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历史看大清-一个票友眼中的中国史》
第3节

作者: 历史票友_康永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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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卫”属于明朝军队编制一种名称,一个卫规定有军队五千六百人,其下管辖有五个千户所,再下面还有百户所、总旗及小旗等单位。卫指挥使为一卫的最高长官,正三品。人数上来讲,五千多人也就相当于现在的一个旅。不过按照职级,应该相当于军分区司令员。
  事实上,这位司令员手底下并没有多少人,整个部族也不几百户而已。还有个严重的问题,虽然他已经归附大明,但族人大部分还在朝鲜。朝鲜王李成桂虽然自己是叛徒,但也不容许别人叛变。

  预感事情不妙,雷厉风行的孟特穆没有犹豫,果断选择迁徙(跑路)。
  既然走了,就不要再回来。许多言情小说、电视剧里,经常有这样的台词。孟特穆总这样来来回回,自然有人不爽——他的老对手“野人女真”。尽管孟特穆尽量避免争斗,最终还是意外陷入敌人重围。他奋力抵抗,怎奈寡不敌众,壮烈牺牲。
  对于部族来讲,天塌了。族人要么战死,要么四散奔逃。
  对于大明来说,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处理意见非常简单,换人。朝廷任命孟特穆的弟弟凡察为指挥使,代为管理建州左卫的事务。
  然而,这个简单的决定却为一场纷争埋下了伏笔。

  日期:2018-07-01 22:26:39
  (8)
  不久之后,有人对此提出了异议,他便是孟特穆的儿子董山(又名充善)。董山本来排行老二,结果大哥跟老爹孟特穆一起战死,自然成为家族兄弟中最年长的。在那次突围战斗中,董山虽然没有战死,却被“野人女真”俘虏,所以明朝廷换人时并没有考虑他。不过历史总是充满戏剧性,董山居然被释放了。
  其实这倒也没什么,毕竟卫所的长官本应由大明朝廷指定,并未规定要传给儿子。可问题是董山手里有一样东西,建州左卫的卫印,相当于现在的公章。那时的公章管理还比较严格,只能由朝廷颁发,民间不存在私刻印章的行当,不像现在造假那么方便。原来明朝廷任命凡察时,以为卫印已随孟特穆的战死而丢失,也懒得去找,干脆重新刻了一枚。
  这下麻烦了,一个卫,两个印。
  大明朝廷的第一反应是让董山上交卫印,打算按“最后一次正确配置”处理,由凡察接着干。可董山不干,多次向大明朝廷详细的阐述建州左卫的情况,表明自己才是最合法的继承人。这下朝廷有点为难,如果硬逼董山交印,恐怕难以就范;让凡察交,更不现实,他本人愿不愿意暂且不说,印章毕竟是朝廷发的,这等于打了自己的脸。
  问题固然要解决,可脸面更重要。

  不过,事情就这么拖着也不行,万一哪天双方撕破脸打起来,势必造成混乱。其实由谁来主管,对朝廷来说,无所谓。边疆安定团结,才是第一要务。本着这一原则,朝廷采纳特派调解员的建议,从建州左卫中再分出右卫。左卫由董山管理,右卫由凡察管理。
  至此,最早的建州卫已经被一分为三:建州卫、建州左卫、建州右卫,这就是史上所谓的“建州三卫”。
  旧印不用交,新印不作废,一人管一卫,看似皆大欢喜。
  不过,同样的事放在不同人身上,结果往往不太一样。凡察非常满意,年年向明朝廷纳贡,只要不忙,肯定亲自带队去拜码头;董山不太满意,心里怨恨朝廷的处理太草率,说白了根本没把他爹的死活当回事儿。他心里憋着一口气,想给大明朝廷点颜色看看,无奈实力不济,只好隐忍。

  既然不能为敌,总要争取点实惠。不久后,董山向朝廷请求开马市。
  所谓马市,听起来像买卖马匹的市场,实际上啥都可以交易。它是中原王朝对少数民族安抚政策的产物,一个以物易物的场所。比如像女真这样的民族,虽然战斗强悍,但生产不行,主要以原始的农耕、狩猎为主。手工业,几乎没有。天天山珍野味、牛羊肉,总有腻的时候。享受生活,还需要茶叶、调料、瓷器、还有锅碗瓢盆这些东西。
  自己不能生产,只有两种选择,要么直接抢,要么跟别人换。
  直接抢最简单,零成本,不过风险大,甚至要搭上性命。关键还不一定总能成功,一旦失败,可以说赔了夫人又折兵;跟别人换,虽然有所付出,最起码旱涝保收。
  中原王朝为了防止自己总挨抢,也希望通过和平的方式交换。
  于是,马市应运而生。在通过它,女真人可以拿马、牛、羊等牲口,或者野生动物的毛皮,又或者人参,在官府指定的地点,换所需的生活用品。

  除此之外,大明的马市还有个更重要的功能,朝廷会根据来市的少数民族首领职位的高低,另给不同的抚赏。既能换物,又能拿钱,何乐而不为。董山的部落沾了马市的光,生活稳定,人口持续增长,一派繁荣景象。
  人的痛苦来源于欲望不能满足。
  而仇恨,又是一种没有被满足的欲望。
  从这个角度讲,董山非常痛苦,因为他一直想要报复。
  皇天不负有心人,机会终于来了。
  大明朝廷出事了,而且出了大事。
  日期:2018-07-02 10:04:24
  (9)
  事情的原因似乎有点说不通,也源于马市。

  我们刚才说过,马市对于处理少数民族关系起到相当积极的作用。那么,这么好的东西怎么会出问题呢?
  因为我们之前忽略了一个细节,就是交换的基础。现代社会的交易,或者所谓的契约精神,它的基础原则是平等。大明和少数民族之间的交换,看似以物易物,公开、公正、公平。可事实上,并非如此。问题关键在于,定价权。
  以物易物固然简单,但也得有个标准。少数民族带来的东西在马市究竟如何交换呢?
  具体操作方法:以马为例,将其分出等级,每个等级定不同的价格,一般用大米、布匹、手工制品这类东西结算。
  然而,每个等级到底给多少东西,大明朝廷说了算。

  刚开始还好,尤其朱元璋、朱棣时代,大明建国伊始,百废待兴,畜牧业也不怎么发达。国家打完了外战打内战,对马匹(战马)需求量比较大,给出的价格自然也高。到后来,随着生产恢复,国家安定,需求量明显下降,价格也越来越低。
  当然,除了官方定价,少数民族也允许跟当地老百姓私下交换,比如换点农具啥的,不过可惜,价格也提不上来。这倒并非大明百姓故意刁难,确实是纯市场经济的因素,供求关系决定的。
  随着边疆马市逐步开放,来内地交换的畜牧产品也逐年增加。可老百姓的消费能力毕竟有限,何况当时烧烤行业也没像今天普及,长此以往的话,恐怕“天苍苍,野茫茫,满城上下尽牛羊”了。
  因此,老百姓对交换的热情也不高。热情下来了,价格也随之下来了。周围的少数民族难免有些情绪,但也没有办法。买卖是大明朝廷开的,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不能讲价,爱换不换。用现在时髦一点的说法,有点类似于寡头垄断。只能说明当时的大明帝国够强,一般人也不敢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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