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完今生我们再恋爱——兽性和诗性碰撞的良心之作》
第4节作者:
八戒老公1912 雍容一副神仙样,大耳肥头腮更像。
背道西经会美人,将军恐把天庭忘。”
小猪念完眉开眼笑,而我却如同坠入云里雾里一般,眼前一片晕眩。单听第一句,还以为是在赞美我,结果后三句话锋一转,以四两拨千斤之巧揭出真相:原来这个一副雍容之相的神仙,竟是肥头大耳的天蓬元帅猪八戒!不然,怎么会背道西天取经之途呢?分明是动了凡心,把天庭交代的任务给忘了,跑到人间去寻美人。仔细品味诗句,这首七绝处处合辙押韵,而挖苦之意却隐藏其中,浑然无迹,真可谓巧夺天工。而且更狠的是,她把自己说成是美人,而我,虽冠以将军的称谓,但其实就是猪八戒。
靠!她在说我是猪八戒!
晕完之后,我又一阵脸红耳热。这哪里是即兴作诗给我,这分明是蓄谋已久啊!
我讶异地睁大眼睛,看着眼前这个既无比漂亮又非常有才的女孩,她,真的是现代人吗?这该不是梦吧?
“怎么了,是不是受宠若惊呀?”小猪挑衅的话语,将我从九霄云外拉了回来。嗯,这的确不是梦。
“谢谢赠诗,请给这首诗取个名吧,我得写下来收藏。”我说。
“嗯,那就叫《天蓬下凡》吧!”
果然在说我是天蓬元帅猪八戒!
小猪很得意,咯咯地笑了起来。声音并不大,银铃般清脆,却猫咪般温柔。
我只觉得立刻又重新坠入了浓浓的云雾里。
而且美女就是美女,不论任何表情,不论是调皮的笑还是得意的笑,随随便便就能让人神魂颠倒。
刚才还觉得自己是被一箭穿心的雄狮的我,现在连雄狮也不敢标榜自己了。
日期:2017-08-12 17:06:52
我知道小猪在拿我的胖说事,奈何我却无力还击。
小猪此时双眸含笑,闪烁着得意而又带些挑衅的光芒,像极了一个天真的孩子刚刚捉弄了大人一样。
我却只能苦笑。
“你是中文系出生吧?”我问小猪。
“嗯,是的。所以你千万不用因为不会写诗和答,就自愧不如哦?”小猪扬起眉头,一副神采奕奕的样子,简直美极了。
和答我是知道的。
古代文人骚客之间喜欢对诗,就是说我写了一首诗给你,就像写信一样,把情感什么的表达在诗里。而你回我时,也用诗的形式来表达。一来一回都是用诗,先写的叫做原诗,后写的用来答复原诗的诗,就叫做和答诗。和答诗可以用原诗的韵,也可以不用,但内容上必须要与原诗联系起来。
小猪无疑是希望我能作诗一首来和答她。
这女孩,初次见面,一上来就给我来了一个下马威。
怎么办呢?好不容易,或者说不知道是积了几辈子的福,才能遇上这么一位才色双全的绝代佳人,如果就此败下阵来的话,岂不要抱憾终身?好在古诗我是会写的,以前也给别人写过,不过和诗倒是从来没有写过。关键时刻,干脆硬着头皮跟她对上一对吧!
可是,她这首诗作得确实精妙,格律又很严谨,着实给我出了一道难题。
“要不这样吧”,我说:“我试着和你一首,但我没有七步成诗的才华,你给我半个小时的时间,行吗?”
“行啊,不过你可千万别逞强!现在认输不丢人,我顶多觉得你是才疏学浅男不敌女,如果到时候作不出来,那可又多加一条自不量力喽?”
小猪最后调皮地把音调抬高,说完银铃般地笑了起来。
看着她仙女般的模样,我暗下决心,即使肝脑涂地,也要打好这一仗!
