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
第12节

作者: 吕思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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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氏族与部落,在实际上,是不易严密区分的。因为进化到部落时代,其内部,总还保有若干氏族时代的意味。从理论上言,则其团结,由于血统相同,虽实际未必相同,然苟被收容于其团体之内,即亦和血统相同的人,一律看待。
  而其统治,亦全本于亲族关系的,则为氏族。其不然的,则为部落。因其两者杂糅,不易区别,我们亦可借用《辽史》上的名词,称之为部族。
  见《营卫志》。至于古代所谓国家,其意义全和现在不同。古所谓国,是指诸侯的私产言之。
  包括(一)其住居之所,(二)及其有收益的土地。大夫之所谓家者亦然。古书上所谓国,多指诸侯的都城言。
  都城的起原,即为诸侯的住所。诸侯的封域以内,以财产意义言,并非全属诸侯所私有。其一部分,还是要用以分封的。
  对于此等地方,诸侯仅能收其贡而不能收其税赋。其能直接收其税赋,以为财产上的收入的,亦限于诸侯的采地。《尚书·大传》说:“古者诸侯始受封,必有采地。

  其后子孙虽有罪黜,其采地不黜,使子孙贤者守之世世,以祠其始受封之人,此之谓兴灭国,继绝世,”即指此。采地从财产上论,是应该包括于国字之内的。《礼记·礼运》说:“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
  ”乃所谓互言以相备。说天子有田,即见得诸侯亦有田;说诸侯有国,即见得天子亦有国;在此等用法之下,田字的意义,亦包括国,国字的意义,亦包括田。乃古人语法如此。
  今之所谓国家,古无此语。必欲求其相近的,则为“社稷”两字或“邦”字。社是土神,稷是谷神,是住居于同一地方的人所共同崇奉的。
  故说社稷沦亡,即有整个团体覆灭之意。邦和封是一语。封之义为累土。
  两个部族交界之处,把土堆高些,以为标识,则谓之封。
  引伸起来,任用何种方法,以表示疆界,都可以谓之封。如掘土为沟,以示疆界,亦可谓之封。
  故今辽宁省内,有地名沟帮子。帮字即邦字,亦即封字。上海洋泾浜之浜字,亦当作封。
  疆界所至之地,即谓之邦。古邦字和国字,意义本各不同。汉高祖名邦,汉人讳邦字,都改作国。

  于是国字和邦字的意义混淆了。现在古书中有若干国字,本来是当作邦字的。如《诗经》里的“日辟国百里”、“日蹙国百里”便是。
  封域可以时有赢缩,城郭是不能时时改造的。国与域同从或声,其初当亦系一语,则国亦有界域之意。然久已分化为两语了。
  古书中用国字域字,十之九,意义是不同的。
  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在古书上,亦未尝无相类的制度。然以大体言之,则君权之在中国,极为发达。君主的第(一)个资格,是从氏族时代的族长沿袭而来的,所以古书上总说君是民之父母。其(二)则为政治或军事上之首领。其(三)则兼为宗教上之首领。所以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等,《礼记·王制》。均有代表其群下而为祭司之权,而《书经》上说:“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孟子·梁惠王下篇》引。君主又操有最高的教育之权。

  君主前身,既然是氏族的族长,所以他的继承法,亦即是氏族族长的继承法。在母系社会,则为兄终弟及,在父系社会,则为父死子继。
  当其为氏族族长时,无甚权利可争,而其关系亦小,所以立法并不十分精密。《左氏》昭公二十六年,王子朝告诸侯,说周朝的继承法,适庶相同则论年,“年钧以德,德钧则卜。”两个人同年,是很容易的事情,同月,同日,同时则甚难,何至辨不出长幼来,而要用德、卜等漫无标准的条件?可见旧法并不甚密。
  《公羊》隐公元年何《注》说:“礼:适夫人无子,立右媵。右媵无子,立左媵。左媵无子,立适姪娣。
  适姪娣无子,立右媵姪娣。右媵姪娣无子,立左媵姪娣。质家亲亲先立娣。
  文家尊尊先立姪。《春秋》以殷为质家,周为文家。适子有孙而死,质家亲亲先立弟,文家尊尊先立孙。
  其双生,质家据见立先生,文家据本意立后生。”定得非常严密。这是后人因国君的继承,关系重大而为之补充的,乃系学说而非事实。

  周厉王被逐,宣王未立,周召二公,共和行政,凡14年。主权不属于一人,和欧洲的贵族政体,最为相像。案《左氏》襄公十四年,卫献公出奔,卫人立公孙剽,孙林父、甯殖相之,以听命于诸侯,此虽有君,实权皆在二相,和周召的共和,实际也有些相像。但形式上还是有君的。至于鲁昭公出奔,则鲁国亦并未立君,季氏对于国政,决不能一人专断,和共和之治,相像更甚了。可见贵族政体,古代亦有其端倪,不过未曾发达而成为一种制度。

