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很多美发厅一样,这家店内的墙壁也张贴了很多港台明星的美发海报,最显眼的是香港“四大天王”。
可以说在九十年代初,港台风带动了男孩子们的爱美风潮,“四大天王发型”俯拾皆是,加时下流行的摇滚风潮,让长发成为了男孩们成年后最想尝试的形象。
女孩的发型当然也是仿照各种当红明星设计的。理发的价格当然也不便宜。一块,两块,那都是小儿科,有时候给你来个冷烫,波浪烫什么的,差不多能花费你半个月工资,可即使这样,依旧有很多爱美女孩趋之若鹜,为了能向心目的偶像靠齐,那也算是拼了。
总地来说,在这个年头时尚美发厅是当下最红火的一个行当之一。
见有客人进来,一个留着时髦卷花儿头,画着浓浓黑眼圈的女孩,嘴里吹着泡泡糖迎了来,问:“是要洗头,还是要剪头?”
宋志超看都没看她一眼,扫一眼屋里,“你们老板呢?”
黑眼圈女孩一怔,似乎不明白宋志超是做什么的,干嘛要找老板,不过看宋志超一身名牌,器宇不凡,也不敢怠慢,说:“老板在里屋。”
宋志超点点头,“让他出来帮我做头。”说完,直接找了一个座椅,淡然从容地坐下,再从兜里摸出彩蝶香烟,点燃,吸了起来。
黑眼圈女孩呆了一呆,也没敢多问,去里屋喊老板去了。
很快,这家店的老板出来了,是个浓妆艳抹看起来很风*的女人。岁数也二十七八,穿着当下很时髦的蝙蝠衫,健美裤;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嘴唇很红,尤其那俩塑料大耳环,更显得很是扎眼。
“靓仔,你找我做头?”女老板是本地人,说的是粤语。
“听说你技术好,来捧场咯!”宋志超笑眯眯地说,然后把手里把玩的烟盒打开,让过去,“食烟咩,来一根?”
女老板也没推让,伸手从烟盒里摸出一根烟来,然后说:“借个火。”弯腰,低头,凑近宋志超。
宋志超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她弯腰时里面那条雪白深沟,鼻子里闻到她身喷洒的香水味道。嗯,这种香水应该是“贝姿华”的“巴黎之夜”,又叫“夜巴黎”,在这个年代价格可不低,看起来女老板还挺有品味。
烟头对着烟头,点着,女老板这才直起腰,用指头夹着香烟,叼在嘴里,眯着眼,很有些魅惑地说:“大家都叫我霞姐,靓仔怎么称呼?”
“你叫我阿超行了。”
“原来是超仔,咯咯咯。”霞姐笑得很浪,浑身直抖,尤其胸前抖得更是厉害,旁边正在做头发的两个男的看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请霞姐帮忙做头,得不得?”宋志超再次问道。
“得---!让我做头不是不行,不过价格嘛,要稍微贵一些些!”霞姐夹着香烟,朝宋志超吐了一口袅袅的烟气。
“有多贵?”
“最便宜也要三元。”
“最贵呢?”
“那要十元咯。”
宋志超也不废话,从拿着的手包摸出十块,“来个最贵的!”
最贵的做头当然不会在店里面,堂而皇之的做。
宋志超被霞姐邀请到里间。
那是个很有氛围的小屋子,录音机轻轻地播放着邓丽君的歌曲《甜蜜蜜》---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
屋子的色彩基调是粉色,代表温馨和暧昧。简单的桌椅,桌子有茶杯,可以提供茶水和咖啡,咖啡是那种冲泡的,很多人在澡堂子里能喝到。
除此之外,还有一张很是舒服的按摩床。
此刻,宋志超躺在床,霞姐手法很熟练地床,帮他按摩,踩背。这些都是包含在十元的费用里面的,对于宋志超来说,不做白不做。
不过当霞姐有所逾越行为的时候,宋志超很麻利地抓住了霞姐那想要作妖的手,把脸扭过去对她说:“这个不用了……待会儿我有事情要问你。”
霞姐吃吃地笑,说:“我早知你不是正经来做头的啦!”
宋志超说:“我真的很正经---要不,你先给我来个‘莫西干’!”
霞姐一叉腰,一挺胸,笑了,“老娘十三岁出道,二十八岁开店,纵横美容美发十几年,做过的头你踢过的球还多,什么头没见过,什么发型没听过,可是没听过莫西干!”
什么叫莫西干?其实是两边的头发被剃得很短,然后头顶的头发蓬松凌乱的发型。这样的发型能够彰显个性与时尚,一向是男生扮靓的一大利器。
前世,很多外明星都对莫西干男生发型情有独钟,短而碎的男生发型,能够将脸型完全显露出来,让自己更有清爽的魅力,同时毫无疑问的是能够让自己变得更有自信。
当霞姐按照宋志超的要求,对着镜子,用剪发工具给他剪出了一个间发稍长,一起向后梳理过去,鬓角两边剃短,露出冷峻脸庞的发型时,霞姐对着宋志超足足愣了三秒钟。
这是自己剪出来的发型吗?
“丢你老母,帅爆了!”霞姐忍不住爆粗口。
“我知自己靓仔,不用霞姐你赞美,现在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你。”宋志超弯着身子,一只手夹着香烟,另一只手对着镜子用手摸了摸头。他很满意这个发型,现在要做正经事儿了。
霞姐这才想起来,宋志超来这里似乎另有目的。
“你问吧。只要我知,我告诉你。毕竟要对待起你的十块钱。”霞姐很有职业道德。
“我想找份工,需要找边个?”
“找工?这里到处都有---找同乡介绍,找介介绍,都好易的啦。”
“不一样,我要求的薪水高。”
“有多高咩?一百,两百,还是三百?”霞姐道。
“一万。”宋志超说。
霞姐脸色一愣。
“三天一万。”宋志超吐了一口烟,补充道。
霞姐不是愣,是傻了。
“去死!这样讲笑,有意思咩?”要不是看宋志超穿着打扮不像一般人,霞姐差点拿脚踹他了。
见过喜欢吹水,车大炮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三天一万块,有的话,边个轮到你?
见霞姐不相信自己的话,宋志超也没做过多解释,只是拿出十块钱,塞进霞姐的胸口处,说:“告我知,这是你的。”
这个年代的十元钱,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要知道这个年代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才几十块钱。
霞姐没想到宋志超出手会这么大方,顿时一张脸笑得跟花一样,把钱往自己胸口塞了塞,道:“你不仅靓仔,还很会做人咩。我告你知,想要三天赚一万也不是不可能,只要去找Mark哥行了。”
“Mark?”
“是啊,他是潘禺‘凯撒歌舞厅’的大老板,听说手腕通天,很多人都找他讨生活,很多人一个月甚至能赚足百。”霞姐笑着说。对于三天赚一万,她还是不信,准确说,信了才见鬼。
“那怎么样才能找到他?去歌舞厅咩?”宋志超也不解释。
“当然不是啦。他最钟意看录像,连Mark这个洋名都是看录像取的……你去和平街那家雷霆录像厅找他,一定能找到。”
“多谢!手艺不错,有时间还来做头。”宋志超伸手挑起搭在衣架的西服,叼着烟,穿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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