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管理局是个神奇的地方,类似于妖怪的‘禁地‘,关键的时刻躲过来,就能活命。”棒球帽女子也并不是对现在所在的地方一无所知,“没有妖怪会舍弃一次活命的机会。”
“没错。”苗珊瑚应着,脸上露出一丝“住在此间,与有荣焉”的神色。
“既然这样,那我就租书吧,反正也就是想要看一看,租期一月。”棒球帽女子将手伸入裤兜,拿出一根黄澄澄、重约五十克的金条,放在柜台上,“用这当租书费应该可以吧。”
“当然可以,不过有点······”苗珊瑚想说有点太多了,但是被小秋扯了一下手臂。
“小秋,你?”苗珊瑚微微变色,“还不知道她的身份呢!”
小秋则没有理会,而是对棒球帽女子说道:“一根金条,刚好可以当租书费,租期一月,到时候要准时归还啊。”
“肯定准时归还。”棒球帽女子答。
小秋拿过金条,放入抽屉,然后拿出租书单和一支笔,交给棒球帽女子:“那就快写租书单吧。”
“你······”苗珊瑚重重点了小秋的脑袋一下。
棒球帽女子接过租书单和笔,就在柜台上填写起来,填写完成后把租书单给了苗珊瑚。
苗珊瑚接过后看了看,说道:“你叫石芙蓉,很好听的名字,但是还需要证明你的身份!”
“我也是妖怪,只是属于很稀少的妖怪,只怕没有族类,你只要记住我的样子就可以了。”石芙蓉很平常地说。
苗珊瑚摇头:“你需要证明你妖怪的身份,也就是显出本体,这是规矩,如果你不愿意,书不能租,黄金退还,租书单作废!”
“别呀,你们难道还要把金条还给我吗!”石芙蓉道,“我说过,我是很罕见的妖怪,可能没有族类,而且我还不想把自己的身份泄露出去,不如就这样吧。”
“抱歉,不可以!”苗珊瑚从抽屉里拿出了金条。
石芙蓉见此,望了身边的小兽一眼,有了办法:“你们看见了吗?它龙头、马身、麟脚,形状似虎豹,体色亦金亦玉,肩生一对羽翼却不能展,头生一角并后仰,浑身鳞甲,正是《山海经》和《清稗类钞》中记载的貔貅。”
又道:“是我偶然间遇到的,现在是我的侍神,我用侍神来代替我可以吗?”
“这······”苗珊瑚躇踌,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违规。
财迷心窍的小秋一心促成这桩租书的生意,从旁说道:“珊瑚姐姐,我认为这样可行,貔貅是芙蓉姐姐的侍神,和芙蓉姐姐是一体的,假如现在不是芙蓉姐姐租书,而是貔貅租书,是不是就没有问题了。”
苗珊瑚沉思片刻,发现也是那么回事,如果租书的是貔貅,一切都没有问题,就松了口:“好,可以给你租书。”
石芙蓉微笑:“多谢了!”
“不客气。”苗珊瑚又把金条连同借书单一并收起来。
小秋则道:“芙蓉姐姐,你和我一起去取书吧。”
书架是按26个字母排列的,书名第一个字的首字母对应着相应的书架,和很多图书馆的方式一样,《妖怪图鉴》对应的是写有“Y”字母的书架。
两个走去,小秋问道:“芙蓉姐姐,你为何要看这样一本书?”
“听说这是世间一万余种妖怪的总纲,配有插图,我只是想要在上面找找有没有那样一种妖怪!”石芙蓉答。
“哪种妖怪呢?”小秋问。
石芙蓉道:“抱歉,不能告诉你。”
“没事,谁都有自己的秘密。”小秋道,“希望你能找到。”
“谢谢你,小兄弟。”石芙蓉觉得小秋很有意思,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小秋道:“不客气!”
小秋和石芙蓉来到相应的书架边,两个一起找,很快找到了那本厚书,小秋拿过,两个又来到柜台边,小秋把书给苗珊瑚,苗珊瑚已经在电脑上对这本书做了“租出”记录,就把书给了石芙蓉,说道:“别忘记归还?”
“一定不会忘记。”石芙蓉接过书,双手抱在怀里,和貔貅一起走了出去。
来到外面后,石芙蓉蹲下身,对貔貅道:“帮我把书藏好。”
“是的,石姐姐。”貔貅张嘴把书吞进了肚子。
······
从九点五十到十一点半的一节大课还没有上完,林越就隐隐听到耳边有人呼唤自己的名字,起初还以为是闹鬼了,片刻后才知道这是承继蒋小鱼妖力的小秋在呼唤自己,看样子是妖怪管理局里出事了,于是林越偷偷溜出教室,飞一般赶去妖怪管理局。
尚未到门口,林越就看到妖怪管理局门前的街道上停着两辆警车,警车的警报声还在不断响着,警车旁边站着数名丨警丨察,丨警丨察身边则是苗珊瑚、薛君、薛璃和霍白白等,另外就是外围一些瞧热闹的店家和学生。
林越走上前去,对苗珊瑚等说道:“出什么事情了?”
苗珊瑚颇为愧疚地道:“因为租书的事!”
林越追问:“对外租书也会犯法吗?”
苗珊瑚说道:“租书不犯法,可是我们收了不应该收的用来当借书费用的东西。林越,很对不起,只是照看一下租书、卖书的生意,就出了差错!”
林越道:“没事,不过我要知道缘故。”
苗珊瑚正要说,站在丨警丨察中间的一名留着寸头、神态威严好似是头头的中年丨警丨察走过来,对林越说道:“你是他们口里所说的妖怪管理局的主人对吗?”
林越点头:“是我。”
中年丨警丨察道:你好,我是白衣社区派出所的所长吴健雄,接到X银行报警,发现有人使用M行夏月市某分行金库丢失的金条,我们赶到,发现金条使用者是苗珊瑚姑娘和一个叫小秋的孩子,而两个坚称是一位身穿棒球服来租书的叫石芙蓉的少女给了他们这根金条。”
又道:“所以,我们过来了解情况。”
林越看向苗珊瑚和小秋:“有人来租书,用金条当租书费?”
“林越哥哥,对不起,都是我不好,都是我贪便宜。我看到了金条,就竭力促成这笔生意,如果生意不成,就没有这样的事情了。”小秋自责不已。
苗珊瑚则道:“事情是这样的。你走以后,妖怪管理局来了一个穿棒球服、戴棒球帽的女子,想要买书,可惜要买的书是孤本,所以我没有卖,提议她租借,并告诉她租借的规矩,她不愿意显出本体,就用身边的侍神貔貅来代替自己证明身份。
就这样她租借到书,拿出一根金条当租书费。
我们收到金条,告诉了薛君、薛璃和霍白白他们,大家都很开心,就想给你一个惊喜,我和小秋就带着金条去了白衣街上的X银行,要把金条换成现金。
银行工作人员看到金条上的银行logo和编码,发现是M行丢失的金条。”
林越听后不无痛心地说道:“本以为得了便宜,没想到却把自己陷入金库失窃案,真是不值得。下次再收贵重物品时一定要谨慎!”转向吴所长,又道:“他们两个的事情严重吗?”
吴所长道:“只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受了赃物,不是有意销赃,并不严重,况且他们认真交代,提供了少女的名字和形貌穿着,以及证实了少女身边的小兽是貔貅,从而和数家银行几十个金库失窃时监控录像里出现的少女和小兽完成了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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