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电视剧还狗血的屌丝情感回忆录》
第40节作者:
血吟狼 日期:2018-04-26 14:52:17
进了屋,换了拖鞋。我拉着高小凤在客厅沙发上坐下。随手拿起遥控器搜索想看的频道。宋喆将手里的水果放下,冲里屋喊了一嗓子“老婆,老牛来了。”“耳朵又没聋,别瞎喊。老牛,你不进来,在外边躲着干嘛呢!”里屋传出马蓉的声音。换做往常,我肯定直冲里屋。但此时的本道爷知道里屋除了马蓉外,还有一个现在我最不想见到的人。虽然知道躲是躲不过去了,但鸵鸟精神,拖的一时是一时吧。“我躲什么了?我在客厅看电视呢。谁知道你在屋子干啥呢。你要是在换衣服,我进去还说不清了呢。男女有别,我可是一个正直的少年。”本道爷大声的喊道。一个是因为高小凤在旁边,另一个不如此,不能抵消我内心的烦躁。“好了,别废话了,赶快进来。还没找你算账呢。你个逃兵。”我拍拍高小凤的手,“亲爱的,你先坐一会儿,看看电视。我们这帮人就这样。好长时间没见了,我先进去叙叙旧。一会儿在给你们介绍。”我轻声对高小凤说到。高小凤乖巧的点点头,接过遥控器。我看了一眼宋喆,示意他跟我一起进去。结果这贱人就压根没看到一样。在那装傻充愣。“弟妹,你吃水果。随意。别客气。我厨房里还炖着鸡呢。一会儿就能出锅了。我去照看一下。”“大哥,我帮你吧。”高小凤忙站起身。“不用,不用。你坐这看电视就行。”贱人宋喆慌忙摆手。高小凤客气了两句,也就作罢。准备坐下。本道爷福临心智,忙插嘴。“亲爱的,要不你去帮帮这贱人也行。免得一会儿这贱人说我们白吃白喝,不干活。”我用身子挡着高小凤的视线,冲宋喆挤眉弄眼。马德,我一会儿进了里屋还不知道什么情况呢。留高小凤一个人在客厅,开什么玩笑。宋喆这牲口,最终还是仗义了一回。“要不,弟妹你一会儿帮我盛盘子。顺便给我讲讲你俩认识的经过?我再给你爆点料?”“好,大哥,你一会儿多给我讲讲牛牛的糗事。”高小凤笑咪咪地跟宋喆去了厨房。临走撇了我一眼。眼神中透着一种回去再要你好看的韵味。
日期:2018-04-26 16:50:46
本道爷站那尴尬的笑着。高小凤和宋喆的身影一消失。我就一咬牙一跺脚,冲最里屋奔去。那时的平房,每家都有五六间。没有现在的暖气,家家都是烧的炉子。烧的旺一点,还是很暖和的。不过靠近客厅的屋子,因为是在中间,还是要比两头的屋子暖和。因为宋喆上学的缘故,平时不在家,中心的屋子自然是他父母平时在用。宋喆回来了,自然是将平时几乎不用的最头头的里屋收拾出来给他。我奔向最头头的屋子一把将门推开。许是屋子新烧,新疆的冬天,屋子里还是略微有点凉意。马蓉和商淑清都蜷缩着坐在床上,还披着被子。见到我进来,马蓉二话不说,一甩腿,脚上的棉拖鞋就冲本道爷面门飞来。“要死了,半天不进来。进来还把门开那么大。热气都让你放跑完了。”马蓉还是那么泼辣的吼道。换做平时,本道爷肯定不会就这样受她的气。可此一时彼一时,只好关上门,捡起地上的拖鞋,走过去,轻声地嘟囔“疯婆子。长得还凑合。这臭脾气,除了宋喆那种傻瓜,鬼才敢要。”尽管嘟囔得声音很轻。马蓉还是尽数听了去。“死老牛,老娘怎样要你管。你来的正好,老娘脾气爆,这有脾气好的。当初的事,某只猪是否今天解释一下。”说完,还真像母夜叉一样叉着腰。恶狠狠的盯着我。气势上完爆本道爷。旁边,商淑清则一言不发,安静的盯着本道爷。水汪汪的大眼睛里似乎有雾气蒸腾。
