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色兼收的轻松流日常发财故事》
第5节

作者: 牧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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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T和SAT,都属于美国高考的一种,也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标准,两种一起考,选择学校的范围能更大些,如果都拿到不错的分数,被录取的可能性更高。
  其实先前考过两次,他有一考试紧张,紧张想厕所的坏毛病,成绩都不是太好,一般名校足够了,想进入全球TOP10的最顶尖学府还稍稍差了些,因此这回打算重新考。
  “高校种族配额制度”,则是指包括耶鲁、哈佛、哥伦亚等美国名牌大学,都在执行的一种制度,不看学生成绩究竟如何,反而通过肤色来划分入学名额。
  这使得不少成绩非常出色的亚裔学生无法被录取,反而成绩很差的黑人、墨西哥裔之类的学生,能够通过划分出来的名额,轻松进入顶尖大学。白人学生同样因此获益,他们总能得到最多的入学名额,“白人至”的精神在社会方方面面都有所体现。
  报纸写到过,有位华裔学生从芝加哥大学毕业时,学绩点只有三点一,MCAT分数三十一,以亚裔身份申请医学院时屡屡被拒,无人问津。
  他抱着恶作剧的想法,剃了光头,加入黑人学生会,在申请材料称自己是黑人,并且对自己的富裕家境毫不掩饰,写了自己在芝加哥大学学期间没有任何奖学金。
  乱写了其他资料,说自己母亲是医生,父亲是建筑师,通常这些因素会降低白人和亚裔进入名校的机会,这些职业缺乏社会影响力,非常普通。

  结果,扮成黑人的这家伙获得了哈佛大学、哥伦亚大学等十一所美国名校的面试机会,并最终如愿以偿自费进入一家著名医学院,很讽刺不是么,说是平权,结果造成了更大的不公平。
  叶冬青后来才反应过来,自己的孤儿身份,同样成为顶级名校将自己排斥在外的理由,如果有一位当法官,或是律师的父母,结果多半会变得不一样了。
  美国这地方,从来都不是天堂,对目前既没钱,又没势的叶冬青,更是黑暗到可怕,有钱人捐楼捐钱能轻松送孩子去学,而他……哪怕成绩更好也会被无情挤掉。
  规则如此,早已过了愤恨不平的心理年纪。
  名牌大学算是执念,又是他为未来铺路的垫脚石,这辈子成功的希望会大许多,叶冬青不打算按常理出牌。
  第一堂课时候,一直在琢磨如何包装自己,包装成名校喜欢的样子,忽然想到纳什老师,想着要是拿到现任纽约市长迈克尔·布隆伯格先生的推荐信,那再好不过了。
  只要成绩足够好,约翰·霍普斯金和哈佛大学会录取自己,它们是布隆伯格市长的母校,而哥伦亚大学位于曼哈顿,同样会给市长一个面子。

  当前摆在面前的重要事这么两件,学和赚钱,后者更加重要些。
  再然后,还得抽空去找一个人,先前没帮到她太多,算算时间这年代还来得及,叶冬青对此感到高兴。
  脑袋聪明有聪明的好处,花了几堂课时间开小差,叶冬青回忆起了绝大部分试卷题目。
  他报了即将在十月份最后一个周六举行的SAT测试,时间是二十六号,二十五号则有ACT考试,有些题目记得,有些不记得。
  如果不出意外,考试试卷应该还是相同的,一下子缩小考试范围,复习起来更加轻松。
  抽烟、喝酒、疲劳,三十岁年纪的脑袋,没有十八岁这年好用,记忆力还处于最旺盛时期,书本的知识看一遍都被叶冬青记住,赶在月底之前应该能全部复习完,写作题目还记得,需要提前练习几篇。
  一旦考出个好成绩,再去找纳什老师帮帮忙,进入名校多半十拿九稳,在老师那枯燥的嗓音,他坐在教室边复习着课本,张嘴打个瞌睡。
  听见轰闹声时候,侧头往的楼下看去,二楼窗户倒映出叶冬青的脸,他见到一位挺熟悉的少女,惊片刻后会心一笑。
  突然记起,自己没变成花花公子之前,倒也纯情过几年……
  叶冬青见识过各种各样的女人,其不乏明星超模之类,别人眼梦寐以求的性感女神,有时花一点点代价能乖乖躺他的床。
  他知道干自己这行多半不能善终,每天都像是在走钢丝,混迹在危险边缘,所以不打算去祸害谁,死前三十几岁了都没跟谁结婚,属于混迹花丛的老手。
  后来,结局也确实如同他所预料的那样,真的出事了。
  知道自己快要死亡,最终还是选择让那位姑娘帮自己生一个孩子,也算是填补些遗憾,死前任性放肆一回,却没预料到老天开了个大大的玩笑——居然回到过去。
  金钱可以带来许多东西,但有些东西花再多钱都买不到。
  例如岁月,例如胸腔里的那颗童心,例如第一次喜欢谁的青涩而又美妙的感觉,以前不觉得有多重要,现在才发现这些弥足珍贵的东西有多美妙。
  叶冬青还记得楼下那位姑娘的名字,他很少去记住女人的名字,不过这位不同。
  劳拉·费雪,他的初恋。
  所谓初恋,是指叶冬青第一次对异性产生心动感,有些小家伙几岁知道谈恋爱,他到九年级才琢磨明白这回事,一眨眼都已经十二年级了,没有表白、没有故意接触,更像是某个蠢货在无意义地暗恋。
  可能是年轻身体内荷尔蒙分泌旺盛的缘故,时隔十多年,居然依旧觉得劳拉蛮漂亮。

  虽然外表变得年轻许多,但心理年纪不是十多岁的小男生,这让叶冬青略微有些负罪感,好像喜欢十六、七岁的少女是什么过错。
  具体十六岁还是十七岁,他并不清楚,对劳拉知道得太少了。
  与其说喜欢,不如说年轻这会儿的叶冬青,是在刻意寻求一份寄托,好让自己耐着性子,继续在这所让他厌烦的无聊学校里待下去。
  不敢将想法对她说出口,至于为什么,说一千道一万,最终总归是两个字“自卑”。
  这个年纪,包括几年前,叶冬青没有钱,没有美满的家庭,没有自傲的资本,从青春期开始生活在姑姑家,环境很难让他对自己产生信心。
  脑海聪明,结果不过是成为别人口的书呆子罢了,看看这个班级知道,他甚至在三十多位同学当,找不到一位真正意义的好朋友。偶尔跟经常同一节选修课的家伙们聊天,彼此交情算不朋友。

  谁能想到是这么个貌似挺可怜的家伙,以后手里经常流过数千万、数亿美元资金,偶尔还跟五角大楼、白宫、市公司老板一起喝酒品雪茄?
  叶冬青还是叶冬青,却又不是叶冬青,年轻健康的身体,配作弊了的思维,现在的他压根不清楚自卑是什么,自从赚到第一个一百万美金之后,这个词离他而去。
  不得不说,钱确实是最出色的底气来源,目前还没有,可这不妨碍他觉得自己很快能赚到钱。
  目送劳拉走过,脸挂着谜一样的微笑,以至于没发现老师站在自己身边,听见对方故意提醒的咳嗽声才回过神。
  神出鬼没的老师,往往会在人们心留下很深的阴影。
  叶冬青莫名涌现出心虚情绪,老鼠碰到猫时候,多半也是这种菊花一紧的感觉。

  穿着牛仔夹克,年纪才二十多岁的世界学老师问他:“利奥,你说说自己最喜欢莎士亚笔下的哪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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