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蟒护龙参,瑞芝盖太岁:守山 万载长白山里的老故事》
第10节

作者: 道尽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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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4-06-24 21:41:00
  要说这吴半仙他虽说喝了酒,可人却清醒的很,听我师傅如此一问,心中暗自发笑,我道这请客吃饭为哪般,原来是想学我这本事,也罢,我如今年岁已高,正缺个徒弟。索性便传他点门道试试, 吴半仙打定主意之后,缓缓开口,那是因为我吃的是江湖饭,会把簧,所以这生意好似流水,可都是一锤子的买卖,管说不管灵的,难得几回瞎猫碰上死耗子,才有个回头客。
  哦?把簧?这词新鲜,闻所未闻,老先生,你给我讲讲?
  也行,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今日里凭你这顿酒,我就给你讲讲。所谓把簧乃是我们金点必会之技艺。共有水火十三簧。怎么个把法呢?我捡些个简单的给你说道说道。先谈水火簧。 水火乃是行内话。 全称是水码子,火码子。没钱的就是水码子,有钱的是火码子,江湖人发了大财,称为火穴大转。算卦之前需会察水火。这样你才知道来人是否有钱。哎,光说不练假把式,今日我有点乏了。你明日若是有空就来我亲自传你点东西。 吴半仙往下打住不说,起身便回了府邸。 话说第二日我师傅一大早便上了庙会里头,远远的看见吴半仙已经摆开了摊点,不过今日里头天冷,还飘起来小雪,所以人际稀少。

  老先生早!
  这天还没亮你就出来了?

  我师傅好奇的询问吴半仙
  那自然,找食得趁早,晚了粥都无。 先别说话,那来人了。吴半仙指了不远处一行色匆忙的。 我师傅识趣,站在其后观察。
  只见来人头戴狗皮帽。身穿大棉袄,足下一双布鞋。模样方正,唇后鼻直,两只手拢在袖子里,低头走路,身前一片雪花。
  你看,此人必然打东边来,是个水码子,求问高堂。 吴半仙没来由的一句让我师傅大吃一惊。这都还未曾算,怎么就开口了?来不及问,那人已经到了摊前。吴半仙一拍摊子,到把那人吓一跳。 你可是打东边来?
  哎,老神仙,我就是打东边来的,你怎么知道?

  那人面露惊讶
  风云难测自古有,灾祸临头不必愁。五星命理卜先知,逢凶化吉算在手。我观你眉上带凶煞,必是高堂有恙。 不过今日你来找我。算是找对人了。吴半仙也不搭话头,念了四句诗,晃悠悠的说着
  老神仙看的就是准,我母亲昨日夜里病了,也不知是怎么了,一下子就起不了身。还请先生给算一卦吧。这是给先生的打点,那人从衣袖里头掏出五个铜子,摆在桌上。吴半仙不动声色的收了钱财,掐了掐手指,开口说道,你且往南边走,再往东转,甲乙有青龙,祥瑞在其中。你的机缘已到,此时不去,更待何时?
  那人听闻,顾不上感谢,急匆匆的又走。把我师傅看的一头雾水。
  老先生,你怎么就算到他是东边来的,还知道他高堂有恙,?
  今日下雪,刮西风。那人全身就胸前有雪,不是打东边来吗?
  看他打扮,只有穷苦人家才带狗皮帽。 现如今天才刚亮没有一个时辰,倘若是求财,求姻缘,断没有这么早,那就只能求病,看他面相忠厚,定然是个孝子,孝子所忧不外乎高堂。
  如此一说,倒是合乎情理,只是先生让他往东,又是为何?
  往东有个青龙堂,是个药铺,有病当然得去药铺。
  如此一番话下来,我师傅佩服的是五体投地,当即便要磕头拜师。却被吴半仙一把拉住。你想做我徒弟?
  嗯,还望老先生收留。我师傅一脸诚恳
  传艺倒是可以,但你需答应我一点。 三年之内,你所得钱财,除了自家吃用之外,余者皆归于我。如何?

  好,钱财有失才有得,更何况是孝敬恩师。 我师傅一口就答应下来,从此以后,便跟着吴半仙学腥门。因我师傅有真本事,十有九回都是准的。后来名气越来越大,成为奉天第一神算,再后来上了年纪,收了摊,教了我这么个不成器的徒弟。
  日期:2014-06-24 22:08:00
  只是我天资有限,仅仅只学会我师傅三成的本事。倒是给他老人家丢人了。老孙头似有感而发,抬着头吐出了一个烟圈。
  那后来呢?孙爷爷,后来你为什么又离开了奉天,到我们这里来了?根生好奇追问

  那就说来话长咯。 老孙头咧嘴笑了笑,敲了敲烟杆子里头的烟灰,又重新填了一泡进去。
  所谓背靠大树好乘凉。有我师傅这颗大树在,我孙有望在奉天道上混得是风生水起。盖因为我师傅留有余荫。奉天城黑白两道甚至官府的人都请他帮过忙。因此我跟着在奉天城,大家都给我三分薄面。皆与我称兄道弟。 还领了个奉天金魁元的称号。 在当时可谓是风光无限。 而我之所以离开奉天,还得从我一位拜把子的弟兄说起。我那位弟兄乃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奉天城方圆百二十里的乞丐头子。

  乞丐?
  乞丐有什么了不起的?根生嗤之以鼻
  嘿嘿,小子,这你就不知道咯,奉天城乃皇家重地,居住在里面的官商贵爵不计其数,同时也吸引了四方游民乞丐。我那位弟兄可是当时奉天城乞丐的总瓢把子。 人数最多时,手底下有二千余众,都隐藏在奉天城里的各个角落,不仅哪家哪户添丁,逝世他知道。就连那街上开铺子的老爷,每逢开张,过节都得给他送上一份子喜钱。你说他厉不厉害?
  那可真是一方豪强,二千余众别说配枪,就是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淹死我去。
  那是当然。 老孙头爽朗的笑了笑。

  我那兄弟有个外号,唤作醉罗汉。 因其好酒。每日都要喝上几斤,身边葫芦也是从不离身。 十日里头有九日是醉的。一醉便喜打罗汉拳,因此得了如此称号。
  日期:2014-06-24 23:05:00
  乞丐善捕蛇,也好吃蛇。恰逢那一日醉罗汉不知道打哪抓到了一条过山风,通体暗黑色,足有五六米长。(解释一下,过山风,俗语。指眼镜王蛇)被醉罗汉盘成了一根麻花似得,就那么绕在身上,从城里穿过的时候,四周行人都避之不及。醉罗汉难得弄得如此野味,自然不忘弟兄,于是便在城外十里处的一颗老树下架起了锅,还让手下人前来知会我。 待我赶到时,醉罗汉正在摆弄那条蛇。

  孙老弟。我等你可等了好一会啦。 醉罗汉见我到了,笑眯眯的看着我,一双眼睛眯成条缝。身上的破衣裳也随风而动。
  这天眼看就要入秋,你打哪找来这么大条过山风?

  我好奇的盯着他手上的蛇
  这可不是我找的。今上午的时候,南城边上的城墙塌了一段。 我手底下的人都是些属猴的,最是好奇。走过去用棍子一扒拉,就发现了这条过山风。他们晓得我好这口,所以特地送到我这来。现如今咱哥两都在,我这就将其剥了,你我一同享用。 醉罗汉话一说完,从身上破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切入蛇腹。掏出蛇胆,放入口中。随后去头去尾。剥皮抽骨。将蛇肉剁成段,丢进了锅里。用大火焚煮。那动作麻利快索,看起来犹如行云流水,其技艺以我来看,庖丁解牛。亦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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