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明月在:广州刑警重案录》
第4节作者:
没有子弹 地域性犯罪的兴起得益于中国浓厚的乡情传统,也得益于当今“笑贫不笑娼”的社会氛围。那些靠烧杀掠夺得来的财富,在转化为家乡的小洋楼之后,换来的不是鄙夷,而是羡慕——即便是大家都知道钱的来历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持续跟进,哪怕有不断坐牢的前车之鉴,仍然挡不住前赴后继的乡亲。举个例,广东化州,在广州没有禁摩以前,一条又一条的村子的年轻人,把“飞车抢夺”的传统维持了很多年;广西贺州,数不清的乡亲靠砸车门盗抢车内财物暴发;湖南隆回,不仅盛产利用色诱劫财的鸡头,更有大堆靠绑架勒索性工作者讨生活的人;河南宝丰,成群结队的“和尚尼姑”靠替人消灾诈骗求生;贵州锦屏,开锁大王、燕子李三层出不穷,重庆奉节,开保险柜的技术流传甚广……各地的例子数不胜数,这样的传帮带,使得同一系列的犯罪手法高度专业化,随着时代与时俱进,甚至可以说道未高一尺,魔已高一丈。既是刑事难题,更是社会难题。
前面有位读者说警察会歧视外省人。绝对不是,但是,出于职业的警觉,对于无业闲散人员某些特殊的籍贯,留心是正常的。高危人群啊,不可不防。
我随便谈以一个2006年破获的湖南籍开面包车抢劫工地团伙为例,简要说说此类高危人群的形成和进化(他们也在不断发展)。
这个以“阿胜”为首的团伙共8人,清一色老乡。最初都是收废品为生(广州废品市场是河南人的天下,多年如此),但是熟悉各个工地、公司之后,阿胜发现,这些存放有大量物资的场所通常都只请一两个人看守,还都是老朽,我与其收他的破烂,不如直接偷算了。于是,开始骑着三轮车小偷小摸。一个人带的东西有限,那就几个人联合作战。慢慢的尝到甜头后,胆子和胃口也越来越大,偷都嫌慢了,直接抢!三轮车装的太少,行动太慢,面包车上!就这样,犯罪逐渐升级,到最后就是明火执仗,包围攻坚。
当然,他们也不试完全蛮干,为了达到专业迅速的效果,阿胜每次行动前会踩点,精细分工,计划好行动线路,提前联系好销赃犯……新人入伙,要进行专业培训和实战培训,达不到要求不要……每次赃款平分,根据具体表现,出色的还可以拿双份。《疯狂的石头》上说:专业,这就我们强调的专业……
而更危险的就是,这样的地域犯罪链似乎没有断绝的迹象。阿胜们坐牢之后,更多后来的阿胜正在以他们为榜样,接班上位,不亦乐乎。
(秃笔抗踢牛……)
本人工作太忙,只能深夜赶贴,人也不年轻了,内存跟不上,回忆太慢,慢慢写……
日期:2009-11-06 13:24:00
5、高危人群(2)
上面说了犯罪的高危人群。下面接着说受侵害的高危人群。
对于刑警而言,重案并不可怕,诸如绑架爆炸之类的案件,影响力大,但是直接的线索多,切入点也多,侦查起来并不难。真正难的有两类:涉及性工作者和营运性司机(包括摩托车)的。这两类人,由于职业性质的原因,接触的人纷繁复杂,三教九流,无所不包,而且绝大多数没有直接的社会联系。也正因为如此,这两类人也是暴力犯罪的经常性目标。
关于性工作者的案例第一节我已经说了一个变态的,很有代表性,疑犯的供述中之所以选择这类目标就是因为:她们好下手,得手后又不喜欢报案。良家妇女深更半夜谁还会衣着暴露的四处游荡阿,被强奸抢劫后断不至于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做为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之一,性工作者一直是在活在主流的社会的边缘。这类也算是自食其力且对社会没有危害(甚至大有好处)的人们,始终在道德的压力下,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杀人放火比起来,卖淫怎么能算“罪”?和出卖灵魂的比起来,出卖肉体怎么能算“恶”?大盗窃国,小淫养家……当今之世,有多少的鸡的屁是靠色情行业以及相关产业带动——这个很难说清,但一个务实主义者必须知道,这类所谓的“无烟工业”原比建几个烟囱更能持续发展。
