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亡汉兴的那些年》
第15节

作者: 秋风故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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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9-08-14 21:35:48
  头曼就是出在这种尴尬的地位,用了那么长时间,连人都没凑齐。
  打仗如同打架,一帮人盯了你很久,终于把你堵在家里,外面有人叫嚣着要揍你。然后你对外面的人说,我现在饿,等我吃饱饭,叫来几个兄弟,把我那把菜刀换成青龙偃月刀后,咱们再来打。
  估计门口那帮人会破门而入,文明点的把你拉到角落里揍你一顿,粗鲁的不光揍你,还会砸了你的家。

  现在头曼的境遇,如同被人堵在了家门口。
  秦军很粗鲁,来势汹汹,他们不仅想要头曼的命,还想占头曼的家。
  头曼虽然没有准备好,不得已只能率领现有的军队开始反击。
  以前匈奴抢掠,如果碰到硬茬,看见打不过,会赶紧撤走(不羞遁走),犯不着为点东西丢了命,可现在不同,家就在这儿,跑又能跑到哪里去呢?
  匈奴各部以前各怀鬼胎,不听招呼,现在他们众志成城。
  匈奴士兵开始拿出玩命的劲头和秦军战斗。
  这种心情我们现在的人也能理解,像现在的被拆迁者,在得不到合理的赔偿,敢给拆迁队玩命的大有人在。

  秦帝国绝对是暴力拆迁,不仅没有补偿款,而且还要抢东西杀人。
  匈奴军在这次保家卫国的战斗中很卖力,根本用不着战前动员都拿出玩命的精神,对抗秦军,战斗力是相当的强悍。
  与秦军激战数次,但都失败了。
  秦、匈之间的战争,如同拳击比赛,一位是41公斤级,一位是91公斤级的两选手对抗,这两个根本都不在一个公斤级上。
  秦军大兵团,骑、步、车多兵种协同作战配合得体,后勤补给充足。装备精良,指挥统一。

  匈奴没有集中的军队,没有统一的指挥,失败从开始就已注定。
  打仗如同赌博,赌博输了要赔钱,仗打输了也要赔东西,匈奴本来就很穷,除了牲畜外,啥都没有。日常生活用品还是拿命抢来的,何况他们的那些东西,秦国根本都瞧不上眼。唯有脚下的这片肥沃的土地,如果不走,秦军拿着刀在后面追着砍,日子根本没法过。
  失败的匈奴开始举族北迁七百余里,以避秦兵之兵锋。
  匈奴北迁也是没有办法,匈奴的东、西两边是强大的东胡和月氏。
  在北迁的人群中,头曼骑着马,他的怀里是一个六七岁的男孩,是他的儿子。
  这个男孩,望着惊慌失措的族人,和满面愁容的父亲,他虽然年纪小,但他明白造成这一切后果的原因,是中原人侵占了他的家园。

  他扭过头,向南方投去仇恨的目光,在他幼小的心中,已经种下仇恨的种子。他在心中暗暗发誓:我会回来的,我将夺回此时我们失去的一切。
  这个男孩,未来将会给中原人民带来无尽的灾难。
  日期:2019-08-15 22:04:07
  匈奴远遁,百越也已经平定。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24年),秦始皇在咸阳宫内大摆酒宴,宴请文武百官。
  博士(不是学历,秦时官职)七十人,上前为秦始皇敬酒。
  这些人大多是儒生,都是饱学之士,在殿前行礼,进退有度,共唱祝酒词,场面很壮观。
  为了这一刻,这帮人排练了很久,秦始皇龙颜大悦。
  博士仆射(主管),趁此机会,想表现一把,然后向秦始皇念出自己早就准备好的一套颂词。
  “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圣明,平定海内,……日月所照,莫不宾服。”
  文化人拍马屁,确实不一样,尤其那句“日月所照,莫不宾服”绝对是费心竭虑,用尽平生所学,才能想出如此高水准的马屁之语。
  上面的话如果能够表达他的马屁水平,那么下面的一段,绝对能代表他的无耻境界。

  “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之威德。”
  最后一句,翻译成现在话:从上古时代至今,没有人能比得上陛下。
  对于周青臣同志的马屁技术,我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由于这家伙话说的太让人作呕,他手下的一名博士彭于越首先表示受不了。大家都是文化人,在文明的场合,拍马屁不能说达到润物无声的效果,起码含蓄一点,不要这么露骨。

  彭于越反对说:“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第功臣,自为枝辅。……事不事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彭于越说的重点在后面的两句,说周青臣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这么不要脸的拍马屁取悦陛下,加重陛下的过失,不是忠臣。
  坐在一旁一直没有说话的李斯,冷眼看着这帮人争吵。抢老子的马屁拍,不给你们一般见识,也就算了,还没完没了。你彭于越算什么东西,竟然连郡县制(由李斯提议实行),也敢非议。
  是可忍孰不可忍。给脸不要脸,那就不要怪我发飙了。
  李斯上奏说:“……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以非当今,惑乱黔首……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羽成乎下,禁之便。”
  话说到这个份上还可以理解,为了维护法家的思想,自己在朝堂的位置,不让别人乱议论。大家以后不议论也就是了。下面李斯却说出了更绝的话,做出了更绝的事。
  日期:2019-08-17 21:27:59

  李斯继续说道:“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以上为李斯上奏秦始皇的部分原文,大体意思:除秦国的历史书籍以外,天下其余的历史书籍全部烧掉。除秦政府外,有藏诗、书诸子百家的书,要全部烧掉(这一点很重要)。医药、算卦、种树的书可以留下。
  有敢谈诗书的人——杀头,借古谈今的灭族。
  不来点狠的,看来镇不住这帮人,当年李绾(曾建议分封),李绾位高权重,没办法。现在你们这帮人也敢公然叫嚣朝堂,以后我李斯还怎么混?我李斯所提倡的制度,也轮动你们胡乱的评点?
  秦始皇的批复很简单:“可”。
  这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一场浩劫,著名的焚书事件。李斯全一生之功,不能抵万分之一的罪过。
  始作俑者,虽然是李斯,但决定的人是秦始皇,历史把这条烂账记在了秦始皇的身上,说来也不亏。
  烧掉天下的书,想当于打碎了天下读书人的梦,同时也失去了天下读书人的心。
  烧掉的书不过是文字的载体,当时各家学说的牛人们,记住了些先秦诸子的经典。等时局稳定后,他们根据自己的所记,才流传了一些今天我们所看到的一些著作。
  可记住的毕竟是少数,十不存其一,泰山一毫毛。
  全国展开的焚书运动比后世虎门硝烟,场面要大的多。
  林则徐的硝烟是想让国人在身体上强壮。

  李斯的焚书,是想让国民在思想上贫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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