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9-18 11:06:57
第三十七章 再出西域
张骞不顾自己抱病的身体,毅然接受了皇帝请他再赴乌孙的请求,似乎对自己的末日有所感应,他恳请皇帝为他选派一个能传承他志向的副使。
皇帝委派了一个叫金日磾的匈奴人跟随张骞出使,金日磾本是休屠王子,陇西之战后,浑邪王胁迫休屠王投降汉朝,休屠王阵前变卦,霍去病以武力镇压,金日磾以俘虏身份来到长安,在黄门养马。一日,皇帝带着宠幸的美人们在宫中游乐,兴起之余诏令阅马助兴,面对在皇帝身边花枝招展的女人,身材魁伟、容貌威严的金日磾目不斜视,而他养的马也膘肥体健,皇帝兴奋之余便封了金日磾做马监,统管宫廷马匹。所以,当张骞提出要有一个能传承让衣钵的人随他出使的时候,皇帝第一时间想到的便是金日磾。
张骞的这次西域之行表面上看不出承载着什么样的政治目的,与其说他带领的是一个国家的使团,倒不如说是一个商队,宣扬他大汉朝天威的同时,与西域列国互通有无,要是哪个识时务的国家能认清形势,与汉朝结盟,那当然最好,不过即便是你不与汉朝共御匈奴,也别合着匈奴人来骚扰我们边境,在这个时间段,汉朝的目的仅限于此。但是,张骞仍然感到头疼,远嫁公主到乌孙不是小事,一轮的谈判解决不了什么问题,这个使命可能最后要由金日磾完成,而皇帝特意强调让他一定要打探到汗血宝马的下落,却是这次出使的关键—大汉朝军队的马匹缺少品种优良的种马。
霍去病打通河西走廊之后,皇帝在这里设置了武威、酒泉两郡,通往西域的道路早没了匈奴人的身影,郭解势力的土崩瓦解,也让这条被后世成为丝绸之路的经济走廊日益繁荣,往来商旅络绎不绝,这次张骞被拜为中郎将,金日磾为副使,率三百多名随员,携带金币丝帛等财物,牛羊万头踏上了这条光荣之路。
拜为马监之后的金日磾进入了霍光的视线,两个年龄相同的年轻人很合得来。霍光羡慕金日磾,去西域一直是他的梦想,他小的时候就对那里的风土人情有所耳闻,从西域回来的商人在他面前一顿喷唾沫星子,就是为了告诉他西域的女人有多漂亮,那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那小蛮腰,那小翘屁股,哎呀我去,老毙了!你看人家那舞蹈哈,那一扭一扭的,扭的哪是她的腰啊,扭得就是哥哥的心啊!当然了,当初即使作为一个还没什么理想抱负的年轻人,他对西域的向往也绝不仅仅是女人,他羡慕那些常年在外面奔波的人,可以看看那里的沙漠和绿洲,看看他们说得神乎其神的海市蜃楼,看看从玉门关商队运回来的玉。
现在,霍光更想去酒泉看看,那儿是他哥哥曾经战斗过的地方。霍去病征战匈奴随军带着庖厨、鲜肉,当然也少不了美酒,封狼居胥之后,霍去病让庖厨把他带的美酒拿出来,跟他的战士们说,这酒是皇帝珍藏多年的佳酿,出征之前皇帝跟我说,你年纪也不小了,孩子都有了,不给人家女人一个名分可不行,等你得胜还朝,赶紧把婚事给朕办了,你当年说匈奴未灭,无以家为,这次你就把匈奴给朕灭了!朕把酒先给你,你结婚时候就喝这酒,这可是先皇藏的酒,朕大婚的时候都没舍得喝(皇上结婚时候这酒估计年头还不够)!今天,咱们把匈奴人赶到了漠北,从此漠南无王庭,兄弟们,我要请你们喝这御赐的美酒,可这些酒怎么够我们这么多兄弟喝呢?霍去病打开一罐酒,直接倒进了驻扎地旁边的河里,兄弟们,喝吧!让我们为了死去的兄弟,为了他们的家人,为了你们今后的荣华富贵,喝!年轻的骠骑将军把皇帝给他的婚酒统统倒进了河里,这河就被称为酒泉,后来皇帝在这儿设立了酒泉郡,成为了防止匈奴人规模骚扰的一道屏障。
