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梦》
第2节

作者: 躺不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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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调皮的大孩子愣住了,再也没人捣乱。渐渐地,大家都服了这个小班长——不管多长的课文,邓鑫元只要读三遍就能背下来;再难的数学题,他总能想出两种不同的解法,还会耐心地教其他同学。早读课上,只要邓鑫元一站到讲台上,拿起教鞭指着黑板,满屋子的声音就会变得整整齐齐,连平日里最调皮的孩子,都会认真跟着读。
  可这年秋天,家里又添了新的担子。二哥邓安平十一岁了,考上了离家10里外的乡初中,要开始寄读,还立志要考上县师范学校,早日跳出“农门”。二哥走之前,把家里近80只兔子的喂养任务,交给了9岁的邓鑫元。那些兔子是父亲特意买来的,想着养大了能卖钱,给孩子们交学费。
  从此,邓鑫元的上学路,多了一个沉甸甸的竹背篼。每天早上,他背着书包、挎着镰刀、提着竹背篼出门;放学后,别的孩子都在玩耍,他却要往田埂、山坡跑,去割兔子爱吃的青草。大巴山的田埂上满是碎石子,他舍不得穿鞋,就光着脚跑,脚底被石子磨出了血泡,也只是回家后用热水泡一泡,第二天继续去割草。遇到沟渠河流,他就挽起裤腿蹚过去,水冷得刺骨,他却咬着牙往前冲。
  他心里门儿清,哪种草兔子爱吃,哪种草有毒不能沾——苜蓿草最有营养,兔子吃了长得快;狗尾草虽然普通,却容易找到;而那种开着小紫花的草,兔子吃了会拉肚子,他绝对不会割。每天傍晚,当他背着满满一背篼青草回家时,兔子们就会围过来,用小脑袋蹭他的手,像是在感谢他。看着兔子吃得欢,邓鑫元心里就踏实——这些兔子,是家里供他上学的指望,只要兔子养得好,他就能安心读书。

