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深爱的人有着不堪的过去,我该如何继续!》
第27节作者:
烨丽 “你喜欢他吗?”纯平突然没来由的又丢出了一句,直问得丁水吟一怔,紧跟着,丁水吟的头摇得都快成了拨浪鼓,她说道:“老板,你一定不知道我是谁,我是保莱亚学院的丁水吟,我在我们学样有个非常响亮的绰号叫做情场第一杀手。哈哈,怎么样,你听到这个绰号是不是吓了一跳?我是情场杀手,我怎么会喜欢别人呢?只有别人喜欢我的份……”
“那为什么你会来我这里找沈唤晨?”
“这……”这问题问得丁水吟有些尴尬了,是啊,自己为什么会来这里找沈唤晨,还像个白痴似的坐了两小时,有这两小时,应该去跆拳道馆啊。
纯平脸的笑意加深,他说道:“不过,你们倒是旗鼓相当,那个家伙历来也是只有别人喜欢他的份。”
“那他有喜欢的人吗?”丁水吟心暗喜,此时不问正待何时。
“嗯……他那个人啊,你不是也说古怪的狠,这么古怪的人喜欢的人一定也是非常古怪吧。”
“你是说他喜欢的人神经都不正常了?”
“当然不是啦。”纯平笑,用食指摸了摸下嘴唇,他突然想逗逗丁水吟了,“沈唤晨他曾经和我说过他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你想不想知道?”
“嗯嗯,你快说说,他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仿佛开启了内心的八卦的之门,丁水吟忽闪着大眼睛一副倾听状。
纯平下下打量了一番丁水吟,然后慢悠悠的说道:“他喜欢的女孩儿,要有一头漂亮的长发,头发要散开,披在肩。头发要别一个发夹,在阳光下,发夹闪闪发亮,沈唤晨说,那是天使的光辉。”
“天使的光辉!?”丁水吟咽口水,她摸了摸自己束着马尾的头发,想着自己要睡觉时披头散发状如女鬼的模样。
“嗯。他喜欢穿白色裙子的女孩儿,裙子是无袖的那种,露着削瘦、白皙的手臂和迷人的锁骨,走起路来,白色的裙纱随风轻摆,沈唤晨说,白色是天使的颜色。”
“天使的颜色!?”丁水吟接着咽口水,她低头看了自己这一身打扮,运动鞋,牛仔裤,鹅黄色的短袖T恤。她用手指抠着牛仔裤膝盖处的破洞,脚还在地蹭了蹭。
“他喜欢的女孩儿要有一双漂亮的手,嗯,怎么形容呢……纤纤玉手,对纤纤玉手……”纯平边说边有意无意的瞥了一眼丁水吟的手,丁水吟正要伸手拿可乐,也不知是不是出于自卑的原因,连忙把手缩了回来,藏在了桌子下,“他对女人的手要求特别高,手指要修长,而且还不能留长指甲。沈唤晨啊,最讨厌留长指甲还将指甲涂色的女人,他喜欢将手指甲剪得非常干净。他看一个女人最先看的是她的手,她的指甲,他说,一个人如果他的指甲是整洁干净的,说明他是个生活自律,心地干净的人,天知道这是什么鬼理论。”
“的确是只有天知道的鬼理论。”丁不吟附和着纯平的话,桌子底下的两只手互相拉动手指,似乎以为这样拽一拽,手指能变长似的。
“这些还不够呢……”纯平本来笑着的脸有些严肃起来,他压低声音说道:“沈唤晨啊,他喜欢诗!”
“湿?”丁水吟不能再淡定了,她说道:“他喜欢淋雨的女孩?身总是湿湿的,洗完澡不擦干的女孩?”
纯平没想到丁水吟会这么说,他顿觉她的脑回路和普通人不太一样,她的脑袋瓜平时都想些啥?
“不不,不是那个湿,是诗,诗歌的诗。”
“哦,那个诗啊。”丁水吟才是真正松了一口气,她白了纯平一眼,“你也不说明白些,真是。”
纯平想,能把诗联想成湿的人古今外也你一个人吧。
丁水吟边在桌子底下拉抻手指边说:“是那个什么‘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的那个诗?哎,我说沈唤晨他是个古怪的人嘛。在我看来,诗人写的诗究竟想说明什么,恐怕诗人自己都不一定能搞明白的吧。拿‘黑夜给了我黑色眼睛’来说,我黑色的眼睛明明是遗传基因决定的,根本不是黑夜给的好不好?亚洲人种的眼睛本来是黑色的,怎么连这么简单的常识都不懂呢?还有‘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要知道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夜里,视力再好的眼睛也看不到光明啊,能寻找到啥呢?寻找光明,靠的不是眼睛,是心!心是光明的,算是身处再黑的夜里也如在白昼。”
纯平忽略丁水吟前面那一大段犯二的言辞,回味着她的最后一句话,他第一次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看着眼前这个女孩儿,突然明白沈唤晨待她为什么会和别人不同了,这个女孩儿身果然有着别人没有的东西,而这个东西是沈唤晨一直渴求着的,寻找着的。
慕容纯平的眼漂出一些怪的东西,古怪的、阴沉的、嫉妒的,他接说着:“还有,沈唤晨喜欢温柔的女孩儿,小鸟依人的,甜蜜可爱的,善解人意的,柳弱花娇的……众人面前,从不大声说话,发表意见时,脸会红红的,从不说脏字,从不骂人……”
丁水吟心道,完了完了完了,看来沈唤晨是200%不会喜欢自己了,因为自己和他喜欢的人差距实在是太大了。他喜欢长发披肩,可丁水吟却束着马尾。他喜欢长发别着发夹,丁水吟却12分讨厌自己的头发有任何东西。丁水吟长这么大没带过发夹,发箍,帽子之类的东西。T市的冬天相当的冷,丁水吟的大围巾将脖子连同下半个脑袋包裹着严严实实,半个脑袋也要光着冻在寒风里。按她的说法,她不喜欢脑袋有任何东西,仿佛是头带了东西,自己的智商会减退似的。而且,长这么大,她没有穿过裙子,最热的夏天,她也穿着裤子。丁水吟的妈妈为女儿不穿裙子这件事情苦恼不已,她曾经给丁水吟买过很多漂亮的裙子,可丁水吟从来都不穿,打死也不穿,也说不出什么原因,是不喜欢穿。也许穿裤子能方便精力过盛的丁水吟跑跑跳跳,攀房树吧。至于诗,丁水吟智商欠费的脑子明显理解不了诗人的深奥和深刻,更何况她也不想理解。她喜欢的是鬼故事,脑子里成天想的是如果遇到个鬼,自己是扬起一脚把它当球踢,还是一顿猛拳把它当沙袋。还有什么小鸟依人,从不大声说话。丁水吟是谁?是女侠!你见过哪个女侠未语人先羞?
行啦,自己和他心理想的女孩差距真的实在是太大了,简直是南半球和北半球的差距。丁水吟懊恼得立马想奔到跆拳道馆找沙袋泄私愤,她将杯的可乐一饮而尽对纯平说道:“我回家了。”
“你不等他了?”
“不等了,让他把自己当成火箭,放飞自我吧。”
“要不我把他的手机号告诉你,如果你太想他的话,可以给他打电话。”
“好啊!”丁水吟刚才要垮掉的小脸又兴奋起来。她还真是喜怒哀乐全写在脸,纯平想,唤晨这是你对她动心的原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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