买一份五分的白菜,一个月要一块五,能剩五毛;要是偶尔买份两毛的肉片汤,那接下来三天就得靠咸菜度日。所以大多数时候,他都只啃自带的红薯、土豆,就着家里腌的咸菜,一分钱都舍不得花在食堂的菜上。

  晚自习的钟声敲响时,邓鑫元的肚子叫得更凶了。教室里的煤油灯昏黄,照在课本上,铅字都显得模糊。他把数学课本立起来,挡住脸,假装低头做题,余光却忍不住瞟向校门口——那个卖包子的老汉果然又来了,推着一辆掉了漆的独轮车,车把上挂着个铁皮喇叭。竹筐上盖着厚厚的棉被,掀开一角,白胖胖的包子冒着热气,油星子透过粗布渗出来,在昏黄的路灯下闪着微光,像撒了把碎金子。

  “菜包一毛一个,肉包两毛!”老汉的吆喝声透过喇叭传过来,像钩子似的勾着人的胃口,“刚蒸好的,热乎着呢,一口下去全是馅!”
  有同学掏出硬币跑出去,老汉接过钱,麻利地从竹筐里拿出包子,用油纸包好递过去,动作快得像变戏法。邓鑫元下意识摸了摸口袋里的五角钱,指尖反复摩挲着纸币的纹路——一毛钱一个菜包,买一个就剩四毛,够买八份白菜;可要是不买,这漫漫长夜,肚子恐怕撑不住。他咽了口唾沫,喉结动了动,又把钱攥紧了——还是算了,省下来的钱,说不定能买一本缺的数学练习册。他把目光重新移回课本,可那些铅字像是活了过来,一个个晃悠着变成了胖乎乎的包子,有的是菜馅的,翠绿的青菜露在外面;有的是肉馅的,咬开能看见油汪汪的汤汁。他用力眨了眨眼,想把幻觉赶走,肚子却更疼了,像有只手在里面攥着,又酸又胀。

  “邓鑫元,我请你吃!”朱建军突然拍了拍他的肩膀,手里拿着一个肉包,油汁顺着指缝往下滴,落在课本上,晕开一小片油渍。“我爸多给了我一块钱,咱一人一个!”
  邓鑫元连忙摆摆手,指尖却不受控制地蜷缩起来——他太想吃了,肉包的香味飘进鼻子里,勾得他连呼吸都变快了。可他不能要,朱建军的钱也是家里给的,自己怎么能平白占同学的便宜?他想起上周日回家,母亲翻箱倒柜,从针线筐的夹层里摸出几张皱巴巴的毛票,凑了两块钱递给他:“在学校别饿肚子,要是钱不够,妈再去卖几个鸡蛋。”母亲说这话时,眼角红红的,他知道,家里的鸡蛋本是留着给妹妹补营养的,每卖一个,妹妹就少一顿加餐。

  下课铃响时,卖包子的老汉已经推着独轮车走了,车轮压过石子路的“咕噜”声渐渐远去,空气中还残留着淡淡的肉香。邓鑫元跟着人流往宿舍走,经过蒸饭房时,突然看见泔水桶里扔着半个啃过的肉包,肥肉部分几乎没动,油乎乎地浮在泔水上,还沾着几粒白米饭。他停下脚步,胃里的饥饿感瞬间变成了尖锐的疼,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扎了一下,鼻子也酸酸的——那是两毛钱一个的肉包啊,够他买四份素炒白菜,够他撑四天的菜钱,怎么就这么扔了?