  夕阳西下时,邓鑫元背着竹背篼,牵着书包带,慢慢往家走。金色的阳光洒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远远望去,那个小小的身影,在大巴山的田埂上一步一步走着,虽然单薄,却格外坚定。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却清楚地知道,读书是他走出大山的唯一出路,他要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走向有光的地方。
  1983年大巴山的初夏,风里裹着新麦的清香,白云村小学三年级的土坯教室里,阳光透过破旧的木窗,在泥土地面上投下细碎的光斑。邓鑫元趴在石块支起的木板课桌上,正用铅笔头在作业本上写算术题——那支铅笔已经短得只剩两指长,他舍不得扔,用旧报纸卷了一层又一层,缠得像个小纺锤,才勉强能捏住。
  “3加5等于8,8乘2等于16……”他小声念着,笔尖在粗糙的纸页上划过,留下工整的字迹。同桌的小胖凑过来偷看,被他悄悄用胳膊肘顶了一下,小胖吐了吐舌头,又把头缩了回去。邓鑫元写字很认真,连数字的撇捺都要对齐格子,作业本上的错题很少,每次陈老师批改时,都会在旁边画个红圈,那是他最骄傲的标记。
  “邓鑫元!”班主任陈老师的声音突然从讲台上传来,带着几分严肃。
  邓鑫元的心猛地一跳,手指一抖,铅笔尖在作业本上划出一道长长的痕迹。他慌忙站起身,膝盖不小心撞到了课桌腿,发出“砰”的一声闷响,引得教室里几个同学偷偷笑起来。他的脸瞬间红到了耳根,攥着铅笔的手更紧了,指节都泛出了白。
  跟着陈老师往办公室走时,他的脚步越来越沉,心里琢磨着:是不是昨天的作业写错了?还是早读课领读时漏了段落?办公室在教室隔壁,也是一间土坯房,墙上挂着一块小黑板,上面写着“教书育人”四个粉笔字。陈老师从抽屉里拿出一张折得整齐的红纸,慢慢展开——上面用毛笔写的“三好学生”四个大字,红得发亮,笔锋遒劲。
  “六一儿童节,中心校要举行表彰大会。”陈老师推了推鼻梁上的老花镜,镜片后的眼睛满是笑意,“我们班讨论后,决定推荐你去领奖。”
  邓鑫元瞪大了眼睛,嘴巴微微张开,像被冻住似的,半天说不出话来。三好学生!这个词他只在村里老人的嘴里听过,去年去中心校送作业本时,还在墙上见过获奖同学的照片——他们穿着干净的白衬衫,胸前别着大红花,站在主席台上,笑得格外灿烂。他当时还偷偷想:要是自己也能站在那里就好了。
  “我……我真的可以吗?”邓鑫元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却细得像蚊子叫,连他自己都快听不清。
  陈老师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掌心的温度透过粗布褂子传过来,很暖:“你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还帮着老师管早读,守纪律、爱学习,不推荐你推荐谁?”
  邓鑫元的心里像揣了只兔子,“咚咚”跳个不停,嘴角忍不住往上扬,又怕陈老师看见,赶紧低下头,盯着自己磨得发亮的布鞋尖。
  回家的路上,邓鑫元几乎是跳着走的。五月的田野里,麦浪翻滚,金黄金黄的,风一吹就像大海的波浪;田埂边的油菜花虽然快谢了,却还留着零星的黄,空气里满是甜甜的香。他跑过田埂时,惊起几只在麦地里啄食的麻雀,“扑棱棱”地飞向天空,翅膀划过空气的声音,像是在为他欢呼。
  “妈!妈!”还没进院子,邓鑫元就扯着嗓子喊起来,声音里满是激动。
  母亲杨贵碧正在院子里喂鸡,手里端着半簸箕玉米粒,听到儿子的喊声,手一抖,簸箕差点掉在地上。她转过身,看见邓鑫元跑得满头大汗,头发都贴在了额头上,连忙放下簸箕迎过去:“咋了咋了?是不是在学校受委屈了?”
  “我被选上三好学生了!要去中心校领奖!”邓鑫元抓住母亲的手,气喘吁吁地说,眼睛亮得像是装满了星星,比院子里的太阳光还耀眼。

  母亲愣住了,手里的簸箕慢慢放在地上,她看着儿子兴奋的样子,眼圈突然红了。她抬手用围裙擦了擦沾着玉米粉的手,又赶紧擦了擦眼睛,怕儿子看见自己哭,却还是有眼泪从眼角滑下来。“好,好……”她只是重复着这个字,声音有些哽咽,伸手摸了摸邓鑫元的头,“我娃有出息。”
  那天晚上,邓鑫元躺在家里的木板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月光从窗棂间漏进来,在地上画出一道道银色的格子,像他作业本上的田字格。他睁着眼睛,想象着自己站在中心校领奖台上的样子:穿着干净的衣服,接过老师递来的奖状,台下有好多人鼓掌,父母会不会也在台下看着他?他越想越激动,忍不住用手比划着领奖的动作,嘴角一直挂着笑。这是他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读书原来可以带来这样的荣耀,原来可以让母亲这样开心。

  为了六一那天的领奖,母亲忙前忙后了好几天。她翻出家里的布票,数了又数,又去邻居家借了半尺布票,才凑够买布的钱,到镇上的供销社扯了一块白布,连夜给邓鑫元做衬衫。白天要下地挣工分,母亲就晚上在煤油灯下缝,灯光昏黄,她的眼睛不好,缝几针就要揉一揉,手指被针扎破了,就用嘴含一下,接着缝。
  六一那天早上,邓鑫元一睁眼,就看见枕头边放着一件崭新的白衬衫。衬衫的针脚很密,领口还缝了一圈细细的蓝边,虽然样式简单,却是他这辈子穿过最干净、最体面的衣服。母亲还把他那条膝盖处有补丁的裤子找出来,昨晚熬到半夜,用同色的布把补丁缝得整整齐齐,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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