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天下万民的道统》
第33节

作者: 北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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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小小的龙驹寨城中,多达一千余名的明军官兵渐渐开始行动了起来。由于许多官兵在城内都是住在别人家的民房里,此时骤然要集结起来出兵,也颇为费事——更别说还有些官兵,正赖在某些百姓家中的温柔乡里咯。

  这一番征调动员,还没打起仗呢,龙驹寨城里便出现了一派兵荒马乱的气象。一些士兵听说要过河打仗了,都很不耐烦,在城内又很是放肆了一番,甚至还有几十名官军士兵,成群结队、露刃抢劫的。
  这样大动干戈之下,磨磨蹭蹭,从下午调遣到晚上,官军出城作战的事宜都还没安排好。眼看着月上柳梢头,夜色又到了,参将郑国栋也只能把即刻出兵的计划放一放、缓一缓,等到明日白天的时候,再行出征了。
  不过即便如此,郑国栋和艾国彬两人还是信心满满。官军兵力优势这么大,而且甲仗器械胜于流寇不知道多少倍,这仗不用打,就已经知道胜负了。
  艾国彬看今天出兵应当是没什么希望了,便在几名家丁的拥簇下,到城门处,解散已经聚集起来的本部兵马——从这点来看,艾国彬手下的秦兵,确实是一支比郑国栋所部更加厉害的劲旅,起码他们现在已经整顿好了队伍,随时可以出发了。

  这支集结在城头的秦兵,阵列看起来倒十分整齐。他们人人手持长枪,似乎是一种纯阵队伍。明军之中,素有纯队与花队之分,像在南方山地作战的部队,例如戚家军,便是以灵活、繁复的多兵种花队为主,而在北方边军当中,相对来说器械、兵种就都要更单一、纯粹一些。
  不过像艾国彬这支队伍,几乎都是长枪纯队的样子,即使在北方边军之中,也是极为罕见的。
  其实连艾国彬自己,对这支兵马的实力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这支队伍本是米脂本地的乡勇,艾国彬看他们训练齐整、阵伍森严,便使了些手段,将乡勇的首领全部搞掉以后,把这支队伍夺到了自己手中。
  这之前在渭南平原同流寇的几次作战中,艾都司手中的这支长枪纯队,都展现出了不俗的战斗力。也因此,他才被参将郑国栋所看重,可以一边肆无忌惮地吃空额,一边升官发财。

  他看着整齐列队成一排排的长枪纯队,再对比郑国栋手底下乱哄哄的那群兵马,面上笑意满满,心里头更是觉得,这次扫清商南流寇以后,自己也是时候去总兵那里好好整整郑国栋了。他郑国栋算个什么鸟东西,居然爬到老子的官帽之上。
  他让家丁传令过去,命这支已经集结起来的兵马,再各回各屋去。今天夜色已黑,不便于出兵作战了,等到明日白天的时候,便是自己斩获军功的好日子了——在之后,便是跟郑参将斗上一斗的日子。
  听到命令的官兵们,大感失望,这来来回回的调遣准备,简直像玩闹一般,成什么体统。那些米脂来的乡勇,又想起了以前将他们训练成伍的那个小少年,人家办事可比艾都司可靠多了。
  解散的官兵们,三三两两的返回城内住处。这些原是乡勇的官兵,此时也渐渐浸染了官军的风气,入乡随俗,也强占了许多民宅,用于居住。
  他们也沉醉在大明官军的威严里,更用这种威严,为自己的方便牟利。
  只有在集结列阵的时候,他们出于身体上的本能反应,还表现出一种井然有序的气质来。此时一经解散,看起来便和其他官军,毫无区别了。
  街道上还有许多由于自家房屋被官军士兵强占,而无家可归的百姓。他们流离失所在家乡的街头上,甚至流离失所在自家的门前——不过某种程度上他们也应该感谢,官军们起码没用这些老乡的脑袋去领一个军功,不是吗?

  商南富水堡地处南阳和西安的中轴线上,是陕西东南门,扼南北要冲,接三省八县,东连中原,南通湖广。楚汉争霸时,刘邦曾在此屯兵,时名“汉王城”,万历以来,富水堡更因坐落商路中段,人丁渐渐繁盛了起来,所谓“商山名利路,夜亦有行人”——自然,当地屯兵也不在少数。
  田见秀和袁宗第能够轻取富水堡,主要还是由于张献忠在谷城举兵后,杨嗣昌大为慌乱、失了分寸,将过多的兵力抽调到南方追剿西营,才给田见秀、袁宗第创造了一个难得的战机。
  否则按照明军原本的部署,以当时田见秀、袁宗第手中搜集到的那股溃散部众,还是很难劫取富水堡这样一座府库积蓄十分丰厚的小城。
  田见秀性格宽仁,能服众,但决断力就比较一般了。相较之下,袁宗第则沉稳有谋,关键时刻又能杀伐决断,只是在闯营中的资历、威望不及田见秀。轻兵劫取富水堡,缴获大批官军甲仗器械的这一战,就几乎都是袁宗第全盘谋划的手笔。
  袁宗第从闯王处返回后,便赶回富水堡附近的田见秀所部驻地当中。此时田见秀这批人马,靠着富水堡中缴获的大批官军衣甲器械,真可谓人马一新,气势大振了。袁宗第还好,他离开前的时候,这支部队的装备成色就已经是焕然一新,但带夜不收一路保护袁宗第返回商南富水堡的李双喜,可就大为吃惊了。

  毕竟李双喜在老营营寨的时候,闯营中只有刘宗敏一人有一匹老弱的瘦马。连破旧的布面甲,也只有李自成、刘宗敏、刘芳亮等很少数几个首领人物才有穿戴。哪像田见秀这营人马,光挺拔的战马便有十多匹,穿着鲜亮甲衣的战士,也有数十人之多。
  田见秀见到袁宗第和李双喜后,身上披挂着一件红色的罩甲便迎了上去。他相貌慈善,看着和袁宗第岁齿相当,但实际年龄其实比李自成都稍大些,是闯营诸将中,岁数最高的一人。
  “汉举,你可算回来了,老掌盘那边的情况,是怎么一个样子。”田见秀上前拥了袁宗第一把,又一脸惊喜地揽住了李双喜的肩膀,说道,“双喜!咱们爷俩儿好长时间不见了,你在掌盘那里过得可好?”
  李双喜哈哈一笑,他初投闯营的时候,因为武勇过人,加之相貌端正,本来就差点被田见秀收为义子。只是因为田见秀自家本就有一个小闺女,而李自成家中不说男女,连个孩子都没有,才让李自成先将李双喜收成了义子——也因为这层关系,李双喜常管田见秀叫二爸,两人间的感情,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了李双喜同义父李自成之间的关系。

  李自成特地安排,让李双喜护送袁宗第回来,或许一定程度上,也是打算利用田见秀和李双喜之间胜似父子的关系,尽快稳定地接收这支实力发展到超乎他预料的部队。
  只是李双喜自然想不到那么深的层次,他还在因见到自己的二爸而大感兴奋,更为眼前兵强马壮的这支兵马所震撼。
  袁宗第在旁无奈的笑了一会儿,决定先让这对“父子”叙完感情,再和田见秀好好说一下,现在闯营整体上面临的局势。他自己则招呼来留在富水堡代理兵马的副手刘体纯,让他帮忙安置一下李双喜带来的这队夜不收,并嘱咐刘体纯,让他帮这队夜不收,更换一些新锐而精良的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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