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总是比明天先到来》
第46节

作者: 极品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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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踩着金光的落叶和带着腐植气味的土壤,云舒手里抛着一把小石子,每个皆圆滑可爱,正是她从清溪中仔细筛选出来的。
  云舒充分利用着自己的神识和敏锐的感官:
  十二点方位五十处有一只翻捡草籽的野鸡。虽然尾巴的羽毛绚丽多彩,但最近野鸡没少吃,新鲜劲早过了。
  而且野鸡肉太差,也就炖汤还好,云舒想吃的是那种散养了一年的小公鸡,肉嫩且鲜。
  吸溜了一下口水,云舒决定回去就让赵大娘帮忙寻摸三只老母鸡,等开了春,她就让母鸡抱窝,务必孵出一群毛茸茸的小黄鸡出来,然后——偷着养。
  没办法,这年头,流行割资本主义的尾巴,社员养鸡都有定例,养多一只都是招祸。
  一点钟方向地下两米有一条冬眠的蛇,有小孩胳膊粗细,品种云舒不认识,不过看颜色,不像有毒的。
  上辈子云舒是属蛇的,所以在怎么爱吃,对蛇肉也敬谢不敏,而且听说蛇肉中有许多寄生虫。
  云舒胆子大,向来不怕蛇虫鼠蚁这玩意,在老家时,有保家蛇溜出来晒太阳,向来是云舒用竹竿把它们挑着送走,闲的无聊还可能边走边聊,心里寻思着或许五百年后,也有那蛇仙找她来报恩。

  以身相许就算了,就保佑她躺赢就行了。
  那时的云舒绝对想不到,自己的下辈子是现今这般。
  若不是有老祖给的金手指,云舒想,以她吃苦在后,享乐在前的尿性,怕是在可怜两个孩子,也一定会死回去找判官算账的,太特么坑鬼了。
  只云舒没想到,她自己的机缘居然在这个年代这个地方,显然,自家的老祖可能预见了几分天机,所以替她寻了一线光明。
  因为最关注的还是人参、黄精等物,但寒风凛冽的冬月根本不是出来采药的好时节,植物都已经枯萎,地面上别说人参苗,连根绿植都看不到,便是采药人也不会在这个世界上山。
  但云舒有神识啊。
  她只在地面上大致扫了几下,然后指引神识,肉眼看不到的能量在“扫描仪”的扫视下,在她的指挥下织成一张直径十米的圆形渔网,这都是她在地府玩惯了的,虽说她如今神识不显,但习惯还在,虽有些吃力,却则不至于伤着自己。

  等渔网编织好,云舒就像打鱼的渔夫一样,将渔网渗透到地下。
  不得不说,这比扫描地面困难多了。
  但很快,云舒就发现自己有点太想当然了,毕竟其他人也不是瞎子,有什么好物,早在夏秋之力就被挖走了。
  所以云舒用神识探照灯似的一路扫描,在精神力消耗了六成左右前,终于发现了一株俗称“巴掌”(也有叫马掌子的)的野山参(野生人参5-10年可长出一枚完整的五片掌状复叶)和两三株“三花”(野生人参1-5年地上部分长出仅为一枚复叶,小叶柄不明显)。
  人参喜阴凉、湿润的气候,多生长于昼夜温差小的海拔500~1100米山地缓坡,或斜坡地的针阔混交林或杂木林中。
  如今这地原就没有多少人参,加上常年有采药人过来挑肥拣瘦,这些人参也不过是因为藏的更隐蔽才成了漏网之鱼。
  因此,云舒已经意识到,她如今走过的这个范围,还算不上人迹罕至,一些采药人和放山人也能走到这里。
  云舒不是正经的采参人,也没想靠着进山采参谋生,她为的是增强自己的气血,这些小水萝卜都比不上的人参,也不过是给她添个菜罢了。

