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荣光刚记事的那个春天,他被母亲带到院子荒芜的一角,母亲手里拎着水桶和树苗,他拿着小铲子,母子二人合力将稚弱的小树苗栽进了泥土里,风过时,树苗悠悠招摇,像是在向他们母子致意。母亲柔淡的微笑印在他懵懂的眼睛里,“这是海棠树,它会和小荣一起慢慢长大,小荣开心的时候,它也会开心,它就是小荣的好朋友。”
年幼的魏荣光望着小树苗许久,“它也没有爸爸吗?”
那时他相信,自己也是从泥土和尘埃里而来,是妈妈亲手栽出了他,只要妈妈在身边,春夏秋冬,他没有什么好怕。
海棠树长势很快,次年春末,一树灼灼的海棠花已经可以与红玫瑰竞艳。那年魏荣光五岁,第一次也是迄今唯一一次见到了他的父亲。他只记得自己被母亲牵着走,母亲脚步急切,跨过了许多街区,又行经浩瀚的海边,最后闪进了一条巷子,几重拐弯过后,有个男人背着手等在巷尾,眼神游离而怯懦。
母亲流着泪将魏荣光推到那个男人面前,“忠文,这是我们的孩子,他叫小荣……小荣,这是你爸爸!”
母亲哭得抽抽搭搭,没有办法多说一句话。魏荣光很恍惚,半晌,突然感到头顶一沉,一个温厚的手掌按在了他的头上,带着来自父亲的力度,那男人说,“小荣,小荣真乖。”
小荣,每个人都这么叫他。就连时常欺负他的街坊孩子,也总是刮着脸冲他大喊,“小荣,你这个没爹的野孩子!”直到魏荣光后来上了小学,才有人叫他的大名。现在,那男人唤出一句小荣,这个称呼对于魏荣光而言再稀松平常不过,却因了它是一声来自于父亲的轻唤,令他没来由地印象深刻,永世难忘,同样无法忘怀的,还有那只放置在他头顶的大手,那种陌生却又仿佛早已扎根在血液里的温热。
可是那只手很快就从魏荣光头上撤去,男人将手收进口袋,“念萍,我不能留下来,我已经结婚了,有自己的新生活……我的妻子是袁家的小姐,她能给我很多帮助。”
魏念萍的眼泪被风干在面颊上,她带着魏荣光离开了那条深巷,走出巷口时,街角有个身影闪过,一束目光投在魏荣光脸上片刻,魏荣光记住了那个眼神,精明而犀利,充满洞悉的快意。
魏念萍警醒地护住魏荣光,避开了那个可疑的中年男人。回到家后,魏念萍摸了摸儿子的脸,“今天的事不要告诉别人,小荣,你还有妈妈。”
魏荣光感受着母亲手上的温度,这令他想起头顶上短暂停留过的父亲的手掌。
当时,他根本没想过,这两人的手,有哪一双会沾上鲜血。
那件事发生在一个没有丝毫异兆的夜晚,时令是初冬,魏荣光正常地跟着外公从汽修厂回来,正常地吃晚饭,饭后看了一会儿小人书。由于那天他在汽修厂里玩了很多废零件,有些眼花犯困,便早早地上床睡觉去了。朦胧中,他感觉到母亲吻他的脸,母亲的声音如同低回的雾气,“小荣,我必须去找你爸爸一趟,我不能看着他出事。”
再度有意识的时候,已是半夜,母亲急匆匆地回来,一把将床上的他抱起。后来据魏婆描述,当时魏念萍面如死灰,全身战栗,话都说不利索了,只是反反复复告诉魏公魏婆,现在最好举家去乡下避一避。魏公魏婆忙问为什么,她却还是犟得连刀枪棍棒都撬不开她的嘴。两个老人知道她的脾气,再问也问不出什么,只得照着她的指示收拾了简单的衣物和日常用品,背起包袱就往外走,沉沉的夜色压下来,像是在邀他们入瓮。
