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经 真实考据——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第57节

作者: 格林强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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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獠人是古代中国南方的蛮人,发源于湖南、湖北、重庆交界一带,后逐渐向四川、贵州、广西、云南等地扩张,北京大学出版的《壮族考》有记载,湖南湖北四川重庆云南等地,诸如四川的沱江就是因僚人而得名,(河或江)僚语称(沱)目前这个读音还可以在中国壮侗语族里找到,僚是壮语、布依语RAEUZ(我们)的汉语译词。
  僚人很可能是仡佬人和壮族等西南少数民族的祖先。
  高庙遗址还有一个史前文化的标志性图案—八角星纹
  类似的图文有很多,比如—大汶口的八角星纹
  还有我们熟悉的含山八角星纹
  这和大汶口文化的-山火文
  良渚文化的神人骑兽纹
  似乎都是古代部落族徽,或者信仰的标志。
  不得不发一个张图给大家看看
  玄鸟妇壶铭文—
  是不是表述一个 女食玄鸟蛋的 意思呢?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诗经-玄鸟》
  已经说到了玄鸟生商 我就啰嗦的说说商王朝吧~

  参考史书—《竹书纪年》是春秋时期晋国史官和战国时期魏国史官所作的一部编年体通史,亦称《古文纪年》《汲冢纪年》,于西晋咸宁五年(279年),被汲郡(今河南汲县)人不准盗发战国时期魏襄王(或曰魏安釐王)的墓葬发现。对研究先秦史有很高的史料价值。而且,《竹书纪年》与长沙马王堆汉初古墓所出古书近似,而竹书纪年的诸多记载也同甲骨文、青铜铭文、秦简、《系年》相类。著名学者李学勤先生说:“《竹书纪年》在研究夏代的年代问题上有其特殊意义,正在于它是现知最早的一套年代学的系统。”

  《竹书纪年》是中国古代唯一留存的未经秦火的编年通史。但它在宋时历经了佚散后又重新收集整理的过程,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可信度和史料价值。此书开篇是以君主纪年为纲目,上下记载了89位帝王、1847年的历史。
  竹书纪年的诸多记载颇为特异,与传统的正史记载不同。
  五帝纪,关于舜的记载,就跟史记等正史所载的有德之君舜的形象大为不同。
  引述如下:昔尧德衰,为舜所囚也。
  舜囚尧于平阳,取之帝位。舜放尧于平阳。(放,流放)
  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
  夏纪
  夏纪所载,与《史记》只是记载“太康失国”不同,还记录了羿的事情。让羿代太康,成为夏王朝统治者的这些旧事得以重见天日。当然,孰是孰非,那就见仁见智了。
  殷纪
  殷纪则颠覆了《史记》记载的历史第一位贤相伊尹的形象。伊尹流放太甲而称王,结果被太甲潜逃回来杀害。幼主被大臣流放欺压,这似乎更符合历史的真相。但是由于现代对不同地区出土的商代甲骨文的破译,发现整个商代伊尹都是师权的象征,地位尊崇,并且有伊尹放逐与迎回太甲的记载,并且整个商代伊尹的后人都有很高的地位与权力,因此这部分存疑。当然,究竟如何,还要加以考究。

  周纪
  周纪最与《史记》不同的就是共和行政的记载。按照史记等正史所载,共和行政就是周厉王被国人赶走之后,周公、召公二相共同执政。而周纪则说是共伯和行天子之政,即共国的伯,名和者,摄行君位。这似乎更合乎“共和行政”的说法。另外,还有完整的穆天子史事,以及记载了周幽王死后,两王并立的史事。
  1981年,方诗铭综合有清以来朱、王、范三家著述,重加编次,广为蒐集,细致考证,与王修龄等人辑录成《古竹书纪年辑证》,随书收录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是现今较为完备的本子。[2] 竹书纪年的内容有与传统正史记载不同处,如"(殷)祖乙胜即位﹐是为中宗",与《史记殷本纪》等以中宗为太戊不同,但与甲骨文"中宗祖乙"的称谓却完全相合,可见竹书纪年的史料价值甚高。
  很枯燥了是吧!坚持一下。
  日期:2019-03-24 21:56:42
  下列介绍也属于半学术型的,也很枯燥,各位看官选择性阅读吧!

  竹书纪年写了王亥,山海经也有王亥(王子夜之尸),二者内容可以互考。
  大荒东经:有人曰王亥,两手操鸟,方食其头。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河念有易,有易潜出,为国于兽,方食之,名曰摇民。帝舜生戏,戏生摇民。
  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中,学者依次找到了《史记》记载的商族诸位先公确实存在的证据,虽然世系与《史记》记载的略有不同。
  首先是商族始祖契,契在甲骨卜辞中有“偰、商契、禼、卨、兕”等不同称呼,《史记》记载契被封于商,同时担任为司徒。不久开始治理商。后来契去世后,由其子昭明接下去治理商。
  关于商族第二代先公昭明,历来有很多学者怀疑其是否存在。不过甲骨文中有昭明存在的证据。甲骨文中多次提到一位名叫“囧”的商族先公,“囧”原意是皓明,即“昭明”。《世本》可能将其名的含义误作名而记为“昭明”。
  商族第三代先公相土,虽然司马迁著《史记·殷本纪》时,有提到他,不过没有描述其的事迹《竹书纪年》记载,相土在位时,为了驯养马匹,而制作乘马。《诗经》歌颂相土:“相土烈烈,海外有截”。甲骨文中也有一位名“土”的商族先公,学者认为即是相土。
  商族第四代先公昌若,可能即是甲骨卜辞中记载的商族先公“岳”,甲骨文表明“岳”常与“兕(契)、土(相土)、河(冥)”等先商远祖并祭。另外还常常被独祭。甲骨文“岳”字从羊从火,假借“羊”音代表“日”。与“昌”相近,故被认为是《世本》《史记》记载的“昌若”。
  商族第五代先公曹圉,虽然司马迁著《史记·殷本纪》时,有提到他,不过没有描述其的事迹。甲骨卜辞中有一位叫“王吴”的商族先公,并记载他受到殷人的侑祭:“侑于王吴以二犬”。郭沫若在《卜辞通纂》中认为“王吴”应当指商族先公曹圉。因为“粮”、“王”、“圉”、“吴”各为叠韵字。
  商族第六代先公冥,《竹书纪年》记载:“(杼)十一年,使商侯冥治河。十三年,商侯冥死于河。”《国语·鲁语》也记载:“冥勤其官而水死”。冥为夏朝水正,负责治理黄河,夏杼十三年,冥在治河时身亡。甲骨卜辞因此称其为“河”。商部族的人固定在冬至时,为了歌颂冥的功德而祭祀他。其子王亥(即《史记》中的“振”)在冥死后成为商部族的第七任首领。后世之人奉冥为水神,称之为玄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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