  所以云舒干脆放弃了挖这几株可怜的小人参,直接收回神识,只利用自身的感官,继续往前走。
  越往前走,山势越来越高,树木越密集,到了中午十分,云舒终于来到了半山腰,找到了一处废弃的山洞,如今被一窝狐狸做了窝。
  狐狸肉云舒没吃过,也不知道好吃不好吃,只十一月已经换毛的狐狸披着一层长而厚的被毛,实在惹眼的很。
  这会儿,云舒手里提着一只在清溪边灌木丛里逮到的野兔子,此时已经剥了皮,还重十了多斤。除此之外,她还背了一捆松枝。
  因为离着老远就闻到了一股狐骚味,又有神识加成,所以云舒没进洞,看了看风向,就在洞口点了两个火堆,一个上面丢上一些湿润的草,浓烟就顺着风吹进了石头窝里。
  不过是几秒的功夫,就从里面串出来五六只赤狐。
  赤狐听觉、嗅觉发达,性狡猾,行动敏捷。其实洞里的狐狸早就发现了云舒,毕竟她根本没有隐藏的意思,但这些狐狸却来了一个你不动、我不动的战略,想诱敌深入。
  却哪里知道,这会儿的来人可不是普通的猎人,直接上来就放大招。
  而串出来的狐狸也有策略,那就是四散逃开,这就是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原理。
  只它们又低估了云舒的实力,手里的小石子嗖嗖几三下,三只最大皮毛最艳丽的狐狸就倒下了。

  大壮以前有一件狐皮袄,是爹打了狐狸,由他们娘亲手做的。
  只大壮刚上身,就被他们奶骂了一顿,说娘老子都穿上这样的物什,如今竟叫一个小孩子糟蹋了去。
  只骂的大丫一家灰头土脸,那件狐皮袄也被他们奶收了去。后来,就穿到了小武身上。
  因为一件狐皮袄,以往的矛盾被彻底激化,大丫爹真正冷了心,也发了狠。
  他堂堂保家卫国的男子汉,手底下五百兄弟听命,居然连一件狐皮袄都不能让儿子穿上?

  那年过年,王金柱都是泡在山里的,家里地窖密室里的紫貂皮、白狐狸皮、猞猁皮就是他那段时间猎来的。
  只大丫娘到底不欲与婆婆彻底撕开脸,所以这些皮子就藏了起来。
  云舒想起这事,便记在了心里,她的弟弟什么穿不得,不过是狐狸皮的袄子罢了。
  若不是穿貂太显眼,她就给弟弟做件貂裘,嫉妒死那群黑心烂肝的。
  这会儿捡了狐狸回来,云舒看着毫发无伤的死狐狸,难得嘚瑟了一下。
  这是她第一次狩猎狐狸,还是提高了警觉性正在逃跑的狐狸,以往好猎手为了皮子都是从眼睛处一击毙命,而如今,云舒攻击的位置则更刁钻,直接菊花残。
  这就是丛林:没实力、脑子还不够用的,就是别人的盘中餐。
  不过这三只狐狸的死给了云舒两个经验教训:一,光鲜亮丽死的快;二就是逃跑时不要犹豫,更不能走直线,曲线逃跑法比较实用。
  把三只死狐狸扔进空间,云舒灭了浓烟,然后进了洞里,把已经被烟熏晕过去的四只烧小一些的狐狸抱出来,扔到了灌木从里。
  不得不说,父母真的挺伟大的,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
  但生存不就是这样嘛!

  没人会因为狐狸爹娘伟大就可怜这些狐狸崽子。
  云舒也不可怜它们,只不过是因为三只狐狸的皮已经尽够做一件小袄子了。
  云舒觉得,或许自己真的就适合长在这丛林,不用虚情假意,也没有尔虞我诈,一切都应对自然、适者生存。
  出了一会儿神,她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外面还有她牵挂的人呢,人啊,还是活在当下吧!
  所以决定“活在当下”的云舒把把洗干净、用树枝串好的兔子驾到火堆上烤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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