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说这件事己方占理,就说他前世在警官学院时,可是上过刑讯课的,还去法院旁听过许多次,不就是跟被告对质么,怕个鸟!
一时间,黑夫竟期待起三日后的“讯狱”来。
在一般人想象中,古代的审案,大概是这样的:
县衙外,人山人海,大堂之上,写有”明镜高悬“四个字的匾额高挂正中,下面端坐着县令老爷,头戴乌纱帽,堂下摆着龙虎狗三把铡刀。当人犯被押上来时,两旁衙役高喊“威武”,青天大老爷便“啪”地一拍惊堂木,指着人犯道:“先打他三百杀威棒!”……
然而到了“讯狱”,也就是法庭上见那一日,黑夫看到的情景却是这样的:
这场审讯并没有放在县寺衙门,而是安排在一墙之隔的县狱,县狱内里是牢狱,外面是正堂。从外表来看,就是个狭小的庭院,一点没有官府应有的气派,只是那些石子铺成的路面,连落叶都清扫得干干净净。
进入正堂后,黑夫发现这里也没有可以让人击鼓鸣冤的地方,更不对外开放,一扇“罘罳”,也就是土制的屏风挡在人口处,上面涂成白色,又用墨写着几行秦国篆字。
黑夫本来就识字,不然哪能到军营里还可以给家里写信?却见上面写的是篇名为《为吏之道》的文章。
“凡为吏之道,必精洁正直,慎谨坚固,审悉无私,微密纤察,安静毋苛,审当赏罚……“
然后就是什么“五善”“五失”……这是秦国对大小官吏的要求,翻译成白话文,就是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假公济私,要亲近百姓,做官要为百姓除害兴利之类的,应该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里的内容差不多。
总之,看得黑夫发愣,这还是传说中的“暴秦?”
“希望今日审案的官吏真能做到这几点。”
黑夫、季婴在狱吏“乐”的指引下绕过屏风步入正堂,才发现堂上就坐的审判者非是安陆县令、县丞,而是狱掾喜!他今天一身黑衣,头戴獬豸冠,正襟危坐,好不威风。
见到此人,黑夫心里一颗大石头顿时落地,听那个狱吏乐说,这位喜大夫在安陆县是出了名的铁面无私,又极得县丞倚重,棘手的案子,都会交给他代办,由他审案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这时候,喜已经在审理”盗劫商贾鲍”一案了,黑夫他们被带入堂内时,正好那名商贾“鲍”在交待那天他前往乡市,在距离湖阳亭九里的道旁遇盗贼抢掠,惊惧而逃的经过。
随后,就轮到三名戴着枷锁的盗贼,跪在堂下陈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那名和黑夫搏斗过的虬髯大汉首先招供道:“我名为潘,是竟陵县士伍,住在某里,去年二月被征召入伍,前往北方赵国作战,因天大雨,畏惧远行而逃亡,后遁入云梦泽为盗,与其他三人结识,罪行一如商贾潘所说,没有犯过其他罪过。”
竟陵县,是南郡18县之一,和安陆县隔着云梦泽相望。这大汉在陈述时,堂上左右坐着的吏员们,都持笔在木牍竹简上沙沙地记着。那认真劲,好似后世法庭上的笔录员,他们要将案犯的一言一行都加以记录,再作为档案封存入库,后世出土的秦简,大多是类似的东西。
主法官喜在潘陈述时没有打断他,只是不停在简牍上写着东西,直到他说完之后,才又问道:“除此次劫掠商贾鲍之外,没有其他罪行?”
潘迟疑了一下,说道:“没有!”
这时,季婴却偏过头来,对黑夫嘀咕道:“我记得那一日,他不是说手上有好几条人命么……”
第9章 法家都是处丨女丨座强迫症
“讯狱喧哗,当笞(chī)!”
还不待黑夫回答,那个眼神凶巴巴的令吏“怒”就瞪起眼睛,指向了季婴,随即堂上待命的两名武吏便走了过来,将季婴按倒在地!
“小人只是有案情要表明……”
季婴大喊冤枉,但一码归一码,怒亲自手持竹板,往他脊背、臀上抽去!
黑夫无奈地闭上了眼,一直听着竹板响了十下,季婴也嚷嚷了十声,这场临时刑罚才算结束。
好家伙,被告没被打,原告先挨了板子,可这只能怪季婴自己多嘴。
笞刑是最轻的肉刑,除了皮肉之痛外,不会造成大的损伤,等板子打完了,喜才问季婴,究竟有何案情要提供给官府。
季婴这下老实了,将那日盗贼潘所说的话,一五一十陈述出来。
喜听完后点了点头,看向盗贼:“潘,果真如此?”
“那是我一时胡说。”潘却仍旧心存侥幸,断然否认!因为他知道杀人是什么后果。
“好,既然你不承认有其他罪行,那且听听这是什么。”
喜摊开面前的一封竹简,念道:“二十年九月甲寅,竟陵县丞,敢告安陆县丞……”
这是竟陵县回复的爰书,接下来,就是一大段潘的罪行,包括他年轻时数次应征入伍,参与战争,却因作战不积极被斥责,回乡后又散播消极言论,被邻居举报,于是罚为戍卒,前往北方戍守。却在北上途中击伤了押送人员,抢夺了甲衣和武器,逃入云梦泽。
这之后,潘还试图潜回籍贯所在地,携带他的妻儿一起出逃,却被他的邻居们制止,潘再次伤人遁走。
“你如今还敢说,没有其他罪过?”喜的声音变得严厉起来,潘见自己的老底全部被揭穿,头沮丧地垂下,承认了这些罪过。
喜的声音又柔和下来,似乎已对潘的一切了如指掌:“你的罪行,本吏无一不知,无一不晓,之所以不拆穿,是要看你是否有认罪之心……比如说,半年前在竟陵县小河里那起入室杀人劫掠案,你是否也参与了?竟陵县的爰书里说,那起案件幸存者口述的凶犯容貌身材,与你完全相同!”
喜的脸说变就变,吓唬道:“若是不从实招来,本官便要用刑了!”
和后世脑补的秦朝十大酷刑不同,秦国的审讯,以收集证据、加以诘问为最上乘手段,直到案犯实在冥顽不灵,才会对其用刑,但在官吏们眼中,这已经是下乘做法了。
潘刚才只是沮丧,现在却是大惊失色了,他连连稽首,如倒豆子般,将自己犯过的一切罪过统统说出。
原来,他手里真背了两条人命,还参与过大小五六次抢劫,只是抢掠的钱财不多。
可惜秦国判案,可不管你抢了多少钱,看的是你那颗犯罪的心!哪怕只是一文钱,就算是不值一文钱的绳索、桑叶,也算盗!更别说杀人了。
不过,杀人还不是最极端的犯罪,秦国刑律里最严重的罪行,除了谋反外,当数群盗罪。
接下来,喜又让潘的两名同伙一一陈述自己的姓名籍贯、罪行。结果让人大吃一惊,他们居然是从楚国江南地(湖南)逃入云梦泽的楚人,一共三人,今年夏天才和潘搭伙。
这下就有些麻烦了,喜虽然早知晓此事,但还是皱起了眉。
秦国的律法只适用于秦的郡县,可管不到楚国去,如此一来,这两名楚国盗贼的籍贯、罪行就无法核实,只能按惯例判决。
到这时,就轮到黑夫、季婴二人出场了,一如刚才那样,先陈述自己的名字、身份、籍贯。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