我曾经在早年的杰作(这个不用谦虚)《粉色天空:城市的暗黑欢场》中对性工作者这一高危群体有过文学化的描述。需要补充的是,尤其是那些比较底层的性工作者,她们面临的危险,是不可知且不可控的。我文章中说“如果三十岁前能顺利从良而没有被抢劫三次以上,那算是幸福的”,至今也差不多。尤其是在以嫖宿之名借机绑架勒索性工作者这一犯罪手法在流传开来之后,此类犯罪越演越烈,系列案层出不穷。
此类案件经过大概是:2、3名疑犯以嫖宿的名义将受害人带走,绑架至某处关押(其间会有多人协同作案,受害人通常会遭到多次轮奸),疑犯致电受害人的“妈咪”、“鸡头”或家人,索要赎金,讨价还价,通常2千至2万不等。这类手法最早在湖南籍疑犯中流传,后来逐波扩散。
坦率的说,这类案件非常简单,因为疑犯勒索必须保持联系,侦破上线并没有任何困难。困难的是,很多事主根本不报警。对那些“妈咪”“鸡头”而言,自始至终把自己置于罪犯同列的境地,根本没想到警察的保护名单中也有她们。实际上,就算是真的罪犯,在面临侵害的时候,他的合法权益,仍然是有保障的。
此类案件每次解救出来的女人,通常都是赤身裸体,境况凄惨(疑犯防止她们逃跑)。唯有一个勇敢的,不堪轮奸,愤而跳楼,结果高位截瘫。作案的疑犯,3个都不到20岁。
我们唯一的一个女刑警,每次解救,都会第一时间为这些可怜的女人送上衣服,为她们留下一点微不足道的尊严。也有很多被解救的女人,匿名为我们送来锦旗,个中滋味,复杂啊。
对这些女人保持应有的宽容和理解,我认为,是这个社会必须的良知和义务。
我前面说的侦查相对困难的案件多是那些偶发性的抢劫杀害性工作者的案件。因为无必然的联系可以寻找,侦查线索非常少,有时候得靠一点运气。
另一类高危人群出租车司机(包括摩托车搭客仔)就不用多说了,借搭载之名抢钱抢车,由来已久。最可怜的是谋完财被害命的那种。比较专业一点的手法是这样的:
举例,疑犯A在东莞叫车(多半是那些没有营运资格,容易被钓鱼的黑车),疑犯B等则在广州某僻静处埋伏,待A到达后一哄而上实施抢劫,将车主捆绑,再开车绕行一段距离,弃车族于荒凉之处,走人。所以要多提醒一句,遇到此类情况,尽量不要为了那点身外之物和疑犯死磕,保命要紧。记住疑犯的长相口音犯罪手法已经整个过程就可以了。
(秃笔抗踢牛……)
日期:2009-11-07 20:50:00
6、黑社会
重庆打黑全国闻名,对此我也很佩服——不管政治家最后的考量是什么,但是至少老百姓都高兴。高兴就好了,谁管他背后的风雨。
人类社会的秩序一直在不断的完善,但是,不管如何进步,秩序之外,还需另类的补充——无他,人的动物性决定的。这也是黑社会存在的根基,秩序之外的秩序。
我先把话题扯远一点,说说海盗——这个和黑社会有极大的类似。像索马里海盗绑架勒索的手段,在我看来,非常低下,充其量是三流眼光。古代真正的大海盗,比如王直,怎么获利呢——当我的实力已经达到一定的程度后,我已经不屑于明火执仗的上阵抢劫了。你们不是害怕被抢吗,不是花大价钱请人护卫吗,不用了,给我定期交上保护费,打上我的旗号,保证你一路平安。商家一合算,这样也算值啊,反正都要花钱,不如以这种代价最小的方式。你看,大海盗就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在正统之外建立自己的秩序,自己的游戏规则,这种规则,和那些白规则相得益彰,一个台面,一个台下,大家都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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