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地产调控进军路线的推测》
第6节

作者: 鬼话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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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da_123_123:问题比较复杂,一两句也说不清楚。按照我的肤浅理解,尽量简单地说:中国楼市里的投机热钱不只是国内的资本,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国外热钱——很多是以经常项目为掩盖而进入的,这些国外热钱已经有相当可观的获利,并开始撤离(因为房价已经被到了高位,再炒下去风险已经很大)。但这些热钱撤离的步伐并不一致,有的热钱已经在3月份4月份开溜,有人怀疑月份外贸数据的突变就是热钱偷跑导致的;有的热钱虽已撤出楼市,但还在等待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后再走;还有一部分热钱没有撤出楼市,到时候疯狂抛售制造楼市暴跌恐慌,用来配合国外做空中国楼市的对冲基金赚大钱。总之,ZY要打足精神对付这些热钱,免得财富被人洗劫。

  还有很多西方的影响,但未必都是专门对着中国楼市来的。比如欧元、日元的汇率变化,美元的走强,欧债危机等等,这些因素将对中国经济尤其是出口造成很大影响,进而影响到中国楼市调控走向。

日期:2010-06-01 17:36:52

  其实我觉得郎咸平和谢国忠都是在通过这种方式向高层表达自己的观点。难道郎谢希望中国像当年的日本一样被美国人洗劫么?他们是在提醒政策制定者——别上了美国人的当,日本人已经吃过这种亏了!

日期:2010-06-02 15:35:41

  女子有财也是德:谢谢你的热情邀请,俺有机会一定开车去秦皇岛转转,北方气候好的城市就那么几个。

日期:2010-06-03 13:27:09

  一并回复中山、长沙、永州的几位朋友——泡沫到处有,如今到我家,只是泡沫程度各不相同而已。建议最近保持观望,除非有特别好的跳楼价送到面前,否则继续持币待购。随着房产税的渐行渐近,全国楼市的大行情即将展开。人们最担心的是包括房产税在内的调控政策失败,进而房价报复反弹。在我看来,这种可能性虽然不能排除,但肯定是小概率事件。


日期:2010-06-03 17:11:54

  猪猪的动动:
  至于买房时机,可观望近期房产税出台后的房价走势,现在不宜贸然出手。
  美元指数上冲85大关后正在盘整,未来几个月有可能继续上升。不妨换一点美元,如果是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后再换最好,但升值预期并不确定,纠结。

日期:2010-06-03 18:47:06

  08年抗震救灾时我在绵阳待了挺长一段时间,所以还算大致了解,不过当时从没问过房价,那时候太特殊了。
  你说的这个价格不算太离谱,4000+的房价,很多经济一般的北方地级市在08年底09年初就已经达到这个价格了。川内而言,绵阳科研机构比较多,产业基础也还可以,市民购买力不差;此外,城市受地形条件限制,房价会因区位而异,这要看你选房的区位和标准。这个价位可以考虑,若不急于购房,可稍作观望再作决定。

日期:2010-06-05 14:44:47

  对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解读
  住建部等3部门联合发布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一出台,立即沸沸扬扬,房观里对这个政策进行深度解读的精彩帖子不止一个,我只评述三点。
  第一,从字面上看,此认定标准似乎不如417新政(新国十条)严厉。后者规定“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而认定标准则为“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简单地说,417新政是“不许买”,认定标准是“要买可以,门槛提高”。

  第二,认定标准对417新政关键条款的文字进行了前后换位,由“特别地区”扩大覆盖至“全国适用以及特别地区”。417新政里是这样写的“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而认定标准恰恰将前后两句顺序换位,变成为“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严格来说,417新政里的主语统一是“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而认定标准的前半句适用范围是全国,后半句则是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

  所以,此政策看似放宽,其实是通过细心的推敲,大大增强了417新政的实际可操作性。也就是说,全国任何地区,不管你认为此前房价上涨快不快、房价高不高,现在只要是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买房就必须按二套或以上标准执行,这是非常强悍的。同时,后半句仍然坚定贯彻417新政的要求,即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可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而原来417新政的内容仅仅指出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应该如何如何,并没有指出全国应该怎样。这里面只有一个漏洞可以钻,就是所有的城市都声称自己不属于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但我想那些处在风口浪尖上的城市应该没那么大的胆子。

  第三,很少有人注意到认定标准的出台时间。仔细看,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5月26日,为什么到了6月4日才见诸于媒体?应该不是等wen出国回来才审批通过,因为发布日期本身意味着已经通过审批。大概只能解释为择机发布了。

日期:2010-06-06 12:09:48

  一闪一闪亮晶晶
  满天都是小星星
  星星眨着小眼睛
  笑看某人数不清

日期:2010-06-07 01:08:29

  轰轰烈烈的楼市调控走到今天,已经是越来越让人看不懂了,各方心态都很忐忑。从调控的阶段看,经过最初的417新政、市场胶着期,目前已经进入了混沌期。对于房价未来的走势,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下面对前段时间一些暗流涌动的事件作一些分析,与大家共同探讨。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六、七月份将是调控政策密集出台与执行的时期。道理很简单,作为政府当前的一件大事,政府在房地产一路飙升时用417新政当头一棒喝,成交量萎靡至今,而调控之事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在六、七月份不出台后续政策,不要说刚需们不答应,其他利益方也无法忍受。所以,无论出台什么样的政策、政策的力度有多大、导致未来房价向上还是向下,六、七月份都必须把一部分调控政策推出来,否则政策制定者将面临极大的被动。


日期:2010-06-07 01:28:39

  不防先罗列一下前段时间那些暗流涌动的事件:房产税传闻的反反复复、土地增值税清算、调整经济结构、第二套房认定标准、万科传闻降价、地方债问题突然进入公众视野、神仙暗战的蹊跷、国内楼市热钱的转移端倪,以及国内国际经济形势等等,下面逐一展开分析。

日期:2010-06-07 01:36:18

  我正在对楼市调控做一个阶段性的总结,为了避免仓促行文而漏洞百出,会花上几个小时很耐心地写,困的人可以先去睡了,捧场的兄弟可以明天再来看。

日期:2010-06-07 02:32:02

  房产税传闻的反反复复
  房产税传闻版本之多令人眼花缭乱,至今仍未有定论,有几个问题值得思考。
  第一,到底是哪些城市率先开征?此前上海似乎是一马当先的不二之选,但从近期媒体披露的消息来看,重庆等地的房产税方案亦已上报ZY,而上海有关方面又声称自己不会是第一个开征房产税的城市,最多是第一批(只是媒体披露,可靠性存疑)。那么,ZY到底是先选一两个城市进行房产税试点呢?还是推出一批城市(三四个甚至更多)来试点呢?另外,既然多个城市都已将房产税征收方案上报ZY,为什么只有上海的方案曝光率如此之高,而其他城市的方案几乎不见诸于媒体呢?这是不是有关方面在有意地控制舆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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