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明月在:广州刑警重案录》
第8节

作者: 没有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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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追逃来说,你去人家地盘上抓人,人生地不熟的,肯定要当地公丨安丨帮忙,人家要出人出力,没道理白白打工。为了提高协作的积极性,公丨安丨部90年代出台了规定,以500块为定额,划定了抓逃犯的价格。但是这个规定没有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因素,也没与时俱进,500块放到现在,不免寒酸,更不用说调动积极性的问题。实际操作中也没有了约束力,大家还是得依靠“讲数”。

  这里就要批评一下深圳和东莞的兄弟了。严重带坏了风气……有钱就算了,出省去显摆,乱开价格,这就不好了,严重扰乱了追逃的市场。我无数次在听外省的兄弟说,深圳和东莞的兄弟追逃,哪个财大气粗得,到了当地,随便就扔出个3、5万:“搞定,就这么多!”豪气干云啊……有些内陆省份的兄弟单位确实也可怜,办案经费经常揭不开锅,办个案就有几万块经费到手,那还不喜出望外。但是久而久之,给人造成了一种土财主的印象,人家帮你再也不是从道义从关系的角度了,纯粹的交易。尤其是湖南佬,也许是因为去湖南追逃是常规性项目的缘故(毗邻嘛),当地公丨安丨机关已经俨然老油条,经常性的狮子大开口,能敲就敲,能榨就榨,让人头疼不已。

  广州的公丨安丨当然不穷,但是也谈不上富裕。这年头,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我们出差,一般都只能预支万把块,差旅费,招待费、租车费等就能花得七七八八,那还有什么余钱扔出去装大款。最关键的是,对付同行跟对付疑犯一样,不能一味纵容——你今天开了这个口,以后苦日子就长了。所以,我们的原则就是,通常往对方要价的十分之一上靠。也就是说,要价两万,我们通常只给2千。能拖就拖,能赖就赖,对方拿着疑犯也棘手,到最后一般也会做了顺水人情,有钱收总比没有好嘛……

  那别人来我们这里呢?还真不是自夸,我们就收500,严格执行公丨安丨部的规定。一是确实不缺哪个钱,二是受害太多,不想怨怨相报——以后他说不定会记得的,当长期的感情投资好了……有些贫困省份的兄弟过来,我们甚至连这500块都不收,还要到过来贴茶水费……好人难做呐……
  (秃笔抗踢牛……)

日期:2009-11-12 17:43:11

  14、反骨仔
  “反骨仔”在广东话里面,就是吃里扒外的叛徒。难度比较大的盗窃案,通常就会出现“反骨仔”。说个比较搞笑的。这个可以详细点,充分满足大家对细节的要求。
  08年,某机械公司的保险柜失窃,6万元不翼而飞。这个公司很小,关系貌似简单。案发时候的情况是这样的,老板和员工A在佛山出差,员工B和C在广西采购未归,只有财务D在广州,但当时也不在公司。保险柜的钥匙只有老板和财务有。
  这么一来,财务D的嫌疑就很大了:只有他在广州,又有钥匙,不是你是谁?
  但是,多想想就有疑问了,这D专门挑大家都不在自己在的时候做案?这不是引火烧身嘛,即便是监守自盗,人也不可能蠢到这个地步吧。
  查了查D和其家人的银行记录,确实没有异动。那么,如果不是D,又能是谁?
  老板和A在佛山,B和C又在广西,几个人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没有做案的可能。但是,现场痕迹清晰的显示,疑犯打开保险柜并没有用暴力手法,而是用钥匙打开的。而且,作案时间选的恰到好处,连唯一一个在广州的D当时都正好外出(这个有记录可查)。世界上没有这么巧的事情,唯一的解释就是,里应外合,择机作案。
  ABCD,谁在潜伏?

