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天下万民的道统》
第43节

作者: 北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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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自成豪气干云,他用兵从大处着手,但也不放过任何细节。寥寥几句话,便布置好了整个作战行动,他的威望和领袖魅力,让闯营的士气又大为振奋了起来,将士们都迅速展开行动,千人一心,势如破竹!
  好!李来亨听到李自成的许诺后,心中就更加兴奋和激动了。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他倒没打算在这时候怒吼一句“莫欺少年穷”之类的名台词,但艾国彬用兵不慎,使得自己抓住了一个大破官兵的绝佳战机,也实在是艾国彬自己献上头颅来了。
  “郝老兄,带兄弟们跟上来吧,咱们这回要跟着小刘将爷,大大出一回威风了!”
  李来亨吩咐郝摇旗将他部队中的精锐士卒全部挑选出来——其实李来亨的队伍里大都是些其他将领淘汰下来的老弱,郝摇旗挑来挑去,也就挑出三四人来而已。

  但这一战的关键,还是在于李来亨提出了迂回山坡横冲敌阵的主意。因此哪怕李来亨所部没多少人,这仗的功劳,也有相当大的一个部分要算在小老虎头上了。
  李来亨意气风发,间腰刀高高举起。站在他边上的郝摇旗,用那硕大的手掌摸了摸后脑勺后,也学着小老虎的样子,将枣木棒高高举起。
  “嗨呀,郝老兄,咱们要从山坡上冲下去,要破的又是长枪阵,你还拿这条枣木大棒干嘛?赶紧着换把短刀来。”
  小老虎看郝摇旗高举枣木大棒的模样,忍不住笑出声来。他赶紧示意郝摇旗从率领刀牌队的刘芳亮和刘汝魁那里,将他的枣木大棒换成一把腰刀,这才适合迂回山坡的突袭作战。
  样貌俊俏的刘芳亮,由于激烈的厮杀打斗,额前落下了好几股头发。他用左手将额前散落的头发别到了耳朵后面,一张俊脸上便重新露出了那股子好勇斗狠、残忍嗜血的神情来。
  刘芳亮等待着刘汝魁、李来亨、白旺、郝摇旗等人将刀牌锐卒们全部组织好后,便将腰刀向山坡方向一指,宣布突袭作战的开始。
  “兄弟们,全都跟好老子了,只有进、没有退,让官兵知道闯营的厉害!”
  第三十二章
  十月份的军岭川气温已经很低了,特别是山坡上,草木枯萎,那些融化了一半的霜水,又使得土地十分泥泞。

  李来亨亲自爬上山坡后,才发现这趟迂回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容易。他用腰刀将遮挡坡道的枯黄枝叶全部劈开,勉强开拓出了一条小道,然后便微微曲伏着身体,向官军的侧翼移动。
  凛冽的寒风、湿滑的土地和陡峭的山路,使得闯军这支迂回分队的行动,十分缓慢。为首的刘芳亮还好,他身手利落,动作一点不受峻峭山道的影响,依旧迅捷非常。
  刘汝魁和郝摇旗这两员战将,他们的动作也非常敏捷和流畅。刘汝魁不愧绰号为“皂鹰”,他踩着乱石,一跃而前,确实像极了一只飞翔的猎鹰。而郝摇旗的身材虽然魁梧高大,看起来十分笨重,但实则他的肌肉力量特别发达,两条粗腿几乎不受泥泞土地的影响,速度一点不比刘芳亮和刘汝魁差。
  但包括李来亨、白旺在内的其他将士们就差了许多,他们只能攀着山坡上的树枝,或者用刀刃支着地面,慢慢向敌军大阵的侧翼迂回过去。

