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选集》
第35节

作者: 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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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次“围剿”,敌以堡垒主义的新战略前进,首先占领了黎川。我却企图恢复黎川,御敌于根据地之外,去打黎川以北敌之巩固阵地兼是白区之硝石。一战不胜,又打其东南之资溪桥,也是敌之巩固阵地和白区,又不胜。尔后辗转寻战于敌之主力和堡垒之间,完全陷入被动地位。终第五次反“围剿”战争一年之久,绝无自主活跃之概。最后不得不退出江西根据地。

  上述第一次至第五次反“围剿”时期我军作战的经验,证明处在防御地位的红军,欲打破强大的“进剿”军,反攻的第一个战斗,关系非常之大。第一个战斗的胜败给予极大的影响于全局,乃至一直影响到最后的一个战斗。因此得出下述的结论:
  第一,必须打胜。必须敌情、地形、人民等条件,都利于我,不利于敌,确有把握而后动手。否则宁可退让,持重待机。机会总是有的,不可率尔应战。第一次反“围剿”时先想打谭道源,仅因敌不脱离源头那个居高临下的阵地,我军两度开进,却两度忍耐撤回,过了几天找到了好打的张辉瓒。第二次反“围剿”时,我军开进到东固,仅因等待王金钰脱离其富田巩固阵地,宁可冒犯走漏消息的危险,拒绝一切性急快打的建议,迫敌而居,等了二十五天之久,终于达到了要求。第三次反“围剿”虽是那样急风暴雨的局面,千里回师,又被敌人发觉了我们迂回其侧后的计划,但我们仍忍耐折回,改用中间突破,终于在莲塘打着第一个好仗。第四次反“围剿”时攻南丰不克,毅然采取了退却步骤,终于转到敌之右翼,集中东韶地区,开始了宜黄南部的大胜仗。只有第五次反“围剿”时全不知初战关系之大,震惊于黎川一城之失,从挽救的企图出发,北上就敌,于洵口不预期遭遇战胜利(消灭敌一个师)之后,却不把此战看作第一战,不看此战所必然引起的变化,而贸然进攻不可必胜的硝石。开脚一步就丧失了主动权,真是最蠢最坏的打法。

  第二,初战的计划必须是全战役计划的有机的序幕。没有好的全战役计划,绝不能有真正好的第一仗。这就是说,即使初战打了一个胜仗,若这个仗不但不于全战役有利,反而有害时,则这个仗虽胜也只算败了(例如第五次“围剿”时的洵口战斗)。因此在打第一仗之先,必须想到第二、第三、第四以至最后一仗大体上如何打法,我挨次的一仗胜了,敌军全局将起如何变化,假若败了,又将起如何变化。虽结果不见得乃至决不会尽如所期,然而必须依据双方全局,仔细地切实地想明白。没有全局在胸,是不会真的投下一着好棋子的。

  第三,还要想到下一战略阶段的文章。若只顾反攻,不顾反攻胜利后,或万一反攻失败后,下文如何做法,依然未尽得战略指导者的责任。战略指导者当其处在一个战略阶段时,应该计算到往后多数阶段,至少也应计算到下一个阶段。尽管往后变化难测,愈远看愈渺茫,然而大体的计算是可能的,估计前途的远景是必要的。那种走一步看一步的指导方式,对于政治是不利的,对于战争也是不利的。走一步应该看那一步的具体变化,据此以修改或发展自己战略战役计划,不这样做,就会弄出冒险直冲的错误。然而贯通全战略阶段乃至几个战略阶段的、大体上想通了的、一个长时期的方针,是决不可少的。不这样做,就会弄出迟疑坐困的错误,实际上适合了敌人的战略要求,陷自己于被动地位。须知敌人的统帅部,是具有某种战略眼光的。我们只有使自己操练得高人一等,才有战略胜利的可能。在敌人第五次“围剿”时期“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和张国焘路线的战略指导之所以错误,主要地就在于没有作到这一点。总之,退却阶段时必须计算到反攻阶段,反攻阶段时必须计算到进攻阶段,进攻阶段时又须计算到退却阶段。没有这种计算,束缚于眼前的利害,就是失败之道。

  必须打胜;必须照顾全战役计划;必须照顾下一战略阶段:这是反攻开始,即打第一仗时,不可忘记的三个原则。

第六节 集中兵力问题

  集中兵力看来容易,实行颇难。人人皆知以多胜少是最好的办法,然而很多人不能做,相反地每每分散兵力,原因就在于指导者缺乏战略头脑,为复杂的环境所迷惑,因而被环境所支配,失掉自主能力,采取了应付主义。
  无论处于怎样复杂、严重、惨苦的环境,军事指导者首先需要的是独立自主地组织和使用自己的力量。被敌逼迫到被动地位的事是常有的,重要的是要迅速地恢复主动地位。如果不能恢复到这种地位,下文就是失败。
  主动地位不是空想的,而是具体的,物质的。这里最重要的,是保存并集结最大而有活力的军队。
  防御战本来容易陷入被动地位,防御战大不如进攻战之能够充分地发挥主动权。然而防御战是能够在被动的形式中具有主动的内容的,是能够由形式上的被动阶段转入形式上内容上的主动阶段的。完全有计划的战略退却,在形式上是被逼出此的,在内容上是保存军力,待机破敌,是诱敌深入,准备反攻。只有不肯退却,仓卒应战(例如硝石战斗),表面上似乎在力争主动,实际上是被动的。战略反攻,则不但内容是主动的,形式上也放弃了退却时的被动姿态。对于敌军说来,反攻是我军强迫它放弃主动权,同时即给以被动地位的努力。

