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静好,一世长欢》
第46节

作者: 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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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振庭从后视镜看着沈知晏,说话的时候带着隐隐笑意:“您现在已经胜过他许多了。”
  沈知晏现在年岁不大,但是职位却不低。他少年时候就在军区集训,跟着出过不少任务而且功勋显赫,一路升职极快,现在已经是少将职位了。
  沈知晏最开始的时候和他说话,他的最近目标就是三十岁之前升将位,现在距离他三十还有五年,他已经达成了。
  刚刚说的那个吕志杰,现在也是一个副团职级别的中校,本来还没什么,就是近几年见沈知晏升得实在是快,有些按捺不住了。

  “最近好好盯着吕志杰,这次回去我爸对我说上边最近可能要走任务,不管是什么,咱们都一定要参与。”
  “是!”前边两个人异口同声的回答铿锵有力。
  他们已经习惯如此,沈知晏向来不会错过任何一个机会,尽管有时候的行动会凶险无比。
  窗外的雨声没有丝毫见小,沈知晏的目光也看着一个方向,逐渐变得悠远。
  “将来,我要去那里!”
  沈知晏修长的手指指着北方,秦振庭心下一惊:“您是说……京城?”
  以前问沈知晏的时候,他没有具体回答,那时候秦振庭认为他成为军区一二把手就不错了,但是不想,竟志在京城?
  “沈先生,京城那个圈子不好混啊,赫赫有名的军政秦家,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以前,沈知晏也有过这个想法,但是却没有如今这般,强烈与坚定。
  “我有想要保护的人,所以我要不断走上高位,越高越好,才能给她提供尽可能多的庇护。”
  沈知晏这么说的时候,像是被拨动了某根弦,语气一下子就柔和了起来。
  秦振庭知道他说的不是沈家。
  他想到一个人,并且觉得自己的猜测,应该无语。
  沈知晏食指指腹摸着唇,又想到了刚才那种香甜的触觉。
  估计下次见到她,又看不到什么好脸色了。
  不过没关系,她气鼓鼓的样子,也好看得要命。
  他喜欢死了。
  许长欢失眠了,就是因为沈知晏那货的一个吻。
  只要闭上眼睛,就是沈知晏的那张脸在她面前晃来晃去,带着痞痞的笑,让她面红耳赤。
  终于才床上翻来覆去无数次之后,她忍无可忍地披头散发地坐了起来。
  窗外的雨还在哗啦啦地下,大有一副不停不歇的态势。

  许长欢下床,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慢慢地喝。
  其实她脑子一直在想沈知晏这么急急忙忙地到底是干什么去了,会不会有什么危险。
  一想到他可能有危险,许长欢整个人就愈发地坐不住了。
  然后结果就是,她一宿都没睡。
  还好也不是第一次通宵达旦了,也不至于第二天整个人就废掉,所以早上看着时间差不多了,许长欢用化妆品将不怎么好看的面容遮掩了一下。
  吃早饭都没有胃口,所以她打算直接去公司。
  “长欢,你要不要去叫一下沈先生一起来吃早饭?”
  身后传来许秉韬的声音,许长欢这才想到替沈知晏解释一下:“他已经走了。”
  许秉韬愣了:“走了?我听你妈说的沈先生不是在咱们家里休息的吗?”
  “昨天晚上有事,他临时走了,让我告诉你们一声。”

  许秉韬这才不说话。
  “爸妈,要是没事的话我先去公司了。”
  正在吃饭的许安然听到许长欢这么说,立刻将碗里的饭扒拉干净,急急忙忙跑过来:“姐姐,你可以送我去学校吗?”
  许长欢笑了笑:“当然。”
  许安然从沙发上捡起小书包,美滋滋地跟着许长欢出门了。
  “小薇,你说咱们长欢和沈先生,到底是什么关系?”许秉韬八卦兮兮地问着戴薇。

  戴薇红颜的唇一勾:“这个我哪里知道,长欢也不说,我也看不出来。”
  “不是都说知女莫若母吗?你看不出来?”
  “要是安然那个年龄,小心思说不定我还能看出来,但是长欢多大了,而且我多少年没和她一起生活了,就算我是火眼金睛也没有办法啊。”
  许秉韬觉得也有道理,想了想,又问:“其实我倒是挺希望长欢能和沈先生发展发展的。”
  “你就这么迫不及待想和沈家攀上关系?”戴薇斜睨着许秉韬,语气说不出是讽刺还是调笑。
  “也不全是因为这个,我觉得长欢要是能嫁到沈家的话,会过得好一些。”

  戴薇冷嗤一声,扔下“未必”二字,摇曳生姿地走了。
  其实从一个父亲的角度来看,他希望自己女儿过得好,也活了大半辈子了,眼力见什么的他还是有的。那个沈知晏是个什么样的人,他还是相信自己的判断能力的。
  许安然的学校在一家国际小学,里边大多数都是沪市的豪门子弟。
  “姐姐,您晚上能来接我吗?”
  许安然的下课时间比她的下班时间要早一些,再加上她从公司来这边,可能还要一段时间,于是许长欢道:“改天姐姐休息日的时候再来接你好不好?工作日的话可能会晚一些,我怕你等好久。”

  “那好吧。”许安然笑得大眼弯弯,然后冲许长欢挥挥手,“姐姐再见!”
  许长欢调转车头,从后视镜可以看到许安然一直在目送着她。
  这个妹妹,真的是一个小天使,总是会让她心里暖洋洋的。
  今天到公司很早,办公室里的其他三个人都还没有来。
  许长欢打开电话,将昨天做好的报表又检查了一遍。
  困意袭来,许长欢打算去咖啡间弄一杯咖啡醒神。
  有一个人正在接热水,可能没有想到这么早咖啡间还会有其他的人来,所以也没有注意,后退的时候将在后边迷迷糊糊的许长欢撞了一下。
  一杯热水全部浇在了许长欢的衣服上,将她烫了一个激灵。
  瞬间,瞌睡虫无影无踪。
  面前这个人也愣了,嘴里忙不迭开始赔礼道歉,也想给许长欢处理她被打湿的衣服,但是湿的地方刚好是在胸口,而他又是一名男性,场面一度非常尴尬。

  夏季的衣服就是薄薄的一层,那里抵挡得住这样热水的攻势,许长欢已经感受到那块儿皮肤开始刺痛了起来。
  “你还好吗?”闯了祸的人就连说话也有些结结巴巴。
  许长欢摆摆手,低头看了一眼,脖子附近已经起了几颗水泡。
  只能去医院了。
  “实在是对不起,我送你去医院吧。”

  “没关系,我自己去就可以。”
  上班时间就快到了,她家公司对于员工的出勤率什么的要求很严格,她也不想因为这个耽误了别人,况且他也不是故意的。
  许长欢很烦躁,也不想再说话,转头就走。
  男人以为她是生气了,忙不迭追了上去。
  “真的很对不起,还是我陪你去医院吧,你这样我也不放心你一个人过去。你在公司门口等我一下,我去开车。”
  她这个样子肯定是自己不能开车了,于是许长欢站在路边,打算等到一辆出租车就直接上去。然而现在是早高峰,出租车哪里那么好打,等到那个人将车开出来,她也没看见一辆出租者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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