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审离婚案子法官的杂感》
第20节

作者: 离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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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04-02 17:39:34
  今天下午因为一个案子需要去医院,所以回来的早。这个案子真是让我心里好难过。念叨念叨吧,提醒大家珍惜生命,注意安全。
  我们庭除了负责审婚姻家庭类的案件,特别程序的案件也都由我们庭承办。特别程序最常见的案子有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这种案子背后都有很多特别的故事,是那种常人遇不到的、无法承受的故事。
  今天这个案子是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是一对夫妻,两人和我父母几乎同岁,被申请人是他们的儿子,和我同岁。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长辈申请宣告晚辈无民事行为能力。两位申请人只有这一个儿子,一家三口都在我们当地大型国企做工人,在7年前的一天,20岁刚出头的儿子骑自行车下班的路上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当时磕倒在马路牙上,送到医院救治,经过脑外科手术,命保住了,可是变成了植物人,医院诊断上写的是“脑外术后,植物存活状态”。从此一家三口一起住进了医院康复中心,夫妻两个都办理了内退手续,康复医院的小病房成了他们的家。

  植物存活状态其实并不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白白的病房白白的床,一个干干净净的病人躺在那里就像睡着了一样,手腕上挂着一个输液瓶——这都是电视而已。真正的植物存活状态病人,需要吃流食,需要喝水,所有的食物都打成糊状喂他吃下,相对应的,当然要排泄——毫无征兆毫无规律的排泄。同时每天都要做复健,虽然他什么都不明白,自己也全都不能动,但是需要被动的运动各个关节和肌肉,家人都盼望着有一天奇迹出现,他会苏醒,希望他苏醒后身体的行动机能能够维持——虽然这种奇迹发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跟申请人两夫妻谈话时,我惊异于这些年他们是怎么过来的。病人的母亲跟我说,哪怕儿子不能动,但是能明白父母在照顾他,这样我们就知足了,但是连这一点他都不知道。她说,我们已经绝望了,但是我们只能伺候他。说起做复健,她又说,不能让他关节和肌肉萎缩,万一有一天他醒来了呢?过了一会儿,她长叹一声,唉,这孩子就是来讨债的啊!聊了一会儿,她又说,万一奇迹发生了呢?

  我看见她在绝望和希望之间挣扎和满头花白的头发,我感觉我都不忍心再听下去了。回来的路上我对书记员说,他们已经是快60岁的人了,又只有这一个儿子,再过十年十五年,当他们也都老了需要人照顾的时候,怎么办?等他们也快要不行的时候,怎么办?那时候他们的心里得有多绝望、多担心?
  日期:2013-04-02 17:54:57
  申请人告诉我,在康复中心,可怜的人太多了。他们的楼下还有一个植物人病人,是一个女孩。她本来在北大念研究生,可是念书时因为发烧没有及时去医院,发现时已经是脑膜炎了,最终成了植物人。她也是独生子女,父母也在康复中心一直陪床。申请人只是简单的跟我说了几句,可是外人听来轻描淡写的几句话,背后是一家人一辈子的遗憾、痛苦和绝望。
  我又想起我之前看过的凤凰台“冷暖人生”节目关于失独父母的一期专题,当时我边看边哭,觉得他们太可怜了。可是我现在在想,康复中心的这些父母,和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比起来,究竟谁更可怜?我不知道答案。
  所以各位看帖的同志们,珍惜生命吧,我们每一天都觉得理所当然拥有的一切,要失去是那么的容易,就在转瞬之间,在我们下班的途中,在我们所患的微不足道的小病之中,在每一时每一刻。告诉你们的亲友,无论你是行人、骑车还是驾车,一定要放慢速度,注意交通安全;告诉你们独自在外的亲友,如果感冒发烧,一定要自己照顾自己,不要烧到连求助都不能的时候,那就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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