于是,我们在路旁的麦当劳店里坐了下来,贴着窗墙。清晨的阳光懒洋洋地铺射进来,映着古色古香的桌椅墙壁,泛起淡淡微光。
我给小猪点了薯条和奶昔,自己没点,因为有她给我买的早点。
气氛变得相当奇妙,第一次见面的一对男女,竟然坐在现代人的建筑里,干着古人吟诗作对的事。
小猪一面吸奶昔,一面看我埋头思索的样子。而我呢,临危受命,要务当头,此刻无暇欣赏小猪的国色天香,只能竭尽所能,搜肠刮肚。周围的人与声,似乎都被一种无形的力量隔开。我专注地在文字海洋里搜罗可用的词语,偶尔也会抬头看看小猪明媚的笑容,总能给我注入一股为之而来的亢奋。
可是,该怎么掰呢?
既然小猪用诗来挖苦我,按理说我的和诗应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上天让我遇到这么美的一个女孩,如果我还出言讥讽,那岂不是太煞风景了!而且,搞不好会遭天谴。
想想小猪在诗里把我说成是猪八戒,而她自己却说成是不折不扣的美人,我突然脑袋中灵光一闪,激动得一拍桌子:“有了!”
日期:2017-08-14 10:01:33
“哦?想出来了?”小猪咬住吸管,微微歪头,目光怀疑地望着我,鬓角处垂下的发丝有着令人惊心的美。
“嗯,我干脆以《天蓬艳遇》为题,作诗送你吧!”
“为什么是天蓬艳遇呢?”
“你不说我是天蓬下凡吗?好吧,那我且当回天蓬元帅好了。你在诗里说我下凡私会美人,那你应该知道,天蓬元帅因调戏嫦娥而被贬下凡之后,在凡间遇到的第一位美人,就是他在高老庄迎娶的媳妇。所以,我,天蓬元帅,下凡看到你这位美人之后,想给你写的诗就是……”,我故意顿了顿。
“快点念啊!”小猪睁大眼睛看着我。
于是,我大声欢乐地念道:
《天蓬艳遇》
猪八戒我笑哈哈,种豆仙宫凡世瓜。
谢罢嫦娥歌玉帝,高庄小女貌惊花!
念完,我得意地望着小猪,看到她美丽的眼睛里,此刻装满惊疑。
“你也是中文系的?”小猪激动地问。
“不,我学的工科。”
“那你很厉害哦!工科生能有这样的文才,不简单!”小猪认真地看着我说。
“哪里,哪里,你才真的厉害!”
“你别谦虚了,我不会看错人,你是高手!你……你可以把这首诗写下来送我吗?”
“当然可以。这样吧,干脆我们互赠墨宝,怎么样?”
“好啊!”小猪欢喜地从随身携带的手提包里拿出记事本,撕了两页纸下来,一张给我,一张给自己,又一人发了一支笔。
“怎么还随身携带文房四宝?”我问小猪。
“我们中文系的女生喜欢写作,而写作需要灵感,所以会经常带着笔和纸,这样可以随时随地把灵感捕捉下来。”
“这倒是一个好习惯!”
“呵呵,先别说啦,请八戒兄赶紧赐字吧!”小猪笑着提醒我。我手一抬,手掌伸平:“请!”
于是,我们各自埋头书写自己为对方“创作”的诗。
小猪写字的样子很认真,似乎对于每个汉字都深有感情,一笔一划宛如雕刻,但提笔与收笔的动作,却轻如柳絮。我抬眼偷看她时,她正写到“将军”二字,长长的睫毛覆盖下来,丝毫掩盖不了眼眸里的温柔笑意。那一瞬间,我确定小猪是我这辈子遇见过的最美、最动人的女孩!而字如其人,当小猪把写好的诗递呈到我面前时,我看到的,是一幅娟秀轻灵、如行云流水般飘逸的行书书法作品。再看看自己的字,简直如踩过墨水的蟑螂在白纸上爬过一样,而且这只蟑螂还喝过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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