霍光把这个故事给金日磾讲的时候,语气充满了骄傲和激动,金日磾见识过骠骑将军的风采。金日磾答应霍光,去酒泉给他带一壶水回来,看看还有没有当年的酒香。
张骞的使团出了玉门关就碰上了麻烦,有人打起了他的主意,这人便是朱安世,从郭解府中逃出来之后,他带着阿喜流窜到河西一带做了流寇。霍光围剿郭解那一仗最大的遗憾就是跑了郭解最得力的两个门人,他的疏漏在于之前的情报没有说掌管刺杀行动的阿喜不在郭府之中,等到总攻开始,阿喜才姗姗来迟,这人虽然浑身脂肪,至少不是满脑子肥肠,他知道自己就算冲进去也救不了谁,倒不如趁乱救几个同门,朱安世就这样重获新生。
日期:2017-09-18 17:31:32
其实对于他们这种人,根都被朝廷拔了,活着倒不如死了,可转念一想,好死还不如赖活着,凭自己一身的武艺在外面混口饭还是没啥问题的。两个人就都分别找了个大户人家给当看门的,一开始这难兄难弟还有点儿担心朝廷的通缉令贴的满大街都是,会不会让雇主认出来,可后来无意中看了一眼朝廷给他们的画像,一个个的心也就放到了该放的地方,那画画的实在不像—所以合计安心打工做个老实人,可不曾想,平日颐指气使惯了,突然间身份有了变化真是适应不过来,在别人眼里,他们就是看门狗,保镖,跟屁虫,可他们自己不觉得,他们觉得自己虎落平阳,龙游浅水,觉得自己仅仅是暂时落魄,总有一天会东山再起。要是再想追忆起曾经的风光,那对现在的生活简直是怒不可遏。但是,为了生存,有的时候就不得不忍气吞声,每当他们觉得受了委屈,就想当年韩信受胯下之辱不是比他们还难受吗,韩信何等英雄,尚且知道为了生活的苟且,退一步求得海阔天空,自己不过是个流氓,怎么就受不了这点儿气儿!刚开始几天还好,二人在雇主家,虽然被夫人横眉冷对,被管家挑三拣四,可还是忍气吞声,直到有一天,厨房的嫌阿喜能吃,说了一句,也不知道老爷怎么想的,请了你这么头猪回来!
阿喜最受不了的就是有人说他像猪,他实在是想不出有什么动物比猪更让人瞧不起,所以他一下就起了杀机,自己的大锤子一抡,就把那个厨房的碎嘴子砸个稀巴烂,然后拖着他那蹭地有声的家伙事儿负气而去。朱安世一边骂着阿喜不知隐忍,一边杀光了那富户家中所有的人。
朱安世说,左右你我兄弟二人过得也不如意,索性还是回去占山为王、啸聚山林吧。阿喜没过过土匪的生活,他一直就是个刺客,不过他觉得土匪应该比杀手有意思,杀手太辛苦,挣点儿钱也不容易,他不知道,他是让他师父抽水抽的太狠了,其实也不怪他师父,养个胖子不容易,养个能吃的胖子更不容易。
所以这次,朱安世的情报人员告诉他,朝廷的使团载着大量的金银珠宝、猪马牛羊要出使西域,他觉得这是他重振声威的好机会,劫道儿,要劫咱就劫大的,劫官家的,轰动大,效果好,钱多少都是次要的,况且这次,使团的团长是谁啊,张骞!那可是名噪一时的大人物!你把他的队伍给劫了,最好还给他留条命,他无颜见皇帝,拔剑自刎,那就是这个国家都为之震撼的大事记,要搁现在,那叫头版头条。他在风沙中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当然,他的脸都用纱布蒙着,要不就这么用力一笑,不知道得吸进去多少砂子。
阿喜不骑马,站在朱安世的马旁边,倒像是个牵马的。不过这牵马的站着比马头都要高,实在是气度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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