  要找到突破口,就必须对案发过程进行必要的还原,弄清楚案发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以此寻找突破点。通过对现场周边的走访,我们得知,当天有个陌生人在案发时神秘来访。根据群众的描述,我们调取了周边的治安监控录像,最终确认了疑犯(且称为E)的体貌。那么,E从何而来呢?我们又根据其来的路径,通过沿途的监控录像一步一步的反推,最终一直推到白云机场。

  通常常理我们可以推断。既然是里应外合,E来到广州作案,要拿捏准时机,不和那个“反骨仔”联络是不可能的。联络的时间节点最大的可能是:上飞机前,下飞机时,到达案发地时,得手后……这些时间节点通过监控录像是可以精确推断的。了解这些时间节点有什么用呢?聪明的你应该可以猜到了——对照排查,谁在那个点上有异动谁的嫌疑就最大。

  这么一查,员工B浮出水面。顿时让人大跌眼镜。这家伙可是老板的姻亲啊——老板对他有再造之恩。当年这家伙刑释出来,因为世交的缘故,老板不弃,给了他一条活路,还把自己的亲戚介绍给她当老婆,如此大恩,怎么会是他呢?
  接下来,就是怎么审讯的问题了。这个案子,直接的证据可以说没有。里应外合,哪个“外”已经逃得不知所终,只剩下这个“里”,没有直接动手,死也不会承认,怎么审?
  人嘛,心理总是有薄弱环节的。坚强如毛主席,晚年读《三垂岗》,照样泪如雨下。沉稳如周总理,听闻林彪殒命,不禁失声痛哭。找到每个人的心理弱点,自然就能敞开心扉,还原历史真相。
  B的弱点在哪里呢?前面说了,老板大恩于自己,自己反骨,这个在道德上必然是愧疚的。我们通过暗地的调查还发现,这个B,根本没有收到钱。也就是说,钱全部被动手的E拿走了!可以想象,B背负着道德的谴责作案,却没有享受到任何好处,哪个悲愤,是相当出离地。
  知道这一点,要打跨B的心理,就容易很多了。如我们所料,出于无比的愤怒,我们刚提到这一点,B终于忍不住,全盘倒出了整个愚蠢得让人喷饭的过程……

  缘由是这样的:老板贪图便宜,想买辆黑车来开开,想到B毕竟在道上混过,就交待B去办。B七拐八拐,找了一个远在江苏的黑车贩子E,车没谈成,但在闲聊中,当对方不经意听说B的公司有保险柜且防范松懈的时候,来了兴趣,E立即邀请B里应外合“干大事”,约定事成后平分。B这个蠢货贪图小利,居然就答应了,于是趁财务不注意,复制了钥匙。在大家都出差的当天,将钥匙藏在某处,通知E前来作案,E乘坐分机,当天赶来,顺利得手,之后逃之夭夭。当B随后再也联络不上E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被人利用……

  什么叫利令智昏?大多数愚蠢的让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
  小案子。但是典型。这也可以充分的看出,刑警这碗饭,是要玩智力的。
  (秃笔抗踢牛……)

日期:2009-11-13 14:33:32

  15、传销
  这话题太老了。老得没有什么新意。但是,传销这类案件给了我很多的想法。
  大家现在也都知道了传销的具体手法,非凡的发财梦想加上屡试不爽的洗脑招数。关键就在于,为什么那些看似简单的洗脑招数会成功?
  我记得04年有个山东菏泽的大学生被同学骗来传销,跟家里要钱的时候,老父亲是个明白人,觉得不对劲,就千里迢迢的赶来广州找人。临近过年,到处人来人往,哪里找去?我们根据他提供的信息,就在本地的几个菜市场蹲点,小姑娘跟着“同志们”出来捡菜叶的时候被我们候个正着。令人揪心的事情随后发生了:喜出望外的老父亲看见女儿,老泪纵横,抱住痛哭。可女儿却是一脸冷漠,拼命推攘。她拼命大喊,不要挡住我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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