日期:2018-05-01 05:14:24
时光往前推。遥想到和马蓉,商淑清刚认识的时候。这么说也不对,是刚上高三的时候。高二结束,文理分科。马蓉和商淑清原来就是一个班。文理分科后,文科班分了两个,一班是快班,也就是俗称的尖子班。五班是慢班,也就是渣子班。调皮捣蛋的,学习不好的,都分到了五班。本道爷当时不幸被分到了五班。但两个班不是固定死的,经常模拟考试,以成绩分班。考的前五十名就去一班,五十名以后的就自动去五班。校方给出的回应是美其名曰提高学生之间的竞争力。一次模拟考试后,本道爷不小心考进前五十,被“提拔”进了一班。至于被我挤掉名额的那个倒霉蛋应该是谁?没兴趣知道,也忘了是谁。反正进了一班的道爷,顶了那个倒霉蛋的空,和马蓉坐了同桌。马蓉的脾气不好,学习还凑合,长相吗,不违心地说,确实还不错。和整个班的学习风气不同。本道爷就不是个死读书,读死书的料。初始,先是被马蓉的外表迷惑了。有这么个同桌在身边,不尝试招惹一下,也不是本道爷的风格不是。在展示了本道爷风趣,幽默,上知天文地理,下晓鸡毛蒜皮,无物不知,无所不晓的才能下,再配上不算丑,还有点小帅的一副皮囊。也说不上拿下还是没拿下。总之,马蓉肯定算是对本道爷有了好感。高三,面对高考,一班的觉大多数学生,天天是背不完的课文,做不完的习题。想来经历过高考的朋友都有所体会。只有本道爷过的跟神仙一样,我行我素,从来不勉强自己,放学了,就和五班原来几个哥们打打篮球,或是找个地方打几把台球。全然没有被高三的紧迫感所感染的态势。完全就是个异类。和马蓉的关系,进展越来越快。可以拉拉小手,没人的时候,偶而可以亲个小嘴。再进一步就没有了。也就这时候,我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在马蓉文静的外表下,有着一颗男孩的心。和她在一起,更像是和一个哥们在一起。除了生理构造,是个女生,她要是做变性手术的话,绝对能成为本道爷的好哥们。再后来,她能让你忽略她的性别,当哥们比当女朋友要称职。有一阵,我甚至怀疑,就算是你剥光她的衣服,她会不会都毫不在意的跟你大谈乔丹,皮蓬,公牛,火箭,步行者。没有看不起同性恋的意思,但本道爷接受不了。一想起跟一个披着女性外衣的男人谈对象,哪怕这件外衣再美,也接受不了。这时,宋喆出现了。那是一个中午,放学了。我和王长远,范建辉几个死党在操场打篮球,三对三缺一个人,正发愁呢,宋喆走过来“缺个人?带我一个呗。我原来打小中锋的”。“三对三,胡乱打着玩的。管你屁的中锋不中锋的。想玩就一起。”一场球打下来,宋喆不管是防守,抢断,投篮,居然都不错。最起码技术比二把刀的本道爷要强。男人之间的友谊就是这样,打完球,我就认可了宋喆。哪怕后来我知道他是早有预谋的。“球打的不错么?有时间下回还一起玩?”本道爷是个输的起的人。再说,本来就是胡打着玩的,也不是什么正式比赛。“还行吧,原来有个喜欢的女孩喜欢篮球,就练过一段时间”。“行,牛X,不像我,就为了打篮球耍帅,好吸引女孩。这点,你比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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