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儿》
第28节

作者: 恋上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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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那男子见状,连忙下车,嘴里说道:“我来帮你吧,你先车。”
  苑菱原本还想拒绝的,不过那男子却是不容自己拒绝,直接提起自己的行李箱,放在了皮卡车的拖斗里。
  不用说,热心的皮卡车司机是曾志了。
  曾志见对方的样子,像是想起了什么,从车台摸出两支藿香正气液,熟练的用钥匙串的小剪刀将藿香正气液封口铰掉递给对方,说道:“来,把我这两管藿香正气液喝了吧,应该有点效果。”
  “谢谢。”女孩也挺大方,只不过在接过藿香正气液之后闻到那股难闻的药味儿,禁不住皱起眉头。

  “良药苦口利于病,赶紧喝了,我好送你回去。”曾志说道。
  女孩子看了曾志一眼,说道:“怎么,耽搁你的事情了?没事儿,你先走吧,我坐一会儿。”
  话虽这么说,但女孩子还是一咬牙将两瓶藿香正气液喝了下去,强烈的药味儿差一点让她又吐了起来。
  “你这样我好意思走吗?”曾志摊了摊手,有些无奈的说道,“这里人来人往,人多眼杂……”
  “怕别人看见说闲话?我一个女孩子都不怕,你大男人怕啥?”女孩子说道,然后自个儿笑了起来。
  不知道是藿香正气液发挥了作用,还是下车后空气好了许多,女孩原本苍白的脸多了几丝红晕,笑起来秀眉微扬,两个酒窝若隐若现,看得曾志也是一呆。
  先前一直没有太注意,这个时候曾志才发现,眼前这个女孩子竟然是一位高挑的都市丽人,穿着一双三公分小高跟的她,起将近一米八的曾志来,也低不了多少。虽然刚刚吐过,但是却一点儿掩盖不了她的脱俗气质。她身穿一套丝质的黑色职业套装,不过因为某个部位太丰满的缘故,看去鼓鼓囊囊的,像是要炸裂了一般。那种丰满程度,绝对是曾志之前没有见过的。
  曾志感觉这个女孩子却很有点外柔内刚的味道,挠了挠脑袋,似笑非笑的说道:“这倒不怕,怕人家说咋恁娇艳的一朵鲜花,旁边堆恁大一坨牛屎呢?可千万别插在这堆牛屎了,这不是寒碜了你,也恶心了我?”
  被曾志这自我解嘲的一番话逗得忍俊不禁,女孩子噗嗤一声笑出声来,笑得花枝乱颤,颤的让曾志都担心她小西装里面的白衬衫裂开了,说道:“哟呵,还真看不出碰见一个这么贫嘴的。”
  “这哪儿叫贫嘴啊,这叫苦求乐,自我调剂。”曾志也笑了起来,对这大胸的女孩子说道,“生活不如意,但咱也得过下去不是?不能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吧?”

  女孩子略略有些诧异的看了曾志一眼,曾志似乎也觉得自己有些失言了,摇摇头说道:“好些没有?”
  女孩子点头道:“嗯,被你这一逗,我倒是觉得好多了,我看你也是等得不耐烦了,走吧。”
  从胡家村岔路口到乡里集镇的五公里路程,步行至少需要一个小时。可在车轮下,也是十分钟不到的样子。
  在街口的时候,曾志停了车,落落大方的和女孩子挥手道别,便开车径直离去,倒是让站在街口的女孩子愣怔了半晌。
  颇以自己的容貌气质为傲的她,没想到遇这样一个男孩子,竟然能够在把自己送到目的地之后,一句多余话都没有转身离去,甚至连自己姓甚名谁都没有问一句,这让女孩的自尊禁不住有些受挫。
  看着消失在街道拐角处的皮卡车,女孩子如有所思的摇摇头,微笑了起来,这个男孩子还真是有些与众不同。
  曾志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有些率意的行为,会给这个萍水相逢的女孩子带来什么印象,他现在也没有那么多心思去想其他。
  曾志的老家结合村位于集镇的北边,只有一条4米宽的水泥路通往村里。并且这条水泥路还是前两年刚刚铺的水泥。以前的时候,村里只有一条狭窄的村公路。甚至,这条村公路也是在进入新世纪好几年后才挖的毛路,在那之前,村里进出的只有一条一米左右的小路。
  结合村不算大,全村也一千多人,但八CD是姓曾的,这个村叫曾家村或许更合适。
  家族大了,辈分自然不少。如今还有人健在的辈分最高的,曾志要叫高祖父;不过,辈分最低的,也有叫曾志为曾祖父的了。也是说,村里曾姓前后一共有八辈人。
  或者另外一个事情更可以说明这个情况,那是曾志读小学的时候,班四十几人,姓曾的将近二十人,有一个仅他大一个星期的曾祖父辈的,同时也有一个叫他祖父的晚辈,真正是六世同堂。
  曾志这个家族是明末时期迁入川的,据说迁入的老祖宗是南明赣省的一个大官,当时鞑子南下攻打南明,小朝廷土崩瓦解,曾氏的老祖宗为了躲避鞑子的追杀,逃难进川的。如今已经在这里繁衍了将近四百年。
  自从进村之后,到处都是熟人,曾志自然是经常停下来打招呼,一路不停的叫着某祖祖,某爷爷某奶奶,某叔某婶,某哥某嫂,亦或者是被人叫志哥,志叔,志爷爷……花了足足半个小时,曾志才走完一公里的路,到了自己的家前面。
  没办法,曾志在村里也算是大名人一个。他是村里第二个考名牌大学的,在他之前,有一个他大了三四岁的姑姑,考了京城的人民大学。作为亚圣后裔,曾家人都敬重知识分子,对于曾志这样的有“出息”的族人,大家都是很尊重的,见面都要打个招呼。
  曾志突然回家,自然让父母非常意外。尤其是看见曾志开着的皮卡车,更是让父母不解。他们没有怀疑曾志这车是找人借的,因为这么多年来,曾志从来没有找人借过车开回家。
  母亲问道:“三娃儿,你怎么买车了?明明不是说要先买房的吗?”
  曾志笑着说道:“不了,不用先买房了。”
  母亲闻言一愣,问道:“不用先买房了?明明答应先结婚再买房了?”
  曾志摇摇头,说道:“不是,她嫌我在城里买不起房子,跟我分手了。”
  “什么?!”母亲一听,顿时傻眼了。
  半晌之后,母亲才喃喃道:“三娃儿,都是爸妈没本事,拖累你了……别人家的父母,不但不会找细娃要钱,结婚还会帮着买房,可我和你爸,非但没钱帮你们买房结婚,还要你花钱养着……”
  一边的父亲也是神色黯然。
  曾志摇摇头,对母亲说道:“妈,你千万别这么说,你们把我养大是最大的恩情了,现在你们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我这个儿子养着你们不是应该的吗?”
  虽然,自从大学起,父母基本没帮到他,生活费书学费都是曾志自己解决,有时候还会补贴家里,但是对此,曾志却是没有任何不满。因为父母的年龄已经不小了,再加年轻时太过劳累,导致现在都是伤痛疾病缠身。
  而导致这个结果的,都是他们年轻的时候,为了他们三姐弟的生活和学习。现在他们老了,身体又不好,不要说曾志还算是个孝顺的人,只要稍微有点良心的,又岂能丢下父母在家不管?
  曾志的回来,顿时让原本寂静的小院热闹起来,在父亲的指挥之下,曾志冲进后院的鸡舍抓出一只足有五六斤的公鸡,准备做一锅鸡公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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