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家——为了女儿,我离婚不离家》
第37节

作者: 令狐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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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年来,我一共记得梦见过莫思薇三次,梦过就忘的便不知凡几了。呵,对于醒来后还有些残影的那三个梦,我的行为有些可笑——我把它们偷偷都记在了纸上,确定自己牢记了之后再烧掉。
  当然我也梦见过韩晓。作为夫妻来说,这再正常不过。梦见韩晓的内容大都是俗物,一开始是白天忙不完的事情,我在梦里帮她忙完。到后来则是白天没吵完的架,我俩在梦里接着吵。白天清醒时累,晚上做梦更累。
  而我梦见莫思薇,情况就有些复杂。第一次梦见她大概是丫丫刚出生不久,她出现了,场面有些尴尬和恐慌。我想大概那时候我被女儿征服,对家庭的爱超越一切,莫思薇以入侵者的形象出现,代表了我心底最深处的不安。第二次梦见莫思薇具体的时间有点记不清了,但我知道那段日子过得十分顺遂平稳,生活步入正轨。我想我大概终于获得自信,有勇气与任何事物作和解。

  而最近一次梦见她就是在我准备去参加学校周年庆典的那段时间里,其实那个梦里的女主角是韩晓,我跟韩晓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吵得很厉害,“离婚”这个字眼在我们两个人的嘴里同时喊出。不过梦里的韩晓哭了,背对着我伤心欲绝。最终我心软地把她扳过来,可结果看见的却是莫思薇的面孔。
  在梦里我霎时卸下所有敌意,不顾一切地抱住了她。
  醒来的时候,这个梦的印象无比清晰,让我发笑。
  胖室友小我一岁,但这年也34了,这是头一回结婚。婚礼地点没有选择酒店或者教堂,而是在一个话剧社,真是不同凡俗。去了我才知道这话剧社有她的股份,新郎则是位新加入的出资人。在这里结婚,既解决了场地,省下了费用,还顺便在亲友中间传播了一下话剧社的名号,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
  从前我总是拜托她帮我给莫思薇传递纸条,包括最后那封写在香烟纸上的短信。我从没有给胖室友送过什么,于是这次封了个厚厚的红包。我见到她和新郎在一起,两人都有些圆乎,笑起来眼睛都眯着。我以为“夫妻相”是结婚之后才有的,没想到他俩刚刚走到一起就这么明显。我读过一篇科普文章,说夫妻相大概是由长期共同生活导致的菌群交换之类的东西引起的。据旁人说,我跟韩晓就长得越来越有相似之处,不过我不认为这是个什么值得高兴得事,毕竟每天起来看到另一半仿佛看见自己,那岂不是让日子更加乏味?34岁开始的婚姻,我祝这位胖室友好运。

  说了一些祝贺的话,胖室友不等我再开口,直接跟我说:“莫思薇也来了。”她往远处指了一下,我看见了莫,心跳陡然加速起来。莫思薇背对着我,正在与一个男人说话。她好像比从前瘦些,这一点与其他女人又有不同,例如说韩晓,再怎么控制,体态也较当年丰腴。莫思薇怎么会瘦呢?那个跟她交谈的男人是谁?是她的丈夫吗,难道?

  我不知道应该做什么,亦没有回应胖室友。胖室友见状,居然招呼起莫思薇:“思薇,快来快来!”莫思薇回过头,也看到了我,眼里似乎也是一怔。她笑着跟那个说话的男人道别,走了过来,跟胖室友抱了一抱。
  我的心里面,则是为那男人不是她丈夫而松了口气。
  “嗨,”她主动跟我打招呼,落落大方的,“好久不见了,吕重华。”
  “你好……莫思薇。”
  这个名字喊出来,完全是岁月洪流生生碾过的感觉。“吕重华”,她喊我倒一直是这么本本分分、正正经经的。可是,“莫思薇”?当年我只喊她小莫。小莫,小磨,回想起来是多么地可爱和亲切啊。
  我们说完这两句,便没话了。这也是正常的。我虽然有满肚子的思念,但不知道应该捡哪一句作为开头。我不开口,她大概也没什么话要跟我说,于是又就转过头去打趣胖室友。她说:“哎呀,新娘子,今晚全世界都羡慕你!”
  胖室友从前嘴笨,不知道是不是职业的缘故,现在变得伶俐极了:“全世界都羡慕我,但我独独就羡慕你。”
  莫思薇歪着头笑:“我结婚都十几年前的事情了,有什么好羡慕的?”
  “羡慕你家小子啊,都念初中了,回头我要有了孩子,可得请他罩着点儿!”
  两人说得哈哈大笑,我在旁边听了,心里一阵高一阵低——“低”自然是因为她结婚了,这念头真蠢,难道我有资格要求她不结婚?只是她也结婚十几年了,这说明跟我分手之后,她在婚姻这事儿上没怎么耽搁。
  要说“高”呢,则是因为她们抛出了孩子的话题。一到孩子身上我就轻松了,因为我也有可爱的丫丫。于是我很自然地插嘴,说:“莫思薇你有个小子啊,有机会得见见。”
  她着看我:“是啊,你呢?”

  “我有个闺女。”
  “多大了?”
  “上高中了。”
  “哪个高中?”
  我居然不自觉地挺了挺胸膛:“师范附中。”
  我能明显感觉到她眼睛里闪现出某种光芒,没有孩子的人很难理解,那种对其他孩子的艳羡比我们对自己的任何一种关注都要真实热切。她“哇”了一声:“好厉害啊!”
  我谦虚地笑笑,其实心里头美得不行,我反问:“你孩子呢?在哪里上初中?”
  莫思薇准备回答的,但这时候婚礼要开始了,我们被一个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吸引了注意力。胖室友艺术中人,办的婚礼也异于常人。在这个话剧社,没有婚纱,没有酒宴,没有礼宾和司仪,更没有庸俗浮夸的漫天彩屑。是新郎站在话剧的舞台上,用勺子把手中的一杯香槟敲得清脆作响。他故意问众人:“哎呀,结婚的日子找不见太太,谁看见她了?”说罢还伸手挡在额头做了个眺望的姿势。大家哄堂,胖室友就在这笑声中款步上台。

  之前我的心思都在莫思薇身上,以至于眼都盲了。直到这时候我才看清楚,新郎新娘穿着戏里才有的精致装束,别有风情。胖室友致辞,说:“我一直向往这一天,它终于来了。我一直恐惧这一天,它终于来了。我知道很可能许多年后会希望这一天从不存在,但也可能会希望生活中的每一天都是这一天。为了后面这种希望,干杯!”

  婚礼的环节充满新奇,表达着一帮话剧人的达观和创意。他们临时布上了一出戏的景,也可能是昨天的表演完后没有撤走的。布景是一处不知哪国的法庭,新娘是原告,新郎是被告。法官穿着长袍坐在高位,指着新郎问胖室友:“听说这个男人偷了你的东西?”胖室友咯咯笑起来,大概是即兴表演,她看了看自己的郎君,点点头说:“他偷了我的心。”台下一阵嬉笑和口哨。
  法官煞有介事地敲了敲小锤子,让大家“肃静、肃静!”然后低头去翻法典。他抬起头来告诉新娘:“这条罪名在法典上倒是没有,按照本国习惯,我将被告交由你处置。”然后法官转向“被告”:“你认罪吗?”新郎一本正经地回答:“认罪。”“本庭将你交给原告处置,你同意吗?”“我同意!”这时台下已经笑到不行。法官郑重宣判:“被告剥夺人身自由,交给原告处置,刑期: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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