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6-14 12:18:27
局势已经很清晰了,帝国的首要目标就是安抚百姓,平定叛乱。
问题是,隋炀帝眼下坐镇在长安城,远离了叛乱最集中的山东、河北等地,为了更好的主持大局,隋炀帝决定提前返回洛阳。
不料,太史令庚质却谏言道:“陛下!这几年朝廷东征高句丽,百姓疲于奔命,实在是有点苦不堪言啊!以臣看来,陛下还是不要出去了,先让百姓安心种地,不过三五年时间,天下必然稳定,百姓自然富足,到那时陛下再出去巡游,岂不是更好吗?”
隋炀帝虽然执拗,却还是个听得进去话的人,他正在考虑是否要留在长安,庚质紧接着却蹦出了一句很刺耳的话:“陛下,如果您不答应留在长安,臣就只好告老还乡了!”
大臣辞官不做?这就有趣了!
历史上有不少谏臣,他们喜欢以圣人的标准要求别人,以贱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可只要你说的话在理,皇帝即便不喜欢,但碍于面子,也不会把你怎么着。
但是,庚质的行为过激了,这叫威胁皇帝,属于大不敬之罪,皇帝有足够的理由来惩罚你!
无独有偶,这种事情在唐朝也发生过一次。
当时,唐高宗李治打算立武则天为皇后,褚遂良、长孙无忌、李绩等反对派进宫觐见,说出了一万条不能立后的理由,李治被逼无奈,只能沉默以对。
褚遂良看见李治既不说话,也不表态,于是将自己的官帽放在地上,随后又将象笏(朝臣上朝记东西的板子)扔地远远的,动作极其潇洒。就在大家目瞪口呆时,褚遂良来了一句:陛下,您今天如果不答应,臣就辞官不做了!
李治正愁找不到合适的台阶,看到褚遂良行此昏招,当即暗爽了一把:“混账褚遂良,你这是目无君上,对朕大不敬,你不是想辞官不做吗?好啊,那朕成全你!”
群臣还没来得及反应,李治就蹦出一句话来:“将褚遂良贬为潭州都督!”
剧情瞬间发生逆转,随后几天,李治抓着这件事不放,将褚遂良一贬到底,还连带着指责群臣的不是。群臣只能暗骂褚遂良是猪队友,可从此以后再无人敢和李治说这件事,武则天这才得以登上皇后之位!
皇帝都是同一类人,面对威胁自己的朝臣,绝对是零容忍的态度。
很快,太史令庚质便被投入大牢,随后不幸身亡。
日期:2018-06-15 15:51:06
614年12月9日,隋炀帝从长安回到东都洛阳,颁布诏书,大赦天下。
赦归赦,盗匪横行,起义遍地的问题还是要解决的,而且非常急迫。
就在此时,隋炀帝出台了一个政令:令百姓迁居到城郭,就近分给田地!
《隋书》里面详细记载了隋炀帝的诏书内容:
设险守国,著自前经,重门御暴,事彰往策,所以宅土宁邦,禁邪固本。而近代战争,居人散逸,田畴无伍,郛郭不修,遂使游惰实繁,寇襄未息。今天下平一,海内晏如,宜令人悉城居,田随近给,使强弱相容,力役兼济,穿窬无所厝其奸宄,萑蒲不得聚其逋逃。有司具为事条,务令得所。
不喜欢文言文的直接跳过,看我说就行了…
隋炀帝的意思是,自古以来,城郭(设险和重门的言外之意)就是保卫国家安宁和防御盗匪的重要手段,可如今战争频繁,老百姓散乱地居住在各个地方,所以才让盗匪有机可乘(指的是劫掠村庄和鼓动百姓加入起义军)。因此,从今以后,让各地的老百姓进入城郭生活,至于田地,就近分给…
在此之前,全国的老百姓有三种主流的生活方式:城居、村居和族居。
所谓的城居,意思就是你居住在首都、州城、县城。
在古代社会,并不是你想去城里生活,就能来去自如的。
一来,朝廷的户籍管理制度有约束,如果你居住在村里,里长、乡正必须监督你的存在,帮助朝廷统治你,如果放你离开农村,他们会受到刺史、县令等上级领导的问责。
二来,即便你能去城里居住,房子怎么办,经济来源怎么办,如果你的祖上没有房产和家产留给你,想要变成城里人,还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儿!
因此,居住在城里的人一般都是朝廷的官员、商人、手工业者、医者,以及为他们服务的奴婢下人。
中国有句话叫做“士农工商”,千百年来,大家都以为这是古代社会的尊卑等级制度,这是完全错误的理解。士农工商是管仲改革的时候提出的概念,不过人家的原话是“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
意思是,这四个阶层都很重要,是国家基石一样的存在!
管仲当时之所以这样划分,就是想将这批人按照职业彻底分开。
一来,大家同为一个职业,居住在一起很好交流,可以促进行业的快速发展。二来,把你固定在一个阶层,你就不会想着去跳槽转业,不会心生异念,对朝廷的统治也有好处。因此,后世的职业基本上都是世代相传,军人、读书人、农民、手工业者…不是大家不想多元化发展,统治者不允许,不鼓励啊!
别说什么士农工商决定了社会的等级制度,士大夫负责搞精神文明工作,必须在统治者身边待着,商人负责社会上的商品的流通和交换,提高统治阶层的生活质量,手工业者负责发明新奇古怪的玩意儿,一来让统治阶层的物质生活更加丰富和便捷,二来促进社会的繁荣,这些人都必须生活在城里。
农民的地位很高?这些都是洗脑的专业俗语,说白了,种田种桑这种职业的替代性最高,毫无技术可言,统治者只不过用了精神层面的小把戏,将你放在边远的农村,榨干你的剩余价值而已!
在古代,职业的含金量,决定了你的居住地点,就是这么简单!
日期:2018-06-15 17:16:26
所谓的村居,意思就是居住在农村。
不过,隋朝有明确的福利制度;三口之家,或者五口奴婢,都可以获得一亩宅居地(和我们现在农村的宅基地是一样的)。这块土地是政府无偿给老百姓永久居住的,目的是将他们锁定在某个村落,便于朝廷的户籍管理。
所谓的族居,其实和村居的形式差不多,不同的是,多为同一个姓氏的人居住在一起。尤其是永嘉之乱以后,部分豪门望族迁居到江南,大家抱团取暖,由家族的扛把子负责管理整个家族。
隋炀帝的想法是好的,把人都集中到城廓里面,如果起义军想拉拢他们,必须得和朝廷提前打一声招呼。
可问题是,想要跟着起义军闹事的百姓,你就是把他关在地牢里也没啥用处,更何况是来去自由的城池;不想跟着起义军闹事,只想安安分分做农民的,你却让他们抛家舍业,远离故土,这放谁的身上,恐怕都不会爽快的接受…
有时候,强行搞城镇化,确实得照顾到国情,照顾到老百姓的情绪。
事实上,隋炀帝饮鸩止渴的行为并没有收到预想的效果,反而将安分良民也推到了朝廷的对立面,因此这项政策也成为后世指责隋炀帝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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