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的鬼屋、凶宅》
第27节

作者: 带符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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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刚接过筒状纸卷,解开红头绳,很小心地把纸卷展开。王大壮也从一边伸长脖子,脑袋凑近来看。
  这是一张画在宣纸上的素描头像,画的正是夏照松。
  画非常逼真,五官栩栩如生,特别是脸上刀刻般的皱纹,寥寥数笔便将一个饱经风霜的农村老汉勾勒了出来。
  陈刚细细观察,小时候他学过一段时期的美术,对美术知识略知一二,从作画技巧和风格上看,手里拿的画像和昨晚半夜在别墅里得到的那幅素描画,应该出自同一个人。
  伸手摩挲了一下宣纸,用的应该也是同一种纸张。

  “给您画这个肖像画的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陈刚和王大壮几乎都是异口同声地问。
  “唉!老了,记不住了。一会英子回来后,你们问问她吧。”
  陈刚把画重新卷起来,用那根红头绳扎好后,还给夏照松,叮嘱说:“这幅画像很重要,请您一定保存好,也许有一天会用得到的。”
  现在可以断定,别墅内发现的那幅素描和刚才看到的画像是同一个人的作品,也就是十年前来落官岭村那个女孩画的。别墅闹鬼的事件是否由此就能揭开真相呢,虽然不敢妄下结论,但至少得到了一丝线索。女孩画的素描为什么被藏在别墅二楼的吊顶内?狐狸用爪子在梧桐树上留下的血色女人手掌印,与十年前第三人民医院先后失踪的两具女尸,是否存在某种关联或其中有什么暗示?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设法找到那个十年前喜欢美术的女孩,她是破除迷雾的突破口。

  王大壮对陈刚说:“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夏书记提供的这个信息非常重要,我们应该马上把这个情况向周所长和陆雪汇报。不过……”他摸下脑袋,“我们此行的目的是为狐狸而来,把那块树皮搞清楚才是周所长交代给我们的任务,所以我觉得还是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比较好。”
  王大壮话音刚落,夏书记突然神色变得不对劲,原本一直和和气气的他一下子收敛了笑容,他两眼紧盯着王大壮,问:“小伙子,你刚才说什么?再重复一遍!”
  陈刚心说坏了,方才书记把王大壮和自己当成了美术爱好者,当时也没给予纠正,就顺着书记的话这么下来了。而刚刚王大壮说话不考虑后果,直接把来的目的说了出来,书记肯定起疑心了。
  想到这里,他赶紧替王大壮回答说:“书记别误会,我们两个确实是学美术的,这次进山除了想接触一下大自然风景积累点绘画素材外,我们还受他人委托来村里了解点事情。”
  王大壮也意识到自己可能直接了,陈刚话刚说完,他也忙着解释:“是啊,是啊!另外还有点小事想了解一下,了解一下!”
  夏照松眼睛继续盯着王大壮:“小伙子你刚才说什么?为了什么而来?”
  “狐狸啊,说实话,我们来落官岭村就是想打听一下,附近这一带地方有没有狐狸出没。”王大壮把狐狸用爪子在树皮上“画画”的事简单说了一下,说完后,他好奇地问,“夏书记我看你神色不对啊,是不是您听说这只很神奇的狐狸?甚至你见过它和它打过交道啊?”
  本来很正常的几句话,不料,夏书记听完后,马上站起身,脸上的肌肉急剧抽搐了几下,仰头叹息一声,嘴唇哆哆嗦嗦,喊了两声:“三叔!三叔!”
  陈刚和王大壮顿时都愣住了:发生什么情况了?夏书记怎么管狐狸叫上三叔了?
  王大壮腮帮子哆嗦了一下,下意识一边向后退,手一边情不自禁向系在腰间的皮鞭摸去。他娘的!老家伙难道是……狐狸精变的?

  这时,只见夏书记步履蹒跚缓缓走到八仙桌前,先是深鞠一躬后,居然“扑通”一声,双膝跪倒在地,口中喃喃自语道:“大仙啊大仙,您这是显灵了呀,我三叔当年年幼不懂事,该惩罚您也惩罚他了,过去的恩恩怨怨就此一笔勾销吧!”
  说完,夏书记“咚咚咚”一连磕了三个响头,震得地板砰砰有声。
  王大壮的手刚摸到皮鞭,又缩了回来,他看明白了,夏书记不是管狐狸叫三叔,也就说,对方不是狐狸精,这里面有故事。
  陈刚恍然大悟,堂屋正中央摆放的这张八仙桌居然是为供奉狐狸用的。可以肯定的是,夏书记一定清楚关于狐狸的事情,很有可能,夏书记供奉的,就是在梧桐树上作画的那只狐狸。
  夏书记磕完三个响头后,颤微微站起来,靠近八仙桌,探手把桌子上的酒壶提起,缓缓把摆在香炉前的酒盅斟满,然后颤微微端起酒盅,走回到八仙桌前,恭恭敬敬再次深鞠一躬后,将酒洒在地上……整个过程,夏书记都做的一丝不苟,神态极其恭敬,而且其口中念念有词,尽管听不清说什么,但可以断定,对方在默默祈祷什么。

  陈刚和王大壮都不敢打扰,两人都是既惊讶又兴奋。原本对来落官岭打听狐狸一事没多少把握,想不到却如此顺利。
  从夏书记方才一系列的举止看,对方对那只神奇的狐狸一定知根知底,双方间可能发生过什么,彼此或许有过什么瓜葛。
  听夏书记话的意思,其三叔好像年轻时得罪过狐狸。
  等夏书记平静下来后,陈刚试探着问:“夏书记,您是不是对这只会画画的狐狸很熟悉呀,能不能把关于狐狸的事情讲给我们听听呢?”
  “咳咳!狐狸大仙显灵了哇,这是狐狸大仙显灵了哇!”夏书记情绪很激动,一阵喃喃自语后,对陈刚和王大壮讲起了关于三叔的故事。
  “我三叔叫夏来义,四十年前,他是落官岭村枪法最准的猎手。和现在不一样,四十年前没有禁止打猎这说法,那时候,落官岭村后这片大山中野生动物不少,什么野兔啦、野猪啦、山鸡啦等等,树林子中随处可见。当时落官岭村前村后地不少,村里青壮劳力也多,农忙之余,很多人都喜欢扛着土枪去山后村中打猎。”
  “那时候三叔已经四十岁了,从二十多岁喜欢打猎起,差不多打猎有二十多年了,枪法越来越准,在他枪下丧生的动物可以说数都数不过来了。动物都是有灵性的,慢慢的,只要它们看到三叔扛着猎丨枪丨出现在山中,没有一个不胆战心惊躲藏起来的。”
  “后来三叔就骄傲起来了,以为自己的枪法在落官岭数第一,没有人能超过他。我那时候刚成家没几年,每次见三叔扛着猎丨枪丨,手里提着血淋林的野兔回来,就觉得于心不忍。我劝三叔尽量少杀生,动物和人一样,也有血有肉,砰一声枪响,一条命就这么没了,太残忍了。三叔却对我说,照松你懂什么,弱肉强食是自古以来大自然不变的规律,每个动物,其寿数都是固定的,我这边枪一响,它那边寿数就到了,老天爷给我的,就是这么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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