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听阿蓝这么说,韩远心里居然有种说不出的高兴。
他笃信阿蓝是个好女人。
“蓝总很低调——”韩远笑道。
“别叫我蓝总,叫我阿蓝,或者是——”阿蓝顿了顿,把后面那个词儿给省略了。
“或者是什么”韩远追问道,“说半句话把人噎死——”
“呵呵,还是不说了,以后再告诉你,省得你笑话我!”阿蓝笑道。
她有个小名儿,叫妞妞,小时候爸爸妈妈就这么叫她的。她也最爱听家人叫她妞妞,感觉很亲切,似乎自己还是个小丫头,那种被疼爱的感觉,她在这个城市里从来没有找到过。
“呵呵,你就吊着我的胃口。”韩远笑道,“创业故事也留着以后,名儿也留着以后,悬念太多了——”
“有悬念才好啊,讲故事都要有悬念——”阿蓝目光灼灼地看着韩远,“韩大哥,以后你把我当朋友了,我的故事肯定都告诉你——”
“呵呵,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不是吗”韩远笑哈哈地说道,“有蓝总这么一位好朋友,我感觉自己的档次瞬间提高了很多——”
“又在笑话我!”阿蓝假装生气道,“我罚你先唱一首歌,就《咱当兵的人》——”
韩远刚要推辞,阿蓝用遥控器一指挥,音乐已经响起来了,接着阿蓝就把话筒递给了他。
韩远从来没进过歌厅舞厅之类的娱乐场所,自然也没有在这样的场合唱过歌,拿着话筒,脸居然一下子红了!
阿蓝看韩远那紧张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你紧张什么,又不是去参加比赛,随便唱——”
话是这么说,可韩远从来没唱过,节奏也不怎么懂,不紧张那才怪呢!
“我不行——”韩远说道。
“哈哈,又来了!”阿蓝笑得直不起腰来,“韩大哥,你怎么就喜欢说这三个字”
韩远意识到自己又说错话了,窘得脸更红了,“我是说我不会唱——”
“咱当兵的人——”
原声已经开始唱了!
“跟着唱!”阿蓝说道。
韩远这才跟着原唱唱起来。这是韩远最熟悉的歌儿,以前几乎天天唱,节奏很快就和上了,唱得也投入起来。
阿蓝悄悄把原声关了,发现韩远唱得居然很有原唱的味儿!声音洪亮有磁性,而且激情澎湃,完全陶醉在里面了!
还说自己不会唱,居然唱得这么好!
一曲终了,阿蓝站起来为韩远鼓掌。
“韩大哥,你这是真人不露相!我还以为是原声唱的呢!”阿蓝端起果汁给韩远,“为你喝彩!”
“我是跟着原声唱的啊!”韩远说道。
“后来是你自己唱的,我把原声关了!”阿蓝笑道,“没想到吧”
韩远摇摇头笑了,“现在该你了,蓝总——”
阿蓝二话不说,拿起话筒就站到了前边儿。
就听得有些忧伤的音乐响起——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
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
为了宽阔的草原
流浪远方流浪
还有还有
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
是三毛写的《橄榄树》。
阿蓝唱得很动情,眼角有了微微的湿润。
每次唱歌,她首选的就是这首《橄榄树》。
这首忧伤优美的橄榄树,是她心里的歌儿。
当年,她为了一个人,爱上一座城,不顾父母的反对,来到了海州。
如今十几年过去了,她拥有了巨额的财富,却成了一个灵魂在流浪的人……
她被生活打败了,可老天却让她拥有了傲人的事业,这是她想要的吗
她不知道。
很多时候,她会在心里问自己:阿蓝,你一个人如此辛苦打拼,赚了几辈子也花不完的钱,究竟是为了什么
三毛说,心若没有一个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
这么多年,她就是靠这句话支撑自己,坚持下来,在这个她曾经不顾一切要来到的城市里奋斗,活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如今,她拥有了梦想中的财富,在别人的眼里也变得强大,可是,她快乐吗
不,她不快乐!
这首歌也是韩远喜欢的。
二十几年的军旅生涯,他一直都在流浪。
为了理想,为了事业,为了家人,为了一切的一切,他跟着部队流浪在不同的地方,二十几年转辗中部西部,客居过六七个城市,他的故乡,一直在远方。
当年这首橄榄树,唱哭了很多人,是脍炙人口的一首老歌。
一曲终了,阿蓝依然沉浸在歌声中,眼里泪光闪闪。
“为歌星献酒——唱得太好了!”韩远端起酒杯给阿蓝,发现她眼角的泪花,“每次听这首歌,都有触动心灵的忧伤——”
“韩大哥,你也喜欢这首歌”阿蓝眨了眨眼睛问道。
“对,这是属于我们那一代人的记忆——流浪的记忆——”韩远说道。
“你什么时候流浪过”阿蓝笑道,“你一直在部队,有组织有纪律有领导有战友——”
“呵呵,是,我过的是集体生活,但是和歌里唱的那样,我的故乡在远方,所以心灵在流浪——”韩远笑道,“我初中毕业去当兵,初生牛犊不怕虎,没出过远门,对远方没有概念,到了大西北之后才知道,那叫一个远啊,那叫一个冷!冻得直打哆嗦!天天被冻醒,天天夜里在被子里流泪想家,想妈妈——”
阿蓝被韩远讲话的神情逗乐了,从来没见他这么眉飞色舞的表情,那么苦的环境,却讲得那么生动,那么快乐!
“现在想起来就不苦不冷吧——”阿蓝笑道,“记忆都是美好的!”
“是,现在想起来觉得当兵那时候的事儿特别有趣,尤其是新兵的时候,我出过不少状况,现在想来都十分可乐!”韩远笑着说。
“说来听听——”
韩远看阿蓝那期待的眼神,很真诚。他很喜欢回忆自己的部队生活,但却少有可倾听的对象。谷妍对他过去的军营生活一点儿都不感兴趣,儿子还小听不懂。偶尔战友聚会,大家才会乐呵呵地讲讲过去的故事。
“真想听”韩远问道。
“想——”阿蓝边喝酒边说。
“呵呵,我还是留着下次告诉你吧!”韩远故意说道。
“好啊,你也逗我!”阿蓝假装生气道,“不许学我,男人怎么能跟女人学!”
“呵呵,你也这么霸道,”韩远笑道,“我们来个约定,我讲我的军营生活,你讲你的创业故事,怎么样”
阿蓝点点头表示同意。
“行,一言为定!”韩远像个孩子一样欢喜道,“我记忆中最深刻的是第一次拿枪就出事儿了!手握钢枪,为祖国站岗,那是多么自豪多么骄傲的事情!听说要发枪,我们都兴奋得睡不着。我领到的是一枝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枪很旧磨损的很厉害。但还是兴奋异常,爱不释手。”
“可我高兴得太早了!第二天早晨出操跑步,枪比人还高,背在身上咣当咣当响,跑一步脚脖子就被打一下,没两下枪托就把脚脖子打肿了!疼得我龇牙咧嘴!还得继续一瘸一拐地跑!真是活受罪!晚饭前,擦完枪后副班长验枪时问我枪通条哪去了枪通条,是装在半自动步枪的枪刺和枪管之间的一根钢条,用于擦拭枪堂的。我一惊,马上原地四下寻找,没找到。班副报告班长,全班立即在房间内翻了个遍,还是没找到。班长吼叫:全班集合!大家立即冲入凛冽的寒风中,在农家小院集合完毕,班长带全班跑步奔向训练场,我背着枪忐忑不安地紧紧跟着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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