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如果这样读,可以更有趣!》
第16节

作者: 龙驹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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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有一条更足以说明,宋江就是想当梁山老大。他和吴用、公孙胜搞什么天书的把戏,故弄玄虚,还搞得很逼真,弄出个三十六天罡星、七十二地煞星,意思是上天注定,无论怎样,你们都得乖乖地服从。他给自己搞了一个天魁星。“天魁”是什么意思?花魁你总知道吧,就是一号人物。不是我想当这个寨主,是上天任命的,你看,任职文件在这呢,白纸黑字,对了,蝌蚪文,你们不认识,那没办法了。

  综上所说,宋江本意就想做梁山老大,压根就没有真心想让位给卢俊义。所做的一切不过掩人耳目罢了,毕竟晁天王有遗言,并且山寨中很多弟兄是跟晁盖的,不做做戏,怎么服众呢?
  日期:2019-01-08 18:33:21
  30.《宋江卷》(24)谁还敢说宋江是个不近女色的好汉?
  书中说“原来宋江是个好汉,只爱学使枪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真是这样吗?宋江真的不近女色吗?
  恰恰相反,宋公明也是一个好色之徒。先说宋公明娶阎婆惜时,没半月之间,打扮得阎婆惜满头珠翠,遍体绫罗。书中有一段形容:“花容袅娜,玉质娉婷。髻横一片乌云,眉扫半弯新月。金莲窄窄,湘裙微露不胜情;玉笋纤纤,翠袖半笼无限意。星眼浑如点漆,酥胸真似截肪。金屋美人离御苑,蕊珠仙子下尘寰。”这些应该是按照宋公明的要求打扮的。最要命的是“酥胸真似截肪”,这个是宋江的最爱了。

  再说宋公明初时夜夜与阎婆惜一处歇卧,向后渐渐来得慢了。作者给出的理由是“原来宋江是个好汉,只爱学使枪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这个理由明显有些牵强。真实的原因是宋公明身体吃不消了,有些肾虚了。他已经三十了,古人的寿命是很短的。三十岁差不多相当于现在的中年。阎婆惜才十八九岁,他怎么能够受得住?
  宋公明是否有意于一丈青扈三娘?扈三娘被林冲活捉之后,宋公明挑了二十个老成的小喽罗把一丈青拴了双手,也骑一匹马,“连夜与我送上梁山泊去,交于我父亲宋太公收管,便来回话。”精心挑选了老成的小喽罗,只把一丈青双手拴了,这样的安排,可以看出老宋是多么的贴心!这哪里是抓俘虏,分明是抢了一个压寨夫人!
  再有宋江交代明白,“连夜与我送上梁山泊去”,意在点醒那些小喽啰,也是告诉众头领,一丈青是我的了,你们别有什么非分之想。再有“交于我父亲宋太公收管”,这意图就更明显了。梁山上有一套完整的社会秩序,女俘虏也应该有专门收押的地方,绝不应该由宋太公收管。宋江这样做,已经充分暴露了他的内心活动。
  把一丈青送走之后,宋江都有哪些动作呢?“宋江其夜在帐中纳闷,一夜不睡,坐而待旦。”为何纳闷?为何一夜不睡?难不成明天高考,心里紧张?不是!因为祝家庄一时半会打不下来,心里着急?也不是,打祝家庄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而且这次是两打祝家庄,之前怎么没见你宋同学在帐中纳闷,一夜不睡?由此看来,宋公明一夜不睡,是在琢磨如何赢得一丈青的芳心!
  可惜被他那个二百五兄弟黑旋风李逵把事情搅坏了。“且说李逵正杀得手顺,直抢入扈家庄里,把扈太公一门老幼,尽数杀了,不留一个。”似此这般,还怎么讨得一丈青的欢心?宋江气急败坏,要问李逵违反军令的罪名,要杀黑旋风。不过他还是很明智的,没有真杀,只是吓唬吓唬,说:“你这厮违了我的军令,本合斩首,且把杀祝龙、祝彪的功劳折过了,下次违令,定行不饶。”他也明白,要是真的杀了黑旋风,那就明显是公报私仇了,在梁山上的威望就会大打折扣。黑旋风已经说破了:“你便忘记了,我须不忘记。那厮前日叫那个鸟婆娘赶着哥哥要杀,你今却又做人情。你又不曾和他妹子成亲,便又思量阿舅、丈人。”

  这都明摆着的事儿,谁看不出来啊?这样一来,他一下子成了一丈青的杀父仇人,一丈青怎么可能还会中意于他?没办法,只得做个顺水人情,把一丈青让给了王矮虎。你在我这不开花,我就把你插在牛粪上。矮脚虎王英算梁山泊第一摊牛粪!
  宋公明领兵征讨方腊时,之前折了弟兄,他都只是“在帐中烦恼,寝食俱废,梦寐不安”,或者“哭得几番昏晕”。一丈青被打死时,宋江听说了,“心中大怒”,“急点起军马……前去迎敌。”正撞见杀一丈青的仇人郑魔君。“宋江怒气填胸,当先出马,大喝郑彪……”这就是急于要为死去的一丈青报仇了。可见,宋公明对扈三娘是念念不忘的。
  宋江去见北宋第一名妓李师师一节,也很能说明问题。宋江领着柴进、戴宗、燕青来找李师师,刚说了几句话,不巧,赵老大来了。宋江只得离开,从李师师家里出来,宋江觉得没尽兴,也确实没有尽兴,就说了几句话,啥都没干呢,就跟柴进说:“ 两个表子,一个李师师,一个赵元奴。虽然见了李师师,何不再去赵元奴家走一遭?”
  只是该着宋江不走桃花运,赵婆道:“恰恨我女儿没缘,不快在床,出来相见不得。”可能赵元奴大姨妈来了,即便能勉强出来相见,也没有鸟用。宋江还不肯甘休:“如此却再来求见。”这一回又是黑旋风把事情说破了:“我见他在东京时,兀自恋着唱的李师师不肯放,不是他是谁?”“我当初敬你是个不贪色欲的好汉,你原来是酒色之徒。杀了阎婆惜,便是小样,去东京养李师师,便是大样。”

  日期:2019-01-09 08:38:43

  31.《宋江卷》(25)宋江既然有反意,为何要走招安路?
  宋公明被刺配江州,一日,在浔阳楼酒醉,误题了反诗:
  第一首:“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
  第二首:“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这两首诗的重点都落在了最后一句:“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和“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先看第一首最后一句,很显然是复仇的意思。“若得报冤仇”,是说如果能有机会报仇;“血染浔阳江口”,是说复仇的场面之大,不是单单杀几个人就完了,而是要“血染浔阳江”,要杀掉一大群人。
  这个仇人到底指的是谁?明明是他杀死阎婆惜跑路了,要说报仇,应该是阎婆惜的老妈和阎婆惜的情夫张文远找他报仇。怎么这里变成了他要复仇,而且还是血海深仇?

  难道是因为阎婆状告他是个杀人凶手,抑或是张文远给他带了绿帽子,所以他要复仇?不是!即便这两个算是仇人,也远远不能“血染浔阳江口”啊!
  除此之外还能有谁是他的仇人呢?官府?不太可能!他本身就是官府里的人,而且在官府里面如鱼得水,游刃有余。顶头上司县令时文彬对他也是格外欣赏重用,连他犯了杀人的罪都包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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