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记》
第30节

作者: 梁月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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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按他所说,看了看,果然如此。便来到另一边转动手握宝剑的翁仲。几圈之后,我感觉它已不受我力量的控制,自己转动了起来,而且越转越快。于是我将目标换到了下一个,按同样的方法,将其转动。最后整个甬道的石翁仲都被我们弄得旋转起来。
  不一会儿,就听到一阵缓慢的响声,那个门慢慢的打开了。这一切让我想到了吊桥,需要齿轮的转动才能将其升起落下,这个是不是同样的原理呢?我和朋朋马上拿起所剩不多的行装,跑了进去。身后的翁仲从第一个开始,嘎然而止,回复到旋转之前的位置。
  终于,我和朋朋见到了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古代尸棺,这是一个圆型的墓室,尸棺就停放在正中间,左右两边蹲着两个石兽,不知道是老虎还是狮子,仿佛是那种四不像的猛兽,双眼直勾勾的盯着这座大门。
  朋朋好像忘了失去棺材的担心,兴奋的冲了过去,我还未张嘴,他就已经来到了尸棺面前。我马上提醒他,要注意安全,书上都写过,这地下的尸棺里都有尸气,开棺的时候小心不要被吸入体内。还有要记着要闭气开棺,活人的气要是吐进去会炸尸的。
  朋朋马上停止了对尸棺的研究,与我盘膝而坐,开始整理所剩的装备,我这里只有半根火腿,朋朋的包里还好有口罩和手套,此外我的刀断了,朋朋的匕首在棺材哪里,除了一根半截的背包绳,我们也没有了什么武器。朋朋将包里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只有一卷湿透了的卫生纸,几节没有拆封的电池,还好当初我忍痛买了一个防水手电给朋朋使了,心想当初要是把三十年后的我给的那个手电拿着该多方便。相对比来说,我们出发的时候大包小包的场面,现在实在是寒酸了。一路上我们吃的喝的,还有丢下的,扔下的不在少数。

  我又拿出那卷《不可说》,想继续找里面对这个墓的记录。
  “姐夫,让我看看,我认识一些这种字的。”
  “你怎么会认识的呢?”我有些惊讶。
  “小时候学过毛笔字,专门练过这种字体,应该还存有些记忆吧。”
  朋朋接过《不可说》,四下里看着,表情越来越诧异,忽然他对我说:

  “姐夫,虽然我认的不多,但大概意思还懂,这个翻译是假的,里面有很多的字都是胡乱安上去的,此外那本和它相克的卷书并不叫《古今秘地志》,而是叫《说不得》。”
  朋朋怎么知道这种古体的隶书,我不知道,也无从考证。这也就是他众多爱好中的一个罢了。之前曾经说过,他爱好佛学,总是看一些关于佛经的书,高兴了说一句阿弥陀佛,不高兴了也说句阿弥陀佛。但他只是看佛书,看那些佛所说的哲理,其它的到不在乎。
  他和我不一样,我是受母亲的影响,终日生活在这种佛经的诵读声中,自己的心灵也得到了一些平静,仿佛我就要退出尘世一般。
  我和他姐是高中的同学,没什么浪漫的情节,就这么的走了过来,最终结婚,他也没有对我们的结合提出过意见,他曾说一切皆是缘,万事天注定,不知道从哪本佛经中看的。
  在我上大学的时候他就已经漂去北京,一个举目无亲的孩子,在那个最为繁华与激烈的城市中生存,这一呆就是六年,这六年里是我和他联系的真空期,那会儿我还在上大学,平时只是用QQ联系,高兴了一起打一会儿游戏。他玩起网游比任何人都专注,无论什么类型的游戏他都能钻研,总是在很短的时候间内升到最高级,然后又以最快的速度抛弃它,转投另一个游戏的世界中去,看过一个报道,频繁换玩游戏的人,女朋友更换的速度也快,因为他享受的是那一瞬的**,而不是长久的永恒。朋朋是不是我不了解,反正总是在他姐的口中听到他再次分手的消息,也许北京的美女太多,他有些花眼,也许首都的女人太滥情,让他伤心,真实的原因是在他回来后才知道的,毕竟这是他的家,他还是要回来找老婆的。

  上学的时候,他对历史课很有兴趣,虽然在学校这只是一门鸡肋的学科,上不了几周就会被主流课目所取代,但他私下里却很喜欢研究,为此还专门去学毛笔字,说是想近距离感受那种文化,写字的同时仿佛自己也身处古代,羽扇纶巾,谈笑风生。可能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才认识这种古体字的吧。
  为了减肥,他每天早上都骑车到香山,然后徒步跑一圈,再骑回来上班,好在他就住在公司安排的宿舍里,走路只用五分钟,不然的话,他也会淹没在无尽的倒车的人流里。香山的晨景很美,他是这么说的,他其中的一个女朋友就在那里跑步认识的,她是一个大学生,好像是学考古的,长得也很标致,每日的见面成就了他们两人的相识,就这样边跑边说,谈尽了天下事,说完了心中情,自然而然的就走到了一起。

  这一日,朋朋照例来到了香山,坐在他们的情人专座上等待着,而那个女孩却带来了另一个男人,这个人就是棺材。女孩说是他的大学学长,但朋朋始终以为这是她的男朋友,却也不好明着问,只是暗暗的观察着。中午吃饭,棺材突然提到了他们大学里有一个自发的组织,想让他加入进去,朋朋本不愿意但在那个女孩的哀求下才勉强同意,为此朋朋还得到了那女孩的一次香吻。
  来到这个组织里,他才发现自己以前学校的那点历史知识毫无用处,只能坐在角落里听他们高谈阔论,要不是因为那个女孩,他早就走了。棺材是这个组织的会长,时刻观察着朋朋,果然发现了他永不转移的视线和对他怒目的神情,心中就有了办法。又一次的集体爬香山的活动,他们在山顶之上施加压力,让朋朋向那女孩当众表白,在众人的起哄下朋朋说出了心中的话,而那个女孩也没有反对,一对有情人就如此这般的开始了。

  两个月之后,女孩对朋朋说了他们组织的真实身份,他们是国家管辖下的预备考古队,专门寻找王公贵族的墓穴,开采之后上交国家,千年前的称号是‘寻龙冥使’。而棺材便是这个预备队的主要负责人,朋朋就是被他们发展的对象。在爱情的催动下,朋朋自然是义无反顾的加入了进去,通过了层层选拔,这里自然也有棺材的照顾,终于得到了由国家颁发的考古工作证,还有一块寻龙冥使人人拥有的‘龙冥环’,这环与那穿山甲爪子有同样的功效,即是身份的象征也是辟邪的宝物。

  本以为这种办公室白领的爱情能继续下去,就在朋朋第一次的探墓行动中,因为他是新人只是守在门,等安全后再进去参观学习,增长见识。在朋朋孤独的等待中,墓里发生了不可想象的事情,只有棺材一个人满身是血的跑了出来,拉起处在迷惑的他跑向远方。
  “别急,我认的字也不多,看到的只是个大概的意思,而且还里面还有一些古文法的应用,以我目前的能力来说,是破译不了的,只有等咱们出去以后,让棺材把这交给上头专门研究的学者才有可能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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