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你唯一的愿望》
第28节作者:
小金飞飞飞 “你与我哥哥有缘,曾承载过他的魂魄。当初他消散天地间,如此彻底,却不想还有记忆留存在你的身体。”
我?千陌的魂魄?记忆?我的头又开始隐隐疼痛,千陌二字像是轰鸣之声回震在我的脑海。千陌……千陌…一个女子,一个娇嫩的声音正在一遍遍的呼唤,从爱侣的亲昵到声嘶力竭的凄厉。千陌!
千灯一指点在了我的眉心,一股子凉意顺着气游走进了身体。他的声音带着一种冷,可字句间却是暖的。
“千陌的记忆承载万年之久,你不要骤然去想,你的身体受不住这些。前因后果我会与你说清,先坐下。”
说完,他从袖中取了一个盒子出来。这盒子通体漆黑,有木纹,拿近了还有一种香。这香很浓郁,闻多了头有点晕。
“傻小子,这盒子是沉香木。这颗木头有百年了,闻多了对身体只有坏处,可没半点好处。张嘴!”
我还没看清那是个什么东西,就囫囵咽了下去。入口有些辛辣,像是嚼了泡椒一样。入喉后,劲凉如寒冰,冻得我浑身上下一哆嗦。不过,我的头却半点也不疼了,看来是个好东西。我给自己倒了杯热水,想好好消化消化,半道被千灯拿去喝了。
“这事呢,也有些年头了。从我初创六道交换所,你便在了。不过那时你只是个躯壳,是一个装载的器物。你,是我哥哥留存于世的牵绊。为了免得你胡思乱想,我篡改了你的记忆,让你觉得自己是古叔和小元后来的。虽然古叔和小元的记忆我也想一并改了,可一个是灵,一个妖祖,太费事。谢秋,你且记得,你就是你,你不是千陌。你之前、乃至之后所想起的,都不是你的记忆。千陌之名,日后你也不要提起,更不要让古叔和小元知道,你可明白?”
我呆坐在那里,一时忘了要怎么呼吸。我只是一个容器,一个装载的东西。那我是什么?我到底……是不是个人?我到底,有没有好好活过这些年?我是……什么?
千灯看着我,叹了口气。
“你就是你,虽说期初你是我以千陌气血所做之物,但千陌消散后,我也为你填了灵。你是个活人,虽说没有前世,可你有今生。过多的事,你不用知道。你只要知道,六道交换所就是你的容身处,而我是你的老板。这里的一切,你照管好,旁的都不必理会。对了,如果那个墨重再来,就闭门谢客,你也要离他远一点,这个道士不是什么好东西。”
千灯虽然这么说了,可我心里却不是滋味。他说的话,像是有理有据。可我总觉得这里头有些漏洞,也许是因为那个药,也许是因为别的什么,我没办法细想。隐隐有个声音告诉我,不要听他的,他说的不是全部……不是真的…看千灯的样子,也不打算再说更多。既然问不出,那就不要再白费力气了。我在六道交换所这么久,什么因果天道看的一清二楚,自然也知道多思多想无用。我起身扭扭腰,动动腿。
“是是是,你是老板,我自然什么都听你的。只是你往后能不能别装小孩,那一脸软萌的样子真的不合适你。更可怕的是,你有时候还变换性别……”
“诶,你小子胆肥了,老板的事你也敢叨叨,多嘴。”
“不敢,不敢~~”
又闲聊了几句,千灯交代了些事,临走前告诉我。
“我知道你心宽,却不知你宽到什么地步。你既然现在是谢秋,那以后也是。以前的事,早就过去了,就不要再想了。”
“老板放心,我心里有数。”
“真有数,才好……”
千灯走后,我又取了那张旧宣纸出来看。事情,真的就像千灯所说吗?男子的身影是千陌,那女子呢?那个白色连衣裙的女子呢?还有那首歌,那首一直回荡在我脑海的歌,又是何意?说来也奇怪,之前夜夜都能听见,如今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他给我吃的,又是什么呢?这一切来得太快,却太含糊,真是让人云里雾里。
墨重……兴许那个墨重会知道些什么。可这个人亦正亦邪,又神龙见首不见尾,去哪里寻呢?
这件事,被我放下来,藏在心里。千陌这个名字,也被重新放回相框的背后。再见到墨重之前,我不会再细思这些。多想无凭据无意,倒不如好好做好眼前的事。
“您好……这里是六道交换所吧,我……我想换点东西。”
小元熬了好几天,早就睡死过去了,古叔还在纸人外游荡无奈的看着我。我只能侧身将客人迎进来,请他入座。
“请坐,先喝杯茶吧。”
抽屉里今日是普洱,普洱茶主要产于云南省的西双版纳、临沧、普洱等地区。讲究冲泡技巧和品饮艺术,其饮用方法丰富,既可清饮,也可混饮。普洱茶茶汤橙黄浓厚,香气高锐持久,香型独特,滋味浓醇,经久耐泡。
历史文献中记载最早种植普洱茶的人是唐吏樊绰,在其所著《蛮书》卷七中云";茶出银生城界诸山,散收无采造法。蒙舍蛮以椒姜桂和烹而饮之。";据考证银生城的茶应该是云南大叶茶种,也就是普洱茶种。历史记载说明,早在1100多年前,属南诏";银生城界诸山";的思普区境内,已盛产茶叶。
普洱分为普洱绿茶、普洱青茶、普洱红茶、普洱黑茶、普洱黄茶、普洱白茶六个品类。今日,便是普洱白茶。
“白茶的特征是色白如银,香气清纯、汤色淡黄,滋味甜爽。这是上好的茶叶啊,看来您这里有个懂茶的人啊。”
我尴尬的笑了笑,咳嗽了一阵子。
“在这里喝到这样的好茶,不觉得就想起了家乡。云南是个好地方啊,历史文化悠久,自然风光绚丽,拥有丽江古城、三江并流、石林、哈尼梯田、大理古城、崇圣寺三塔、玉龙雪山……哦,对不住,一说到家乡,我这嘴就停不下来。你要是何时有空,去云南看看,保证不虚此行。”
“好,日后一定去。客人想换什么呢?”
眼前的年轻人,沉默了一下,苦笑着。
“我想换命,以命换命。将我的命,换给一个更需要它的人。”
陈晓今年三十一岁,出生于一九八九年十一月,算是大半个九零后。可他……二十八岁就该死了。
陈晓的一辈子很简单,平淡的有些乏味。从小到大,父母健在。学习成绩及格以上,优秀以下。性格虽然开朗活泼,不过也调皮,偶尔闯祸。人呢长得浓眉大眼,没祸国殃民,也没对不起社会。
他就跟所有的普通人一样,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到大学,一路平顺。就连恋爱也没遇上什么挫折,他从没主动追过谁,可女朋友却没断过。
别人遇过的难关,他没遇上,别人经历的困苦,他都绕过。他就是温室的花朵,从未经历过风雨。久而久之,就生出些王子病。
没什么事也要自哀自怜一下,一天三四条的朋友圈,被人称为无病呻吟的矫情。
陈晓的父母都是经历过三年自然灾、上山下乡的人,时间久了也看不惯儿子这个样子,干脆心一狠送他去服兵役。
当兵的头两天,陈晓就差没哭出来。住的差,吃的差,天天负重十公里,动不动就野地训练。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有三分之二都在出操。大太阳底下站军姿,大半夜集合做俯卧撑。他晒得跟炭似得,除了牙白哪儿都黑。一双脚上动不动就有血泡,撕了长,长了撕,疼得他呲牙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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