  至于民主政治,则其遗迹更多了。我们简直可以说:古代是确有这种制度,而后来才破坏掉的。《周官》有大询于众庶之法,乡大夫“各帅其乡之众寡而致于朝”,小司寇“摈以序进而问焉”。
  其事项:为询国危;询国迁,询立君。案《左氏》定公八年,卫侯欲叛晋,朝国人,使王孙贾问焉。哀公元年,吴召陈怀公,怀公亦朝国人而问,此即所谓询国危;盘庚要迁都于殷,人民不肯,盘庚“命众悉造于庭”,反覆晓谕。
  其言,即今《书经》里的《盘庚篇》。周太王要迁居于岐,“属其父老而告之”。《孟子·梁惠王下篇》。
  此即所谓询国迁;《左氏》昭公二十四年,周朝的王子朝和敬王争立,晋侯使士景伯往问。士伯立于乾祭,城门名。而问于介众。
  介众,大众。哀公二十六年,越人纳卫侯,卫人亦致众而问。此即所谓询立君。
  可见《周官》之言,系根据古代政治上的习惯,并非理想之谈。《书经·洪范》:“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从,庶民从,是之谓大同。

  身其康彊,子孙其逢,吉。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逆,庶民逆,吉。卿士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庶民逆,吉。
  庶民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卿士逆,吉。汝则从,龟从,筮逆,卿士逆,庶民逆,作内吉,作外凶。龟筮共违于人,用静吉,用作凶。
  ”此以(一)君主,(二)卿士,(三)庶人,(四)龟,(五)筮,各占一权,而以其多少数定吉凶,亦必系一种会议之法。并非随意询问。至于随意询问之事,如《孟子》所谓“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

  《梁惠王》下。以及《管子》所谓啧室之议等,见《桓公问篇》。似乎不过是周谘博采,并无必从的义务。
  然其初怕亦不然。野蛮部落,内部和同,无甚矛盾,舆论自极忠实。有大事及疑难之事,会议时竟有须全体通过,然后能行,并无所谓多数决的。
  然则舆论到后来,虽然效力渐薄,竟有如郑人游于乡校,以议执政,而然明欲毁乡校之事。见《左氏》襄公三十年。然在古初,必能影响行政,使当局者不能不从,又理有可信了。
  元始的制度,总是民主的。到后来,各方面的利害冲突既深;政治的性质亦益复杂;才变而由少数人专断。这是普遍的现象,无足怀疑的。
  有人说:中国自古就是专制,国人的政治能力,实在不及西人,固然抹杀史实。有人举此等民权遗迹以自豪,也是可以不必的。

  以上所述,是各部族内部的情形。
  至于合全国而观之,则是时正在部族林立之世。从前的史家,率称统一以前为封建时代,此语颇须斟酌。学术上的用语,不该太拘于文字的初诂。
  封建两字,原不妨扩而充之,兼包列国并立的事实,不必泥定字面,要有一个封他的人。然列国本来并立,和有一个封他的人,两者之间,究应立一区别。我以为昔人所谓封建时代,应再分为(一)部族时代,或称先封建时代;(二)封建时代较妥。
  所谓封建,应指(甲)慑服异部族,使其表示服从;(乙)打破异部族,改立自己的人为酋长;(丙)使本部族移殖于外言之。中国以统一之早闻于世界。然秦始皇的灭六国,事在民国纪元前二千一百三十二年,自此上溯至有史之初,似尚不止此数,若更加以先史时期,则自秦至今的年代,凡乎微末不足道了。
  所以历史上像中国这样的大国,实在是到很晚的时期才出现的。
  从部族时代,进而至于封建时代,是从无关系进到有关系,这是统一的第一步。更进而开拓荒地,互相兼并,这是统一的第二步。这其间的进展,全是文化上的关系。因为必先(一)国力充实,然后可以征服他国。(二)亦必先开拓疆土,人口渐多,经济渐有进步,国力方能充实。(三)又必开拓渐广,各国间壤地相接,然后有剧烈的斗争。(四)而交通便利,风俗渐次相同,便于统治等,尤为统一必要的条件。所以从分立而至于统一,全是一个文化上的进展。向来读史的人,都只注意于政治方面,实在是挂一漏万的。

  要知道封建各国的渐趋于统一,只要看其封土的扩大,便可知道。今文家说列国的封土,是天子之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70里,子、男50里,不满50里的为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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