  “呼……呼。”
  李来亨脚下一滑,险些从山坡上滚落下去。他手握着刀柄,勉强用腰刀撑在身体的左侧,支撑住自己整个人不至于摔倒。右脚则向前迈出一个跨度很大的箭步,利用惯性调整着身体重心的平衡。
  “没事吧?”白旺略带担心地看着李来亨说道,“小老虎你投入闯营不久,就要这般拼命,也很为难你了吧。”
  “不碍事的。”李来亨低声回答道,他有意控制着自己声音的大小,以免引起山谷中官军们的注意力——不过这也是小老虎多虑了,他们已爬到山坡上很高的位置,与官军保持了相当的距离,稍稍说点话,山下的官军是很难听到的。
  “我和艾国彬有深仇大恨……不论怎样,我一定要亲手斩杀此贼,才能稍解心头之恨。”
  一提到艾国彬,李来亨心中又浮现出了小妹幼娘的影子。他魂牵梦萦的少女,李来亨不敢多想,但他心中又很清晰的知道,答案距离自己已经不远了。
  走在最前面的刘芳亮,这时回头看了看李来亨的狼狈模样。他往常脸上总像挂着一层寒霜似的,没有什么温和的好表情,这会儿却示意刘汝魁过去扶了李来亨一把。

  “小老虎别太勉强,咱们差不多到位置了,等老掌盘他们从正面开始进攻后,咱们便一鼓作气冲下山去。”
  刘芳亮劝慰了小老虎一句,他大概可以看得出来,李来亨由于对艾国彬那种深沉的仇恨,有点在勉强自己了——战场上勉强自己可不是好事,一切要量力而行才好。
  他和李过年龄相仿,两人在闯营之中感情最笃。李来亨的这副狼狈模样,也让刘芳亮想起了他们刚刚随李自成起兵时,自己和李过不知天高地厚的幼稚样子——小老虎虽然只是李过的义子,可越看,越让刘芳亮感觉这分明就是十年前的一只虎嘛。
  刘芳亮摇摇头,想赶紧把这个念头甩出脑海,但越想甩掉,早年起兵时,那些狼狈又尴尬的场景反而在脑海里越发清晰了起来。他忍不住轻笑一声,让身旁的刘汝魁和郝摇旗都摸不着头脑,但这种稍微温和些的表情,确实更搭他那张白净的脸。

  “皂鹰,老掌盘他们马上要进攻了,赶紧准备一下。”
  军岭川山谷里的闯营主力,正在李自成的亲自指挥之下,迅速集结起来。李自成还是用那半杆箭矢来临阵指挥,他早已习惯了与死亡赛跑的滋味。此时一点慌张的模样都没有,反倒是一派自信满满的样子,在他那种没来由的自信力影响下,周围一圈的士兵们,似乎也都有了一种可以战而胜之的感觉。
  李双喜和党守素两人,分别率领闯营精锐的夜不收和李自成的亲兵卫士,分列在阵列的右翼。这样布置兵力,是为了让他们配合之后从右侧山坡冲下来的刘芳亮和李来亨,着力摧毁官军的右翼。
  而刘宗敏、田见秀、李过、袁宗第这四员大将,则将骑兵的战马都先留在了后方。在这种狭窄的山谷里,骑兵很难充分发挥其威力,反而一个不小心撞到官军的长枪阵里,那损失可就大了。
  对现在的闯营来说,任何一匹战马——哪怕是刘宗敏那匹十分老弱的蹄儿爷——也都是极为宝贵的战略物资,实在容不得一点的浪费。
  田见秀和袁宗第麾下的马队士兵们,此时也都下了马,将长矛换成了突击用的刀牌和大棒。他们由于之前劫取富水堡时,换上了一批新锐的官军甲仗,装备明显比刘宗敏和李过的部队好多了,大概有三分之一人都穿着比较新的布面甲。

  李自成将这支装备较好的部队作为先锋头队,他自己也站在头队之中,拔出了那把之前只用作指挥之途的宝剑。
  这把剑名叫花马剑,剑名来源于米脂一代十分有名的传说人物高庆。高庆是元末的一位抗蒙义军首领,绰号便叫做花马高庆。他率部光复陕北一带后,归降了洪武帝,受封为昭武将军,世袭卫指挥使。米脂一代的高姓多与高庆有关,李自成的妻弟高一功与被官军擒斩的闯王高迎祥,虽然实际并无血缘关系,但他们可能都是花马高庆的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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