  要完全达到这种目的,集中兵力、运动战、速决战、歼灭战,都是必要的条件。而集中兵力,是首先的和主要的。
  集中兵力之所以必要,是为了改变敌我的形势。第一,是为了改变进退的形势。过去是敌进我退,现在是企图达到我进敌退之目的。集中兵力一战而胜,这个目的在本战斗就达到了,也给予影响于全战役。
  第二,是为了改变攻守的形势。退却到退却终点,在防御战中基本上属于消极阶段,即“守”的阶段。反攻则属于积极阶段,即“攻”的阶段。虽然在整个战略防御中并没有脱离防御性质,然而反攻和退却相较,不但形式上,而且内容上,是起了变化的东西。反攻是战略防御和战略进攻之间的过渡的东西,带着战略进攻前夜的性质,集中兵力就为达此目的。

  第三,是为了改变内外线的形势。处于战略上内线作战的军队,特别是处于被“围剿”环境的红军,蒙受着许多的不利。但我们可以而且完全应该在战役或战斗上,把它改变过来。将敌军对我军的一个大“围剿”,改为我军对敌军的许多各别的小围剿。将敌军对我军的战略上的分进合击,改为我军对敌军的战役或战斗上的分进合击。将敌军对我军的战略上的优势,改为我军对敌军的战役或战斗上的优势。将战略上处于强者地位的敌军,使之在战役或战斗上处于弱者的地位。同时,将自己战略上的弱者地位,使之改变为战役上或战斗上的强者的地位。这即是所谓内线作战中的外线作战,“围剿”中的围剿,封锁中的封锁,防御中的进攻,劣势中的优势,弱者中的强者,不利中的有利,被动中的主动。从战略防御中争取胜利,基本上靠了集中兵力的一着。

  在中国红军的战史中,这个问题常常成为重要的争论问题。一九三○年十月四日吉安之役,不待兵力完全集中就实行开进和攻击,幸而敌人(邓英师)自己逃走了,我们的攻击本身并没有奏效。
  从一九三二年开始,有所谓“全线出击”的口号,要求从根据地的东西南北四面出击。这不但在战略防御时不对,就是在战略进攻时也是不对的。在整个敌我对比的形势没有根本改变的时候,无论战略或战术,都有防御和进攻、钳制和突击的两方面,事实上绝少所谓全线出击。全线出击的口号,是伴随军事冒险主义而来的军事平均主义。

  军事平均主义者到一九三三年,有所谓“两个拳头打人”的说法,把红军主力分割为二,企图在两个战略方向同时求胜。那时的结果是一个拳头置于无用,一个拳头打得很疲劳,而且没有当时可能取得的最大胜利。照我的意见,在有强大敌军存在的条件下,无论自己有多少军队,在一个时间内,主要的使用方向只应有一个,不应有两个。我不反对作战方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但主要的方向,在同一个时间内,只应有一个。中国红军以弱小者的姿态出现于内战的战场,其迭挫强敌震惊世界的战绩,依赖于兵力集中使用者甚大。无论哪一个大胜仗,都可以证明这一点。“以一当十,以十当百”,是战略的说法,是对整个战争整个敌我对比而言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确实是如此。不是对战役和战术而言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决不应如此。无论在反攻或进攻,我们总是集结大力打敌一部。一九三一年一月的江西宁都县东韶地区打谭道源的作战,一九三一年九月的江西兴国县高兴圩地区打十九路军的作战,一九三二年七月广东南雄县水口圩地区打陈济棠的作战,一九三三年十二月江西黎川县团村地区打陈诚的作战,都吃了兵力不集中的亏。如像水口圩和团村这一类的仗,本来一般算作胜仗,而且还算作大胜仗的(前者击溃陈济棠二十个团,后者击溃陈诚十二个团〔51〕),然而我们历来就不欢迎这种胜仗,在某种意义上简直还可以说它是败仗。因为没有缴获或缴获不超过消耗,在我们看来是很少意义的。我们的战略是“以一当十”,我们的战术是“以十当一”,这是我们制胜敌人的根本法则之一。

  军事平均主义,到一九三四年第五次反“围剿”时,发展到了极点。“六路分兵”,“全线抵御”,以为可以制敌,结果为敌所制,原因在于惧怕丧失土地。集中主力于一个方向,其他方向剩下了钳制力量,自然不免使土地受到损失。然而这是暂时的局部的损失,其代价是突击方向取得了胜利。突击方向胜利了,钳制方向的损失就可以恢复了。敌人的第一、二、三、四次“围剿”都使我们遭受了土地的损失,特别是在敌人第三次“围剿”时江西红军根据地几乎全部丧失了,然而结果我们的土地不但都恢复了,而且还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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