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封的档案,一个你不为所知的世界。这里是地狱……》
第2节作者:
编号013 顿了顿,我继续说道:“而这,或许是他最好的晚餐。他是流浪汉,几乎没有办法吃到肉。他能吃到的肉,就是人肉。”
我说到了这里,几乎所有的丨警丨察都露出了惊愕和恶心的表情,是啊,任由谁想到那个画面,恐怕都会胃中反酸水。漆黑的雨夜里,一个人正蹲在地上,不停的用自己的指甲破开女人的尸体,几道闪电袭来,照清了他的脸,此刻,他正在啃食肚子里面的内脏。
邵组长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对其余人说道:“在全市的范围内找到这个流浪汉,如果是他杀的人,他没有能力逃出这个市!”
“吃人的流浪汉。”邵组长摇了摇头:“雨水冲刷了太多的痕迹,不,应该说现场几乎根本就没有痕迹,否则,我们也不会找你来了。我看你呆在精神病院里也有一段时间了,如果你协助我们破获这个案子,我就捞你出来,怎么样?”
“保证完成任务!”我赶忙敬了一礼。
精神病院那简直不是我该呆的地方,虽然我的自罪妄想症并没有攻击性,每天也能到院子里去透气,可周围的人不是精神病就是暴躁的护士。有整天看着一块石头的,有整天吃泥土的……当然也有精神扭曲的变~态杀人犯关在里面,只不过我还没有几乎接触。
“不过话说回来。”我叹口气对邵组长说道:“现在依旧没有办法确定第一现场在哪里,也不知道凶手离开的手法。”
“只要抓~住流浪汉,一切都好说了。”邵组长说道。
说话间,一辆火车的光线由远及近,发出轰隆隆的声音于两道铁丝网中快速试驶过。邵组长看着驶过的火车,若有所思。火车,铁丝网,断裂的电线,消失不见的脚印,吃人内脏的流浪汉,这个案子,有趣。
“尸检报告出来了!”这个时候,有人喊道。
“拿来!”邵组长喊道。
一部手机出现在了邵组长的手机里,他皱着眉头仔细的看着,良久,他开口说道:“这里是第一现场,这女人死亡不过两个小时左右,我们赶到这里要用一个小时,工人们发现尸体并报警至少也有三十分钟,也就是说……”
“他们发现尸体的时候!”我接着说道:“凶手就在现场!”
“快!”邵组长命令道:“沿着两侧的铁轨去寻找,千万不能让他跑了。”
“这里就是第一凶案现场了!”玛丽摆了摆手:“那么问题就来了,凶手如何在短短的时间之内杀死对方,并且掏光对方的内脏与双眼,而且下雨天,没有留下丝毫脚印的呢?”
我虽然没有上过警校,也不曾系统的学习过理论知识,但我从小长在监狱,唯一学到的便是各种犯罪技巧,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如果你想抓到罪犯,首先你把自己看成是罪犯。刑警们把这一条叫做犯罪模拟。
此刻,在我的提议下,有些丨警丨察已经开始跃跃欲试了。此番的模拟有两个要点,其一,如何做到不在泥泞的地面留下自己的脚印。其二,如何做到将内脏掏空而地上却没有丝毫的痕迹。
血液可以被雨水冲走,可内脏的碎屑残渣不会。
有丨警丨察开始了自己的现场模拟,我们在一旁观看。这是一名年轻的年轻的丨警丨察,他手指扣住了铁丝网的缝隙,同时双脚不停的瞪踩在铁丝网上,希望能够从铁丝网上平移到现场。可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铁丝网之间的缝隙狭窄,勉强容纳几根手指进入,想要使上力气是不可能的事情。
况且鞋子是不可能进入的,除非这个人没有穿鞋。而且,如何能够做到在铁丝网上掏空尸体的内脏并且不留下痕迹呢?这个人要用双脚撑住自己的身体,这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也有人尝试利用石子铺路,可依旧会留下石头的痕迹,有人开始觉得尸体并不是在铁丝网上被掏空的,而是先被掏空后放到铁丝网上的……
“不用试了。”我对着众人说道:“如果能找到那个流浪汉,我们就能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了。”
“你有什么想法?”邵组长问我说道。
“等明天。”我说道。
第二天一大早,吃过饭后,依旧没有流浪汉的线索。发现尸体的地方有车灯照明,可左右百米距离皆是漆黑一片,要在漆黑的雨夜中找到那个流浪汉,很难,因为有些流浪汉,天生就属于黑夜。
“我带你们去个地方!”我开口说道。
“什么地方?”邵组长问道。
“火车站。”我说道:“只不过我们这几个人去可不行,找个身手好的。”
不出半个小时,邵组长给我找来了一名搭档,他的年纪和我一样,大概二十岁出头,一身的腱子肉看起来很是强壮威武,他给众人敬了一礼,然后对我说道:“预备武警谷琛前来报告,长官有什么指示!”
我赶忙摆摆手:“我不是长官,只是个精神病人而已,可以,我们可以出发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优秀的人总喜欢和优秀的人在一起,反过来说也是这个道理,流浪汉总是喜欢和流浪汉搞在一起。如果说每个城市什么地方最乱的话,火车站应该排名第一。这个地方汇聚了三教九流,医生教授商业精英,乞丐小偷被拐儿童……
站在火车站中间,来来往往的人群从我身边经过,其余的人并不明白我的用意,远远的看着我,似乎有些急切。一个小孩拉了拉我的一角,我回头微笑着看着他,他也傻傻的对我笑着,我看去,他一只胳膊扭曲着,显然落有残疾。
“给我点钱吧……”他的话还没有说完。
“找的就是你!”我一把拉住了小孩。
那小孩不明所以,乱喊乱叫。不出一会儿,便有七八个大人问询而来,这些人身穿破衣烂衫,口吐脏话。
“这是被拐儿童!”我喊道:“我认识他。”
喊叫的结果是没有人搭理我,这是预料之中的事情。结果很自然,为了阻止我继续乱喊乱叫,我被这七八个破衣烂衫推着往前走。
城市之中,每十个出来乞讨的小孩,有八个是被人控制了的,这八个中有六个是残疾的,这六个人无一例外不是本市人,而是被人贩子拐来的。
即使被人贩子拐走,命运也给他们分了三六~九等,而我前面这个,显然命运不怎么样,即使,看起来七八岁的他已经对这种事情麻木了。或许他五岁的时候就被人扭断了胳膊赶出来乞讨,又或许更早。
乞讨界和金融界有时候没有什么区别,他们都懂得如何为自己获得更多的利润。显然一个身有残疾的小孩会比一个成年人获得更多的同情,对于他们来说,同情就是钱。
七拐八拐之下,我被推搡进入了一条小巷子里。那七八岁的孩子朝我吐了一口口水,然后说道:“操~你大~爷的,坏我的事儿,打他!”
有些被害者在被损害之后,强烈的期望加入施暴人,因为他们希望别人也受到这种损害,既然自己下水了,也定要拖着别人下水。所有我们能够解释为什么当年有些汉奸对自己人下起手来,比起侵略者更心狠手辣。
就在众人要揍我的时候,我伸出了一根手指:“鱼儿上陆,多有得罪。”这是黑话,在这里很适用。之前说过,我从小长在监狱。我学会说普通话的同时,就学会了说黑话。我的意思是自己不小心闯入了你们的地盘,是我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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