  宿舍是一间破旧的大瓦房,三十多张地铺沿着墙壁铺开,水泥地上铺着一层干草,潮湿的霉味混着汗味、脚臭味扑面而来,刚进门就呛得人想咳嗽。邓鑫元走到墙角的铺位,那是宿舍里最暗的角落,常年照不到阳光。他解开布包,把打了补丁的棉被铺在干草上,草屑粘在被面上,像撒了一层芝麻。他刚躺下,就感觉腿肚子被什么东西咬了一下,又痒又疼——是跳蚤。在这里,没人能躲过跳蚤的侵袭,就像没人能躲过对“钱”的算计一样,大家晚上躺在床上,聊的最多的,就是怎么能让手里的几块钱撑到月底。

  黑暗中,有人打开了手电筒,光斑在被子上移动,能看见墙壁上密密麻麻的霉斑,像一块块丑陋的补丁。朱建军在对面铺位上翻了个身,嘴里嘟囔着“烧白……再吃一块”,大概是梦到了白天的饭菜。邓鑫元摸了摸肚子,那里还在隐隐作痛,他悄悄从布包里拿出一个硬邦邦的红薯——这是他从家里带来的,省下来当宵夜,不用花一分钱。
  他借着窗外透进来的窑火微光,剥开红薯皮,红薯的甜香慢慢散开来。他咬了一口,凉硬的红薯在嘴里慢慢嚼着,甜味一点点在舌尖散开,虽然没有烧白的油香,没有肉包的多汁,却让他觉得格外踏实——至少不用花钱,至少能填肚子。他望着窗外,石灰窑的火光在黑暗中闪烁,像一颗小小的星星,温暖又明亮。
  他想起母亲的话:“好好读书,将来能挣钱了,就不用再算着钱吃饭。”他咬了咬牙,把剩下的红薯重新包好——明天还要上课,不能把力气都耗在饿肚子上。只要好好读书,考上高中,考上大学,就能走出大山,就能让母亲不用再卖鸡蛋凑生活费,到时候,他一定要买一大碗烧白,让母亲也尝尝这不用算计钱就能吃到的香味。
  红薯的甜味还在舌尖停留,邓鑫元慢慢闭上眼睛,肚子不那么疼了,连跳蚤的叮咬都好像不那么痒了。他知道,现在的苦都是暂时的,只要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他能靠自己的努力,让手里的钱不再那么“金贵”,让家人能安安稳稳吃上一顿热饭。
  1986年冬初的风裹着石灰粉,在正坝区中学校园里打旋。劳动课上,邓鑫元背着竹背篼捡石头,刚弯腰捡起一块青石板,就听见石灰窑方向传来奇怪的调子——不是山里人常唱的山歌,词句拗口难懂,却带着一种起伏的韵律,像课本里说的“外国歌谣”。
  他直起身循声望去,只见窑门口蹲着个老头:穿一件洗得发亮的白西装,肘部磨出了黑黢黢的污渍,却依旧系着条褪色的蓝领带,领结打得一丝不苟;头发花白得像堆乱草,沾着草屑和灰尘,脸上却架着副金丝眼镜,镜片蒙着层灰,可后面的眼睛亮得惊人,像两簇跳动的火苗。

  “那是陈博士。”朱建军扛着锄头凑过来,声音压得低低的,“听说会说好几国话,还是从美国回来的呢!就是脑子不太好使。”
  话音刚落,老头像是听见了,突然转过头咧嘴一笑,露出几颗参差不齐的牙齿,牙缝里还沾着点玉米面。他没起身,只是拍了拍膝盖上的石灰,突然开口:“你们……在学英语?”普通话带着点奇怪的腔调,却咬字清晰,“我教你们一句:Knowledge
  邓鑫元愣住了——这是英语课本第一单元的句子,他对着拼音念了三天,还是绕不明白发音。可老头像变戏法似的,从西装内袋里掏出半截粉笔,起身走到窑壁的青石上,一笔一画写下那行英文。粉笔划过石头的“吱呀”声里,字母工整有力,横平竖直,和他邋遢的外表格格不入,倒像极了课本里的印刷体。
  “博士本姓陈,家住内鼓坪!”写完,老头突然背过手,在窑前踱着步,声音越提越高,带着点唱山歌的调子,“留学到美国,回国欲展能!谁知……谁知命难平哟!”唱到最后一句,他猛地顿住,盯着窑里的火光发呆,眼神里的亮意突然暗了下去,像被风吹灭的烛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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