好友小陶在乡下有一间祖辈闲置下来的简屋,魏念萍敲开陶家的门借了钥匙,借着陶家透出的灯光,魏婆敏锐地发现女儿的袖口沾着丝丝血迹,虽然并不显眼,在魏婆心中却如同响起晴天霹雳,无数恐怖的联想逐渐放大。
到达乡下是黎明时分,搬进陶家的简屋后,魏念萍就一直在门前的台阶上怔忪地坐着,如同魂魄都被抽去了。魏公急得想甩她一个耳光,却下不去手,最后还是魏荣光坐到她身边,怯怯地摇着她的手,“妈妈,你怎么了呀。”
魏念萍用力将儿子搂进怀里,神情竟然转为了一片宁静,她就这样抱着儿子,在台阶上等来了日暮。太阳敛去红光时,魏念萍从包袱里取出一件东西,毅然决然塞到魏荣光手里。
魏荣光打量着那枚串着红线的晶莹玉坠,闭目的菩萨仿佛看不见人世之苦。
“小荣,拿好这件东西,就当作是妈妈在你身边。”魏念萍笑得那样温善,“还有,记住你爸爸,他叫梁忠文,记住这个名字,但别说出去,答应我!答应我!”
魏荣光看见母亲眼底的坦荡,如同一处他永不能踏足的荒原。在母亲连声的催促之下,他牢牢记住了父亲的名字。
母亲的身影消失在最后一抹夕照中,第二天,城里传来消息,魏念萍只身去丨警丨察局自首,称自己是前天晚上发生的一起海边杀人案的凶手。
在这起杀人案中,被害者袁贺雄的尸体被发现于海滩上一间废旧的木屋里,脸部被石块之类的东西砸烂,面目全非,惨不忍睹,经法医确认,致命伤毫无疑问就是头脸受到的重物撞击。发现尸体时,除了被害者身上盖着一层防漆罩布之外,并没有其余的现场遮掩处理,可见凶手并非早有蓄谋,多半是冲动杀人后惊恐逃离。命案现场及周边没有找到凶器,但是离现场稍远的一处树丛里,警方发现了一件沾有大片血迹的女式外套,经检测那血迹明确无误来自于被害者袁贺雄。
袁贺雄的妹妹接到警方通知,来认领尸体。警方问她知不知道袁贺雄有什么仇敌,或者和谁结下了梁子,她一问三不知,表情似乎对破案并不热衷。正当丨警丨察寻找目击证人的时候,魏念萍走进警局投案自首,声称自己一时鬼迷心窍,路遇袁贺雄时见财起意,**他到木屋中,将其杀死,甘受法律制裁。
袁贺雄是有钱人家的贵公子,他的父亲是本地起家的成功华商,常年在国外定居,由于袁贺雄颇有纨绔习气,终日吃喝嫖赌,绝非打理家业的好料子,袁老爷子便将他遣回了国,让他在家乡安分地做点家族副业,他的妹妹和妹夫此行也随他一同回国,有监督之意。袁老爷子年纪大了,半截身子都入了土,挑中的接班人自然不会是不争气的大儿子,而是向来玲珑的女儿和入赘后兢兢业业的女婿。袁贺雄虽已被父亲放弃,但毕竟是个富家少爷,被人见财起意杀害也并非说不过去,当然,如果换成绑架,得到的钱或许会多一些,不过像魏念萍这种没见过世面的穷妇,肯定不会想到那些。
出乎意料的是,尸体身上的钱包根本没有被拿走,钱包里的现金也大有剩余。魏念萍对此的解释是,杀人后过度惊慌,完全忘记了钱这回事。
听上去好像不太说得通,因为木屋内并没有发现魏念萍的指纹,既然有心擦去指纹,又怎会忘记拿走袁贺雄随身的钱?魏念萍却说,擦指纹完全属于掩盖罪证的本能反应,钱在那时反而不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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