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 大唐》
第32节

作者: 中庸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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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陛下不必太过烦恼,臣妾有一言,请且听之。以臣妾看来,朝中文武百官皆昏昏之辈,疲态尽显,持功自傲,不尊主上。陛下何不另选贤才用之?陛下选材,受者乃天子之臣,即有知遇之恩,必对陛下感激涕零,忠心无二,虽万死而尤未悔。朝中诸事,必上通下达,万事决断,尽取决于陛下也。”

  武媚对朝中之事并不避讳,后宫不得干政,这是所有人的共识。尊贵如王皇后者也对闭口不言朝是。可是她偏不,她已经受够了被人鱼肉的惊恐。每当她一人面对空荡荡的宫殿时,感业寺的往日种种就会冲进头脑,让她夜不能寐。
  仿佛所有人都看不惯她,从后宫到朝堂,都在指责她魅惑皇帝,因为她乃先帝所封的才人,怎能再侍奉新君!
  天下人伦纲常,万事皆有礼。先帝御龙归天,身为先帝才人,她本应在感业寺青灯礼佛,为先帝日夜祈告。怎料她使狐媚之术,蒙蔽新君,自感业寺而出,天下震动。又封大唐昭仪,独获陛下恩宠,风头之盛,冠绝六宫。
  身为一个女子,她已到达了所能到的最高点。就连平日里素不和她往来的姐姐武顺现在都时常进宫,夸赞她给家里挣得了无限荣耀。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连鸡犬都能升天,更何况是人呢?
  现在满长安城勋贵都知道,武家因为一个小女人得陛下垂爱,由一个小门小户正往着最顶层的那群勋贵靠拢。
  她在努力使家族变得强大,成为长安新的勋贵。可是家里人似乎并不领情,好处得到了,话里话外却全是生分。母亲和姐姐自然护着她。自己那四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就另当别论了,觉得自己一个女子居然把原本属于他们的荣耀给夺去了。简直可笑至极,靠着父亲余荫做了芝麻大的官就得意忘形,不思进取。现在反而埋怨自己因为得罪了朝中勋贵而耽误了他们的前途。
  懒得和他们周旋。
  现在的她,对权力及其的渴望,她已经三十岁了,女子到了这个年纪尤其的危险。后宫之中佳丽无数,有无数年轻貌美的女子等着皇帝的垂爱。三十岁的女人已经到了凋谢的最后时刻,再过两年,等到自己容貌渐衰,青丝成雪之时,皇帝还会如今日一般恩宠于她么?
  未知的结局让她惊恐不安,男人是善变的,作为大唐帝国的皇帝尤其如此。
  自己十四岁进宫,怀着对爱情的美好向往,侍奉先帝。岂料宫中残酷,尤盛朝堂。她整日如履薄冰,惶惶不可终日。
  一个小小的才人,谁见了都可以过来踩上一脚,宫中妃嫔尽皆勋贵重臣之家,这家是国公之女,那家是郡公之后,不济的也是前朝重臣之后,自己一个小小的才人在她们眼里如蝼蚁一般渺小。

  让人无限向往的爱情并没有出现。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多么美好的诗句,小时候读到这里用是会忍不住想象自己是不是遇到这份美好,会有一个美丽的男子为自己思之不得,辗转反侧。
  幽深的皇宫犹如一头巨兽,吞噬着每个人的心,把所有的善良啃食干净,只留下尔虞我诈,只为博帝王一笑。
  宫里有人走着走着就消失了,消失的悄无声息,仿佛根本不曾来过。为了活命,她努力了十三年,只为了自己能够在这里生存下去。可是一直等到先帝驾崩,他依然是那个谁都可以欺负谁都可以嘲笑的才人。
  就是到了感业寺,她还是最卑微的那个人。
  荀子说人性本恶,一点没错。孟子说人性本善肯定是因为他没有看到低到尘埃的人是如何生存的。
  多年的挣扎让她明白了人间最深刻的道理,弱肉强食。想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只能向着最高的地方前行。谁要是阻止她,就是他的敌人。
  而那个最高点地方,无疑就是皇后大位。
  只要成为了皇后,后宫之中就再没有人可以动她分毫。
  只要成为了皇后,朝堂之上的那些大臣,出口说话之前也会掂量下其中的厉害。
  现在皇帝正位朝事发愁,对她而言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机会。
  既然朝中大臣对她不满,那就换一批大臣,大唐缺的东西很多,但想往上爬的官员从来不缺。
  那个许敬宗就不错。
  “许敬宗?”李治在脑子里翻阅了一下,想起了这个人。
  “此人颇有才学,深受父皇器重,但我观此人城府极深,恐不可用。”
  能被父皇封为开国高阳县男,说明此人必有过人的才识。

  但后因为把女儿嫁给冯盎之子,并大肆收受金银珠宝,被告发后父皇极为震怒。念其以前功勋,才被贬为郑州刺史。
  今日如果不是武媚提起,他几乎都快想不起来还有这么一个人了。
  “此时正值用人之际,此人虽贪财,却才学过人,有胆有识。况此刻其为郑州刺史,郁郁不得志。如得陛下恩典,入长安为官,必感激涕零,甘为陛下驱使。陛下思之,朝中重臣皆为长孙无忌之流,陛下欲得一人而不能。何不另辟蹊径,放眼外臣?”
  武媚的话很有杀伤力,也很有道理,犹如醍醐灌顶一般让李治猛然惊醒。
  朝中坚如磐石,牵一发而动全身,连个缝隙都找不到,滴水不漏。
  从外面打开一个缺口,不失为一个办法。能不能行得通不知道,但总要试上一试。
  “媚娘此言,甚为有理。”李治思索了一下:“当此朝局,用人自当瑕不掩瑜,虽有不足,然仍可堪大用。只是此事不可急,需缓缓图之。”李治一声来人,贴身太监王福满就悄无声息的自暗处而来,犹如鬼魂一般。
  “传朕口谕,高阳县男、郑州刺史许敬宗,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朕欲授卫尉卿一职,着吏部审拟。”
  “是。”王福满小声应答,领命而去。
  武媚对李治的决定甚为满意,虽把人召来长安,授了一个闲职,但好歹也是三品,掌管皇帝仪仗之事。时常伴随皇帝之侧,帮忙出出主意也不错。而且不会引起朝中大臣的反感。三省六部,你长孙无忌的人基本上都占满了,皇帝好不容易开次口,任命一个无关大局的闲职总可以吧。如果早是再拒绝,那就是摆明了不给皇帝一点面子。以长孙无忌的智慧,纵然不快,也绝对会同意的。
  君臣的关系十分微妙,总是在一个区间保持着相对平衡。现在李治势弱,需要积蓄力量,长孙无忌势盛,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如非必要,两人谁都不会轻易出手。对于一个无足轻重的人,长孙无忌是不会放在心上的,毕竟朝中都是自己的人。但他需要维持皇帝的起码尊严,如果皇帝连一个无足轻重的闲散官职都不能任命,那只会让年轻的皇帝记恨自己。除此之外没有一点好处。一个执撵之人,连个浪花都翻不出来。

  “说到用人,媚娘,我这里倒是遇到了一个有趣的家伙,着实让朕琢磨不透,你帮朕参详参详,看看到底是虫还是龙。”李治突然想到了近来让他心绪不宁的苏小义。

  千骑司四方探查多日依然杳无音讯,好像这个人是突然冒出来一样,找不到他以前的任何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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