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一本关乎心灵与智慧的书》
第22节

作者: 昆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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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8-03-12 17:01:07
  本章,最为有趣的解读,则当属李零先生。他认为:“十世是三百年,百世是三千年,孔子死,到现在,还不到三千年。现在的事,他做梦也想不到”。
  这话对,但亦不全对。现在是信息社会,科技日新月异,确实有不少方面,不光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做梦都想不到;甚至某些方面,恐怕连我们父辈自己年轻的时候,做梦亦没想到。然而,有些方面,如人的意识形态,千百年来,则鲜有大的改变,即使有,亦只是表述方式不同罢了。

  这便如《论语诠解》中所说:“只要人类社会存在,只要人们生活在一起,就需要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尊重、关怀和和谐,就离不开礼法纲常。在本质意义上,孔子谈论了‘变’与‘不变’的关系,在他看来,礼仪制度的细节虽每代有变,而其实质内容是永远不变的”。这就好比《政治经济学》里所讲:“价值决定价格,商品的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其实人的意识形态亦决定着礼仪制度,礼仪制度则为意识形态的表达方式,并围绕着意识形态而上下波动。在下认为,这大概便是孔子所要表达的意思吧。

  认识到这“变”与“不变”,其实对于从政者而言,是非常有帮助的,以史为鉴,“择其善而从之,择其不善而改之”(7·21);这样可少走许多弯路。正如李泽厚先生在解读本章时所言:“改良优于革命,继承高于批判”,不必一味地标榜全新,“如果标榜全新,常常反而全旧”,朱元璋为了大权独揽,废除了丞相制度,改变了千百年来分权制衡的规则,结果却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朱元璋可能做梦也没想到,日后的内阁大学士非但继承了丞相的所有职能,且其权力甚至大过前朝的任何丞相。

  当然,这“变”与“不变”、“改良”还是“革命”、“继承”还是“批判”,不能一概而论,该变的时候还得变、该革命时还得革命,该批判时还得批判;至于何时需要继承、何时又需要批判、改良、甚至是革命,则要视该意识形态与自然规律的之间的偏离度而定。
  日期:2018-03-12 17:01:15
  【原文】
  2·23 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译文】
  伯峻先生:

  子张问:“今后十代[的礼仪制度]可以预先知道吗?”孔子说:“殷朝沿袭夏朝的礼仪制度,所废除的,所增加的,是可以知道的;周朝沿袭殷朝的礼仪制度,所废除的,所增加的,也是可以知道的。那么,假定有继承周朝而当政的人,就是以后一百代,也是可以预先知道的。”
  论语茶馆:
  子张问孔子:“今后十世可以预先知道吗?”孔子回答说:“商朝沿袭了夏朝的礼仪制度,所废除和所增加的内容是可以知道的;周朝又沿袭商朝的礼仪制度,所废除的和所增加的内容亦是可以知道的。假如将来有继周朝而立的,即便百世以后的情况,同样是可以预先知道的。”
  日期:2018-03-13 22:08:19

  0224 不做假账亦属见义勇为?且看孔子怎么说
  有注家认为,本章前后两句的关联性不大甚至毫无关联,真的是这样的吗,且看正文分解。
  非其鬼而祭之,谄也:
  谄:奉承,巴结;俗称“拍马屁”。
  “非其鬼而祭之”,可算作是最下作的拍马屁了。因为祭祖在古人眼里是相当慎重大事;“非其鬼而祭之”,则有改姓叛祖之嫌。如《三国演义》中,吕布便被张飞骂作“三姓家奴”,可见,忘自己的祖、归他人的宗,的确容易被人看不起。既如此,那么为何仍有部分人甘愿背负忘本的骂名,亦要去祭拜他人之鬼呢?我想,这无外乎两种可能:要么神志不清,要么利欲熏心。
  当然,如果是自己亲朋好友去世了,自己去吊唁下、行一行跪拜之礼,则当不属“谄也”的范畴;因为古人将“葬”和“祭”视为两个概念,如“葬之以礼,祭之以礼”(2·5)。但是,如本来非亲非故,只是死者的后人“富且贵”,现在或者将来会有求于他们,便非要争着去充当孝子玄孙,那么我想这亦应算是“谄也”的范畴吧。

  见义不为,无勇也:
  本句,换而言之,便是“见义需勇为”。按理说,“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多做公益事业,身心均可愉悦,抢着干还来不及;见义又何须勇气才可进行呢?
  然而,正如1·13章所言:“义”以公益为导向,公益优先,在公益有所保障时,兼顾私益;当公益与私益发生冲突时,便需舍私益而保公益。而舍弃私益便需要勇气。比如当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与歹徒搏斗时,需要勇气;又如抢险救灾、落水救人,同样需要勇气。
  不过,我个人认为,“见义”最需勇气的,还是当属放弃既得利益时。因为并非所有人均能“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7·16)。国务院前总理***绝少题词,却破例先后三次为中国新成立的三个国家会计学院题写了校训,且为同一内容:“不做假账”。不做假账是会计的基本职责所在,朱总理却郑重其事地将之写入会计学院的校训里,这便显得意味深长。因为不少时候,并不是会计主动想去做假账,而是上级领导要求的;这时会计做与不做,便需要拿出勇气来抉择。做吧,公益受损,但私益不会受损,甚至亦能从假账中分得杯羹;不做吧,公益自然不会受损,但自己从假账中获得的私益便会没有,且很有可能被上司和同事排挤、边缘化,甚至因此丢掉工作亦说不定。这种情况下,不做假账,便亦属于见义勇为;且这一类型的见义勇为,其抉择可能更难,更需要勇气,亦更值得被鼓励与点赞。

  综上所述,从表象上来看,本章前后两句的关联性确实不大甚至毫无关联:前句是说不要祭非鬼,后句则是说见义需勇为;然而,仔细一分析,便不难发现孔子并非无的放矢、随性而发,而是在表达同一主旨,即:要“见利思义”(14·12),而不要见利忘义;不要因为利便去做不该做的事,亦不要因为利就不敢去做该做之事。
  日期:2018-03-13 22:08:29
  【原文】
  2·24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译文】
  伯峻先生:

  孔子说:“不是自己应该祭祀的鬼神,却去祭祀他,这是献媚。眼见应该挺身而出的事情,却袖手旁观,这是怯懦。”
  论语茶馆:
  孔子说:“不是自己的祖宗而去祭祀他,便是谄媚;见到应该去做的事却不敢去做,则是怯懦。”
  日期:2018-03-14 21:39:28
  0301 是可忍孰不可忍:孔子真的会拍案而起吗
  3·1——3·6章,不妨将之看作一个小故事:一天,众宾客在孔子府上聊天,聊着聊着,就聊到季氏在家里开舞会的事情,众人想听听孔子对此事的看法,于是故事便从这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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