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多少钱?”我问道。
“十二块。”
于是我从钱包里掏出一张崭新得没有一点褶皱的100元,递给了老板。
老板脸色有点为难,说道:“你有零钱吗?今天收到的都是大钞,我这零钱没有了,找不开。”
我看了看钱包,有张50元,我递给了老板,老板的样子还是有点为难。
要是平时,我肯定会不买走人,开这么大一个铺子,连零钱都没有,还怎么做生意。但那天我既然脾气出奇的好,也不生气,看着他没零钱找补的样子,我竟然想到了帮他解决的方法。
“再拿包烟给我。”
“什么烟?”
“软真吧,应该还剩十五元,我再给你一元,再拿八条糖。”
就这样,我顺利解决了商店老板的难题,我真的很善良。商店老板的眼里似乎充满了感激,只恨自己每天不能多遇到几个像我这么通情达理的顾客。
我装好烟,拿着水,提着白色塑料袋里装着的糖,慢慢朝停车的地方走去。江边的空气在雨停后真的清新了很多,慢慢天色被夜幕笼罩了,城里又亮起璀璨的灯光,却不知又要有多少人迷失在里面。
想到以后可能真的再也不会来这里,心里难免多少有些伤感。我打开车门,坐了进去,然后点了支烟,身体虚脱得像是被掏空了一般,仿佛全世界在那一刻坍塌了,而我掉进了无比黑暗的深渊。
那天晚上,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车开回来的。我的脚本来软得连离合都踩不动了,身体被一股无法形容的酸楚包裹着,握着方向盘的双手青筋暴现,档位在哪里根本不知道,脑海里反正只剩下一片空白。
红绿灯闪闪停停,我也不清楚自己有没有闯红灯,路上的指示标记我也没心情注意看,也不知道有没有按规定路线行驶。
我只知道,那天晚上我开得比平时都要快。我还在电台的公众号上用手机点了一首崔健的《一无所有》。
此情可待已成追忆,你对我的爱现在已一无所有,就这样吧,会有人替我爱你。
回到家的时候已是九点,我洗了一个冷水澡,然后拿了一本书,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我想清静清静,这段时间大家都累了。
可是根本静不下来,我忍了很久的泪水再也忍不住了,终于夺眶而出,我哭得像个孩子。我拿起手机,给大雄拨通了电话。
“喂。”很快电话那头就传来了大雄的声音。
“在那呢?”
“在酒吧喝酒呢,怎么了?要不要过来喝两杯?”
“人多吗?你和谁在一起?”
“有四五个人,都是朋友,要不要过来给你介绍几个妹子(阴笑)?”
“好,我马上过来。”
“我没听错吧?平时怎么叫你都不来,今天怎么这么主动?是不是有什么阴谋?”
“我心情不好,我想喝酒。”
“那好,过来有什么心事跟哥们说说,我来给你出出主意。”
“那一会见。”
“好的,拜拜,一会见。”
大雄是我在大学里的一个宿舍室友,我们虽然学的不是一个专业,不在一个班,但是却被分配住在了同一个宿舍。
他这个人是我见过最痴情的人。曾经喜欢班上的一个女生,为了能够接近那个女生,可谓是使出了各种阴谋阳谋。
他可以为那个女生买很多零食,然后把自己弄得穷到连吃饭的钱都没有,最后那也去不了,只能乖乖地躺在床上保持体力。而且这一躺,就是两三天。
这种为爱奋不顾身的勇气,当时“感动”了宿舍里的所有人。有人说他傻,不值得同情,那个女生根本就不值得去喜欢,但他却表现得异常淡定,根本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
于是我心软了,我不想看到宿舍里有人被饿死。我拿钱给他,让他去吃饭,这样才能保持体力,继续为爱奋不顾身。现在想想自己还真他妈真伟大。
可是后来我又后悔了。
已经两天没吃饭的大雄,拿着我给他的二十元,竟然跑到了学校门口小卖铺买了一包烟一瓶酒。
那天晚上他把自己喝得伶仃大醉,不省人事。我们下晚自习回到宿舍,看见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整个房间里,弥漫着浓浓的烟味酒味,还有那呕吐物的酸味,那种气味足以令人窒息。
舍友们都在埋怨,不停地在谩骂责备。我和另一个同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的衣服换了,抬到床上。
当我清扫呕吐物时,发现里面有好多血丝。旁边的同学问道:“这家伙会不会出事?”
“都喝到吐血了,怕是要送医院看看。”有人回答道。
“现在都这么晚了,一惊动了宿管,狗日的明天肯定要被开除。”一想到烟和酒是我拿钱给他买来了,当时自己也很害怕,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说道:“不用管,这是他自作孽,睡一觉应该就没事了。”
我拿热毛巾帮他擦了擦身体,发现这家伙全身通红,纯粹是酒精过敏。他平时就这个样子,随便喝点啤酒都会上脸,这回遇到酒精,还不红到脖子。
我平时也喝酒,酒量还不错,但从大雄的这次经历,让我彻彻底底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在外面把自己喝得醉生梦死,不省人事,自己受罪姑且不说,最主要的是连累别人。
我很庆幸,这个习惯我一直保持到了现在。但同时我也很郁闷,也是因为这个习惯,我成为了朋友同事眼中的好酒量,因为他们从来没见我醉过。
这一切,只是他们对我的不了解。其实,我并没他们想象中的那么能喝。
宿舍里还有一个胖子,也是在追求一个女生,不过他们已经在交往了,发展得要比大雄好一点。
胖子为了能够让自己更配得上那个女生,决定要把体重降下来,于是给自己定了目标,每天天不亮就起来爬象山。
这种为爱奋不顾身的勇气,这次倒是真的感动了所有人。胖子也说到做到,一天两天三天就一直这么坚持着。
那天天还没亮,胖子起来的时候大雄也醒了,他既然破天荒跟着胖子去爬山。若不是亲眼见到,打死我也不会相信这种事会发生在大雄的身上。
日期:2017-05-19 20:01:37
当他们回来的时候,我才起来洗漱完毕,大雄拎着一大袋从外面买回来的早点,他递了一杯豆浆和一个饵块给我。
我看着他,问道:“你哪来钱买的?”
他嘴里咬着包子,扭着头看着满头大汗正在准备洗脸的胖子,道:“胖子买的。”
我不知道该对他说点什么才好,昨天晚上我们宿舍的人聊到了两点,最后决定不再去追究他喝酒的事情。为他的痴情,大家都选择了原谅,选择了不计较。
大雄把嘴里的包子咽完,对我说:“我决定了,要换种生活方式。”
我表示惊讶。
他接着道:“我想通了,周末跟你一起去兼职。”
我微微一笑,道:“不错嘛,爬了趟山竟然看透了红尘,那你以后每天都跟胖子一起去爬吧。”
“爱情是要建立在面包的基础上。”他撩了撩额前那凌乱的黑发,继续道:“再这样下去我会什么也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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