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渴望活成最好的自己,最后,却活成了讨厌的样子》
第14节作者:
红红 我过往做的那些事,虽然都有理由,可我害怕霍继都知道。
沈淖的手段让我片刻不得安宁,我提心吊胆,我怕这个男人离开我。
我怕,我太怕了。
他兜里的手机响了,抱着我的手移开一只,接了个电话。
“氲扬,我在军部外面……做啥?耍猴呢,一只猴子,金丝猴挂身上下不来。”
我被他的话逗笑了,搂着他脖颈更急了,牙齿在他的皮肤上细细的磕。
他不知道多嫌弃我,脖子一个劲移,移。
“大热天,黏糊糊的,别搞的我一身口水。”
稍稍,不远处一道调侃。
“吆,是耍猴呢,这猴有点好看啊。”
我看着往这边走来的宋氲扬和白原澈,两人皆是一身军装,俊模样走路的姿势跟块板似的,看起来特别威武,特别撩人。
他们到霍继都身边。
白原澈看着我:“这是哭了啊?”
我手一抹眼睛,确实渗着那么点的泪,赶紧擦了,犟兮兮的说:“没哭。”
霍继都也揶揄:“这乖乖最喜欢口是心非,进去吧。”
他没问我怎么了,就那么抱着我,哨兵敬礼的时候,他压着我的头,让我安心靠着他。
约莫是他的做法太暖心的,他的身体太强壮了,我的过去太心酸了,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连我妈都做不到,一对比,我又流了泪。
我埋头,把霍继都肩膀那一块哭湿。
他拍了下我臀部:“乖乖,别全弄湿了,我还得见人呢……”
我又笑了,收了哭,就哽咽着。
他又特别没好气的说:“行,行……使劲糟蹋。”
几分钟后,进了霍继都的办公室。
他的办公室很是整洁干净,一顺溜的酸枣枝,边上搁着几个红木椅子。
他把我放桌子上,不知从哪抽出一把黄花梨椅子,又把我抱到上面。
后顺手给宋氲扬和白原澈泡了杯茶。
我的目光一直随着霍继都移,盯着他,我才能安心一点。
“别盯我了,我让人给你弄点零食。”霍继都过来拍我的脸:“我和他们有正事……”
我点头,就坐在霍继都的办公室等,不会儿,有个穿着夏季常服的女人带了包零食过来。
“这是霍军长让我给你的。”
“谢谢。”
“你是霍军长的妹妹迈?这一家基因可真好。”
我愣了下,心想还是不给霍继都添麻烦了,就点点头。
没想到那女人得劲了,干脆搬了椅子过来问我:“霍军长在家里脾气是不是也好?我们大院里的人都喜欢他,是男神。”
我差点就脱口而出,也是我男神。
可我没说。
只听那女人继续叹气:“哎,可惜咯,我们都没得机会撒,以前大家觉得霍军长和聂卓格大校是一对儿,咦……”那女人像是发现了什么惊天大秘密:“我这么看,你和聂卓格大校长的有点儿像来着。”
我心虚的慌。
之前在包厢里就听到宋氲扬白原澈他们提到这个名字,现在这女人又说之前聂卓格和霍继都是一对儿,我心里不禁有些波澜。
原来那个女人叫聂卓格。
捏了捏手:“我才从外国回来,一直没在这边待,也不了解,他俩怎么了?”
都说喜欢吃零食的女人有时候闲不住口,这女人估计也是,听我问,瞳孔放大,蛮感兴趣的模样。
“聂卓格大校和霍军长两人一处任职,后来也不晓得怎么回事,聂卓格大校嫁人了,嫁给了常委军区的司令员,现在是陆军副政委,叫苏赢何,据说又离婚了,这才不到半年咧。”
我心里越发觉得这事水深不可测。
沈淖是个深井,霍继都恐怕比沈淖深不晓得多少倍。
不由得又问:“不是说霍军长要和闫妙玲订婚?”
女人想了会,忽然乐开了花,手指头一摆,呵呵说着:“嘿,那没谱儿,闫妙玲和聂卓格大校比差远了,家世背景人品都差一大截……哎吆,不能聊了,我得过去上政治课,不好意思啊,刚毕业的,歪叨了点。”
我点点头,看着她离开,把全身窝在椅子上,闭着眼不动。
我想,我的爱情似乎充满了荆棘,而我必须斩断那些。
迷迷糊糊中,有人推开门,我没睁眼,睡的憨。
只听宋氲扬小声问:“继都,你真要把这东西带身边?”
“七哥,之前去西藏,一个喇嘛告诉我二十五岁会遇见个十九岁的,她跟我一辈子缠不清,我一向不信命,不信邪,如果这是命,我信了,就她了。”
霍继都说‘如果这是命’几个字,特别铿锵有力,我浑身一个激灵,一震,知道不能再装了,慢悠悠睁开眼。
霍继都把一杯水递到我面前:“眼红了,喝口。”
我笑,没接,双手打开,趁势抱住他的脖子:“看你看的,想你想的,爱你爱的,像来自很多光年之外,又要走很多光年才能抵达的星光。”
这是爱尔兰诗人谢默斯·希尼《远方》里的句子,只不过我把它用在了爱情上。
听听,矫情是不?煽情是不?甜不甜。
说完之后,我特傻的冲霍继都笑,冲霍继都耳垂亲吻。
他躲避不了,瞅着我,小声的,特宠的说:“就你这作样,行了,行了,没完没了——”
视线所及,宋氲扬和白原澈傻了。
宋氲扬干脆搬了把椅子,大大方方,啧啧出声:“继都,这猴成精,勾人,能折腾。”
我把霍继都搂的更紧,闭着眼,缓缓的,沉沉的,把心里的欲望倾倒出来:“继都,我爱你。”
多少个爱情因为猜测,因为不善表达无疾而终。我要让霍继都知道,知道我这颗心为他蠢蠢欲动,至少,我勇敢了。
霍继都回抱着我,淡淡说:“我知道。”
他知道,这就够了。
纵然爱再难,他值得我这么做。
从他怀里移开,他把我齐腰的卷发全挪到肩膀后面,捧着我的脸:“今天得开会到深夜,我让唐七送你回去。”
我抿抿唇,满不在乎的摇头:“我和你一起回家。”
他被我眼里的坚定震惊了,深邃而幽远的眸子带着些无可奈何。
“好!”
这一刻,我眼里镶着感动。
说起来,从小到大我都是独来独往,性格确实有些孤僻,又有些疯狂。
我曾告诉我母亲:你要是不在了,这个世界上我也就没有牵挂的人了,我会自杀。那个时候她哭的很凶,一直拉着我的手哀求,直到我答应她会打消这个念头。
没遇见霍继都之前,我像一批野马,习惯自己舔舐伤口。现在,我学会依赖,习惯依赖,就再也不能成为一批野马了。
我从椅子上站到地上,对霍继都说:“你有事就去忙,我在这里等。”
伸手推了他一把,他岿然不动。
我双手触碰到的胸口结实而又严密,肌肉健硕,硬邦邦的,手感真好,我忍不住顺着他肌肉的线条贴着感受,咽了咽口水,仰着头问。
“你不是要开会?”
他静默地站着,漆黑的眸子里是看不透的深邃,薄唇轻抿:“先把你办了,走。”明明是一副冷峻帅气的面孔,却总叫人觉得邪兮兮的,不太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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