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经路险,妖狠魔多,仙佛妙招,胜负难明?只因你在局中:西游大棋局》
第4节

作者: 于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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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神仙的生活质量,确保天庭的社会稳定,必须让神仙们尽可能多地吃桃。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玉帝在提高蟠桃产量和品质的同时还采取了另一项措施:控制神仙数量。神仙少了,桃子自然也就够吃。
  如果我们再进一步地细分,控制神仙数量的措施又分为三项。一是控制后备军的数量,二是以立法形式禁止神仙生育子女,三是默许神仙互相殴斗。
  控制后备军的数量,也就是即将成仙的凡人有五百年一次的所谓的天灾。

  到此我们就可以明白这神仙圈和其他圈子的根本不同点在哪里,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其他圈子的成员有新陈代谢,而神仙圈没有,没有吐故,何须纳新?比如说大学里的社团,学生一毕业自然就会退出社团,不招收新人怎么能行?比如说艺术圈,德高望重的老艺术家离我们而去了,自然的,每天都会有小鲜肉加进来。而神仙圈呢?完全不是这样的。他们会一直活下去,活下去,一直活到宇宙消失。假如不断有新的神仙加入,老的神仙又不死,那桃子还够吃吗?我小时候看过一些文学作品、影视作品中有这样的情节:农妇说自己不在乎多生孩子就会说“不就是多双筷子嘛!不就是多添一瓢水嘛!”这话放在凡人这里合适,放在神仙圈里可就不合适了。那可不是筷子和水的问题,那是实实在在的寿命啊!谁愿意死啊?所以,神仙们齐心协力合起伙来杀新人。想加入我们?去死吧!

  天庭就是一个政权,就是一个国家,它符合国家的政治特征。
  第一,天庭实现了统治者及官员的专业化。最高统治者为玉帝,其他正国级高官是三清、四御,有实力是大诸侯是五老。几乎所有的自然资源,包括水、火、风、雷电等都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有没有实现资源的最优配制我们不敢妄言,但绝对实现了玉帝对自然资源的绝对控制。实现了对自然资源的控制,也就保证了各路神仙能够源源不断地得到凡人的信奉。原著开篇那一大段话里有这么一部分:“再五千四百岁……有日有月有星有辰。……又经五千四百岁……地始凝结。再五千四百岁,……有水有火有山有石有土……又经五千四百岁……天清地爽,阴阳交合……再五千四百岁,……生人生兽生禽”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先有了自然界,后有了神仙。并不是山神创造了山,而是山神霸占了山,明白没?那么多的神仙管这管那,这就叫做神仙官员的专业化。简单了说,神仙把原本属于你的东西夺了过去,再多少赏你一点冷饭残渣,然后你再对他顶礼膜拜感谢他对你的恩赐,这就成了宗教。

  二、天庭实现了权力的制度化、非家族化。比如降雨的程序就是非常明确的:“须得玉帝旨意,吩咐在那地方,要几尺几寸,什么时辰起住,还要三官举笔,太乙移文,会令了雷公电母,风伯云童……”权力的制度化有利于实现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有利于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是国家体系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天庭权力在非家族化这一点上做得更彻底,天庭基本上就不存在家庭,更不用谈什么权力的家族化。天庭神仙有家庭的可以说是屈指可数:玉帝和王母娘娘是夫妻,孩子是七仙女。托塔天王有没有妻子不知道,但他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除此两家之外,似乎找不到有家庭的神仙。

  天庭的政权组织形式已经比较完善,要说有什么不足之处,可以找到一条比较明显的,那就是成文法还没有完全取代习惯法,还是习惯法占优势地位。比如孙悟空第一次见到玉帝一节:

  “这个野猴!怎么不拜伏参见,辄敢这等答应道‘老孙便是’却该死了,该死了!”玉帝传旨道:“那孙悟空乃下界妖仙,初得人身,不知朝礼,且姑恕罪。”
  由这段对话可以看出,见玉帝要磕头行礼,这是规定。但是这个规定显然并没有成为明文规定,只是一个习惯做法。当玉帝认为这个规定可以更改时这个规定就更改了,这就是法制的不完善之处。
  天庭的成文法有多少?书中没有明确的说法,按照内容进行推测,似乎只有两条。一是神仙不得结婚生子,二是天气变化由玉帝掌握。第一条是根据全书内容总结出来的,第二条书中有明确的表述,泾河龙王就是“拙计犯天条”。
  现在我们重点说一下第一条,天庭的公务员婚姻生育法。
  为什么天庭要禁止神仙生孩子?答案是,关键还是那个吃桃子的问题。假如让神仙们都随意结婚生孩子,孩子生下来以后必然会面临着待遇的问题。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神仙的孩子呢?难道不也应该是长生不老的吗?可问题是孩子好生桃难结。孩子二十年就可以生一个,仙桃却是三千年结一批。没等桃子成熟那些神仙们已经生了一百多代了!这事让谁也受不了啊!不限制生育的最后结果就是大家一块都死。所以,一定要控制人口数量。天庭明文规定,禁止神仙发生性行为以及生育子女。该条文之下的第一款规定,凡是敢于发生性行为的神仙一律死刑,不区分既遂与未遂。第二款又规定,神仙所生子女一律处死,不得存活,但神仙自愿死亡的,其子女可免于处死并可继承其天庭编制。该条文第一款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体现了罪、责、刑相一致的原则,是法律的文明性的体现。第二款体现了法律的变通性与灵活性,最值得一提的是,第二款充分体现了法律的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特点,是天条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

  我们来看书中的两个违反天条的例子。猪八戒违反的是第一款的规定,他的调戏嫦娥的行为是犯罪未遂,尽管是未遂,仍然“依律问成该处决”。审判二郎神的母亲则是适用了第二款规定,二郎神的母亲身亡,给儿子换取了神仙编制。由于二郎神不能理解这样的安排,所以他和玉帝始终不能和好,始终是“听调不听宣”。其实在这件事上,二郎神是错的,玉帝是对的。二郎神的母亲违反了法律就应该受到惩罚,不能因为她是一把手的妹妹就法外开恩。法律是用来遵守的,不是用来破坏的。有一点亲戚关系就不遵守法律,这样的法律还有存在的意义吗?谁没有个关系啊?再者说了,玉帝成了仙,玉帝的妹妹也成了仙,难道这个妹妹真的是凭自己的本事考上的公务员吗?难道真的没有一点鸡犬升天的意思在内吗?身为玉帝的妹妹已够占便宜了,还想怎么样啊?哥哥定了法律,妹妹带着头去破坏,这就叫亲戚?俗话说得好:先讲规矩,再讲感情。二郎神只看到了自己的母亲被杀,但他没有好好地想一想自己的母亲为什么被杀。我们应当依法治国,不能依人治国。

  说了这么多,我们应该认识到一点:天庭就是一个国家,就是一个政权,就是一个暴力机器,它设置各种各样的机构就是为了更好地杀人。
  另外再说明一点:天庭杀人毕竟是偷偷摸摸地杀,打着自然灾害的旗号进行。但当需要杀死那些修炼有成的动物时,天庭却是光明正大地出手,还美其名曰“降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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